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葵青區議員黃潤達及梁錦威的辦事處門口於2019年8至10月間,多次遭人惡意搗亂及以疑似糞便弄污鎖頭。一名六旬無業婦否認6項刑事毀壞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兩周,緩刑兩年。裁判官李志豪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悔意,故不建議判感化令;雖然被告犯案有連續性,但最後沒有造成嚴重破壞。李官強調不論出於任何原因,亦不應訴諸不合法途徑。
被告為62歲的鄧小玲。辯方指被告同意其感化報告及精神科報告的大部分內容,惟有少部分地方出錯。辯方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問題,亦不建議感化令。辯方希望法庭能考慮到控罪輕微而輕判。
官強調不論出於任何原因 亦不應訴諸不合法途徑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指,被告於審訊後定罪,而且沒有悔意,故報告亦不建議判感化令。李官考慮到被告犯案有連續性,並非只犯案一次,但最後沒有造成嚴重破壞。他強調不論出於任何原因,亦不應訴諸不合法途徑。因此決定判被告就每罪囚兩周,緩刑兩年,所有控罪同期執行。
李官早前裁決時指,從閉路電視片段可以肯定破壞者為被告,故裁定所有控罪成立。控方透露被告於2020年有一項縱火的定罪記錄。代表被告的當值律師早前求情指,被告多年沒有工作賺錢,現時生活依靠積蓄和任職公務員的兒子,又指被告損壞的不是辦事處內部,而只是弄糟門鎖,盼法庭予以輕判。
報稱無業的鄧小玲(現年62歲)被控於2019年8月4、5、8日,9月19、21日,及10月27日,在葵涌邨曉葵樓31號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黃潤達及梁錦威的共70張海報、5道門及1個鎖,總值共1,486港元。
案件編號:WKCC 327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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