【獨媒報導】前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聚集。警方於高士威道近中央圖書館一帶拘捕68人,其後暫時獲釋。事隔近兩年,其中4人於今年5月被正式起訴非法集結罪。案件今日(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41歲外賣員和22歲學生承認控罪,前者被判監禁4個月,後者則還柙至8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4名被告依次為:葉健榮(40歲送貨員)、林永耀(24歲工程師)、蔡偉賢(22歲大學一年級生)及黎子元(22歲學生)。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葉和黎承認控罪。案情指,當日下午約1時,逾千人聚集於銅鑼灣,設置路障和縱火。至下午3時,警方在怡和街開始設立防線,數以千計示威者在高士威道和 SOGO 外起步遊行,部份人在禮頓道叫喊侮辱性言語及與警方對峙,一張慶祝回歸的橫額遭到毀壞。
期間一名年長男子在現場煽動其他人叫喊口號,遭警方警告或有可能違反《國安法》,數以百計人在中央圖書館外聚集,部份人在高士威道天橋投擲物品落地面。
其後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了本案4名被告,第一被告葉健榮在警誡下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稱當日行山後到附近吃飯,之後打算前往乘搭巴士回家,惟途中遭警方拘捕。影片拍得葉身處於「傘陣」前方,並舉傘指向警方防線方向,以及曾與其他示威者交談。第四被告黎子元則被拍得曾在「傘陣」前方蹲下至少24秒。
辯方律師求情指,葉現年41歲,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過去因不滿居所的法團帳目不清,而擔起法團主席一職。案發至今兩年,被告受到很大的精神折磨,冀法庭從輕發落。
黎的代表律師則指,黎自小有音樂天份,13歲考獲雙簧管演奏級,15歲考獲鋼琴演奏級,其後更獲得全額獎學金入讀演藝學院,主修音樂系。
至於林和蔡則否認控罪,排期至11月28日起審訊3日。控方指擬傳召共8名證人。
案件編號:ESCC7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