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5歲女保險經紀涉以傳真發送恐嚇信給區域法院法官,含威嚇及咀咒字句「Remember you gonna die soon」等,她今(1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親撰的求情信透露,10多年前認識涉案的巴基斯坦籍男子,與他發展情侶關係,而該巴籍男不滿妻子在民事訴訟中敗訴,被告因對他有感情而愚蠢犯案。主任裁判官考慮被告並非撰寫恐嚇信之人,僅受巴籍男的指示發送傳真,加上認罪,最終判監4個月。
被告梁慧萍(45歲,保險經紀)自3月提堂起還柙,至今約5個月,今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她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
案情指今年2月22日,一名區域法院法官駁回一宗民事訴訟案件,該案的入稟人是一名姓李的女士。同日下午約12時11分,區院登記處書記收到一份傳真,收件人為上述法官,內容以英文書寫,指控該法官以種族為由駁回訴訟,又威脅法官即將死亡,如「Remember you gonna die soon」、「Count your days, you will die」等。該法官感到受驚,遂報警處理。
在警方調查下,發現涉案傳真透過中環一間快圖美分店發送,閉路電視亦拍攝到被告到達該店舖。警方最終在3月24日上門拘捕被告。在警署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受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指示發送涉案傳真,而他是上述民事訴訟敗訴的李女士的丈夫,現為被通緝人士。被告指該巴基斯坦籍男子不滿法官的裁決,並承認曾光顧快圖美,又指示職員打「133」以隱藏傳真來源。被告的手機亦被發現案發前與巴基斯坦籍男子之間的WhatsApp通話。
控方確認警方至今未能尋獲被通緝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因他不在香港境內。控方又確認被告被捕後,曾提出錄取一份「無損害利益供詞」,以指證巴基斯坦籍男子,但因為控方認為尋獲他的機會渺茫,希望先處理被告的案件,故未有接受被告的提議。徐官表示會紀錄在案。
辯方求情:錯誤地感情用事而愚蠢犯案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為錯誤地感情用事而做出愚蠢決定,是次恐嚇對象是司法人員,明白法庭有需要捍衛司法尊嚴,要向社會發出訊息,但同時希望法庭考慮傳真內容除了恐嚇成份之外,還有「祈求上天咀咒」的意思,非同類案件之中最差的情況,被告沒有意圖傷害法官,也沒任何個人得益。控方亦接受被告並非撰寫信件之人。
被告求情信:因對涉案巴籍男有感情而受其擺佈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被告干犯的是嚴重罪行,法庭有需要捍衛司法公正和公義,任何人若果不滿法庭判決,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但若果只因為判決使個人利益受損,而肆意恐嚇和咀咒法官,法庭是不會姑息這種卑劣的行為。
徐官引述被告親撰的求情信,她承認自己缺乏分析事情的能力,在社交上缺乏危機意識,在10多年前認識涉案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其後發展情侶關係,由於對他有感情而受其擺佈,乃誤交損友。她承認其行為十分愚蠢,對於事件令法官感到不安而致歉,有深切反省。親人的求情信亦指出,巴基斯坦籍男多年來不斷向被告施以情緒勒索。
官:被告非撰寫恐嚇信者 僅受損友指示發出傳真
徐官接受被告並非撰寫涉案恐嚇信的人,只是受男子指示下以傳真方式發送恐嚇信,沒有獲得任何利益,遂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後獲扣減至4個月。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威脅區域法院法官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該法官受驚。
案件編號:ESCC6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