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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美國隊長涉煽動分裂國家案 官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明決定會否自辯

二代美國隊長涉煽動分裂國家案 官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明決定會否自辯

(獨媒報導)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去年多次叫港獨口號,遭起訴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去年11月還柙至今,馬不認罪,案件昨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今(2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已完成傳召兩名警員證人,並表示舉證完畢。法官陳廣池裁定控罪表面證供成立。代表馬俊文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被告明天會決定是否自辯,但自辯機會不高,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另外,控方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提及在搜查被告住所時找到一本《美國隊長抗爭日記》,惟陳官指沒有證據顯示「美國隊長」意指何人。

案件明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涉於2020年8月至11月,曾20次在不同公眾場合包括商場等,高叫「香港獨立」等口號,並稱要在中小學等場合宣揚港獨,他又涉於Facebook發文及設Telegram頻道呼籲公眾參與活動。被告曾稱:「港版國安法根本就係一個裝飾,好似衝紅燈一樣」,他在3個月內六度遭警方以「煽動意圖罪」拘捕。

控罪指,馬俊文(30歲、無業)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案件編號:DCCC1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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