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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23周年 團體靜坐請願爭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

人大釋法23周年 團體靜坐請願爭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

【獨媒報導】明日是為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擁有居港權23周年,甘浩望神父聯同居留權委員會、爭取子女居留權家長協會、居留權大學等組織今日完成在政總外靜坐23天,並於前往入境處及保安局遞信請願,促請政府盡快與他們開會磋商,批准7萬多個在父母取得香港身份證時,滿14歲以上的子女獲得居港權。

眾人於入境事務處大樓外大喊「626釋法 可恥」、「家庭團聚 天經地義」等口號,欲遞交請願信予入境處處長區嘉宏,其後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部門由代表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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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按照《基本法》第24條,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子,一旦父或母有香港居港權,他們的子女便有香港居港權。同年5月6日,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根據一個非常具爭議性的「抽菲林筒」統計方式,推斷若依據終審法院判決,聲稱未來10年會有168萬內地人來港,於5月18日行政會議上決定由行政長官提請人大釋法。

最終在6月26日,人大釋法指內地新移民在港居住滿7年前所生的內地子女並無居港權,部份新移民子女須被遣返回內地,成為著名的「吳嘉玲」案。政府於2011年4月再宣布, 若父母於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取得香港身份證,未滿14歲的內地子女即可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惟14歲或以上的「超齡子女」並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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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浩望:《國安法》和疫情使港人爭取權益更困難

甘浩望指釋法和政策有三大影響,包括家庭不能團聚、破壞香港法律制度,及使港人反對大陸人來港。他又表示已為港人內地子女爭取居留權長達23年,至今仍有多個家庭未能團聚,但他們亦會堅持下去﹐並代表澳門受政策影響的家庭請願。今年1月初,相關團體曾和入境處及保安局的官員見面,但保安局只派出一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上亦沒有達到任何成果,甘浩望將與相關團體靜坐23天。

甘浩望承認《國安法》和疫情使港人爭取權益時面對更多困難,但他認為港人應「多啲行動」,確保社會上仍有民主和自由的聲音。因此,他和相關家屬決定到政總靜坐和露宿,體現民主和自由。他又指在香港爭取權益「唔可以有好強力嘅行動」,反而要「持續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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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婦爭取無果感氣餒 斥官員「講一套做一套」

七十多歲的蔡女士表示,自己於1998年來港,屬受影響的子女,獲入境處破格接受留港。她表示已爭取居留權23年,對於政府無視居留權訴求感到氣餒和憤怒,斥政府官員「講一套做一套」。但她指仍然會堅持繼續爭取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死都要喺香港死」,為了「攞返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