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前年泰國爆發大型反政府示威。本港多名民主派時任區議員同年10月到泰國駐港總領事館外聲援該國示威者,其後遭警方票控違限聚令。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案件排期於明年3月28日進行審訊,預計審期一天。
被告李志宏(26歲,前區議員)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指他於 2020年10月21日,在中環東昌大廈3樓平台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控方表示將傳召3名控方證人,並會播放約20分鐘的片段。
李志宏今天沒有到庭,由律師陳奕勤代表。辯方表示,本案將爭議李參與聚集是否「有合理辯解」。
李志宏另因前年5月在銅鑼灣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示威中高聲叫罵警方,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判囚7個月。他今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案件編號:ESFS 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