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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屯公迫刪相案 事主稱林卓廷「間接逼我刪除」

光復屯公迫刪相案 事主稱林卓廷「間接逼我刪除」

(獨媒報導)2019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民主黨時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林卓廷及另外兩人被指要求一男子刪除示威者大頭照及相關影片。許及林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同案一名網媒記者及社工則被控非法集結等。許智峯前年宣布流亡後一直缺席聆訊,林卓廷和另外兩人否認控罪,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男事主供稱,案發時他遭大批示威者包圍,要求他刪除遊行當天及七一警總外的示威者照片。他贊同兩名議員到場是欲為他解圍,又同意涉案女社工曾高舉雙手,包圍其頭部保護他,惟不同意林卓廷沒有強迫他刪除照片之說法,形容其做法屬「間接逼我刪除」、「想我跟佢做法」。

事主X稱遊行後被大量示威者包圍 要求檢查電話

獲匿名令及在屏風後作供的事主X供稱,案發當日下午他參加「光復屯門公園」遊行。X憶述,在遊行結束後,他晚上約七時隨遊行人士走到西鐵站橋底,當時他看到一名女子被大批遊行人士包圍,甚至「被人踢」。X欲上前阻止,惟遭一名年輕女子A阻撓,要求他離開現場。

事主X遂離開,但不久後在屯門警署重遇女子A,女子A當時問:「你唔係走㗎咩?點解會喺到?」X沒有回應並打算避開,惟A隨即高呼要求其他人包圍他。事主X提到,他最初被十多人包圍,後來人數增多,示威者紛紛要求他交出電話,以檢查他當日有否拍到示威者的大頭照。另有人認出他於7月1日曾在警總出現,並要求他刪除該些相片。

事主指原欲讓林卓廷和許智峯二人檢查電話 因示威者介入之後拒絕

因涉及私隱問題,X拒絕交出電話,惟現場人士情緒變得激動,開始威迫他。不久,時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和林卓廷到場,嘗試提出建議,其中林卓廷稱:「如果睇到部手機,有啲(相片)唔關事嘅,可以交俾你,就可以走;若有同示威者有關嘅,del咗佢,驚警方追究責任」。當時任記者的第三被告曾焌熙亦大聲說:「相重要定條命重要?」

X繼續拒絕,林卓廷則提議只由他和許智峯檢查,以保障私隱。X原欲接受建議,認為若林和許「係幫我嘅,承諾唔俾示威者或記者影到我(手機)內容,只係佢兩個知道,其實我可以」,惟及後有示威者不滿,要求一同檢查,他才拒絕交出。

事主稱拒交電話後遭示威者「拳打腳踢、扯耳仔」

X憶述,之後有人開始倒數,在10秒後因他仍未交出電話,便有人「開晒遮」,他隨即被「拳打腳踢、扯耳仔」,亦有人拉扯其褲子。X形容自己「好驚、驚流血,走唔到出去」,被打約1分鐘後,其帽及口罩均不知所蹤,期間一名穿藍衣男子趁機搶走電話,交予許智峯,並由任職社工的被告鍾凱研檢查。

事主X續指,鍾最初未有相關發現,惟示威者進一步要求檢查社交媒體,並指出他電話內有七一警總外的相片及影片。X提到,當日在混亂間未能親眼看見鍾刪除照片,只看見她在電話上選取了相關示威相片。及後他被帶往警署檢查時,才發現共有12張照片和影片遭刪除。

事主同意林卓廷到場欲幫他解圍 惟指林「間接逼我刪除」

林卓廷的代表律師盤問時則指,在林到場前,示威者早已要求X刪除相片。而林卓廷在場的12分鐘內,他只是複述示威者的要求,同時亦有向X強調:「刪唔刪相機相片、資料你決定,無得逼」。

在盤問下,X同意林卓廷没有說粗言穢語等威脅性言論,亦同意林當天到場是希望幫他解圍,惟他不認同林卓廷沒有強迫他刪除照片,形容其做法屬「間接逼我刪除」、「想我跟佢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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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

辯方指被告曾焌熙曾嘗試保護事主 隔開示威者

曾焌熙的代表律師則指,在曾焌熙說「相重要定條命重要」時,其語氣並非激動,只因現場人數較多才相對大聲;而從當天影片可見,當X被包圍時,曾焌熙嘗試保護X,把他和其餘示威者隔開,惟X均表示「無留意」。

至於第四被告社工鍾凱研,其代表律師黃宇逸同提到鍾當天亦希望保護他,曾舉高雙手,包圍其頭部;又指X稱自己和鍾曾拉扯10秒,惟當時鍾凱研正高舉雙手身處另一方,根本無法與他互相拉扯。事主X則同意自己曾受社工保護,但堅稱當日被警方救走前,鍾沒有主動交還電話:「肯定佢 hold 住我部手機唔放。」

許智峯原為被告之一 流亡後一直缺席聆訊

3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曾焌熙(28歲,廚師)及鍾凱研(39歲,社工)。

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而當中顯示了一些可能於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臉部外觀。曾焌熙另被控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社工鍾凱研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及一項刑事損壞罪。兩項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取用一部電腦,即X的一部紅米 note 6 手提電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以及在同日同地摧毀或損壞屬於X的財產,即於2019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於一部紅米 note 6 手提電話內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視頻片段。

許智峯原為被告之一,他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惟許前年12月3日宣布流亡後,一直缺席聆訊,遭法官頒下拘捕令。

案件編號:DCCC 9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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