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去年多次叫港獨口號,遭起訴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去年11月還柙至今,馬不認罪,今(30日)第3日續審。《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昨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今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至下周二(5日)結案陳詞,並於10月25日下午裁決。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涉於2020年8月至11月,曾20次在不同公眾場合包括商場等,高叫「香港獨立」等口號,並稱要在中小學等宣揚港獨,他又涉於Facebook發文及設Telegram頻道呼籲公眾參與活動。被告曾稱:「港版國安法根本就係一個裝飾,好似衝紅燈一樣」,他在3個月內六度遭警方以「煽動意圖罪」拘捕。
控罪指,馬俊文(30歲、無業)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案件編號:DCCC 1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