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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元旦遊行 自設無線收發器廣播警佈防 前工程師認罪求情稱遭起底滋擾

前年元旦遊行 自設無線收發器廣播警佈防 前工程師認罪求情稱遭起底滋擾

前年元旦遊行 自設無線收發器廣播警佈防 前工程師認罪求情稱遭起底滋擾

【獨媒報導】前年元旦遊行,4男女被指無牌設置無線電收發器作廣播警方佈防用途,分別在跑馬地和西營盤遭警方搜查,其中3人分別承認設置或維持電訊設施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獲准保釋候判刑。餘下一名男被告否認所有控罪,原訂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惟裁判官劉綺雲指,另一宗涉及本案控罪的案件將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結果或影響本案裁決,故押後至8月17日提堂,以等待該案的上訴結果。其中現年62歲、曾任工程師的男被告求情指,事發後遭「起底」,住所樓下貼滿對他人身攻擊的街招,個人資料亦被放上網公開。

翻查資料,該終審法院上訴案件為地產經紀陳俊傑涉藏有膠索帶案,原審裁判官鄭紀航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5個半月。陳提出上訴,遭高院上訴庭駁回。他其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並獲受理,將於6月17日進行聆訊。

3被告早前認罪 餘下一名男被告裁決押後

被告為:陳良新、余敬邦、繆日謙、甄淑儀,4人各承認一項「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罪。第三被告繆日謙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和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指他管有一支鐳射筆、6把摺刀、一把匕首、一把開山刀、4把斧頭和一支氣槍。他否認此兩罪,早前接受審訊,原訂於今日裁決。

62歲男被告求情稱遭「起底」及貼街招

3名認罪的被告尚未求情。第一被告陳良新以書面形式呈交求情內容;第二被告余敬邦的代表大律師郭憬憲要求今日處理求情。他指余現年62歲,近年因肛門直腸問題而備受困擾,去年須接受手術切除膿腫,至今仍需要定期覆診及做磁力共振治療,長時間坐下亦會不舒服。

郭大狀又指,曾有不知名人士在余的住所樓下貼滿街招,內容包含對余人身攻擊及無根據的指控,對面街亦出現涉及第一被告陳良新的街招,事件影響余的生活及造成困擾。

此外,郭大狀指余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遭放上網公開流傳,被告過往為香港電訊業的中流砥柱,對行業作出莫大貢獻,早前已辭去工作,現時依靠積蓄過活,盼法庭考慮案件程序漫長,余作為一家之主,對家庭帶來不少影響,已吸收了很大教訓,並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和感化令,若果法庭判處監禁,亦希望以緩刑處理。

裁判官聽過求情後,即重申看不到任何理由不判處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ESCC10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