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聚集。警方於高士威道近中央圖書館一帶拘捕68人,其後暫時獲釋。事隔近兩年,其中4人於今年5月被正式起訴非法集結罪,早前2人承認控罪,其中一人已判刑,而22歲演藝學院學生今日(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以本案的規模,採用6個月為量刑起點已相對低,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考慮到判刑須具阻嚇性,故未能進一步扣減刑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黎子元(22歲學生)年輕且背景良好,勞教中心報告亦顯示他在罪成後會反思自己的過錯,且會努力學習,惟報告指他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從報告中看到被告有反思自己的過錯和積極幫助他人。惟根據本案規模,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已相對較低,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判刑須具阻嚇性,加上被告認罪,刑期獲扣減三分一,故不能夠再降低刑期。
另外3名被告依次為:葉健榮(40歲送貨員)、林永耀(24歲工程師)及蔡偉賢(22歲大學一年級生)。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葉健榮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監禁4個月。林永耀和蔡偉賢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11月28日起審訊3日,控方指擬傳召共8名證人。
案件編號:ESCC7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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