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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近3年 6人包括編輯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 涉攜雨傘行山杖 准保釋候訊

事隔近3年 6人包括編輯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 涉攜雨傘行山杖 准保釋候訊

(獨媒報導)2019年9月及10月多區發生示威活動,事隔近3年,兩案共6人今被正式起訴,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一名26歲編輯被指在旺角管有鐳射筆、雨傘及行山杖,今(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莫子聰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8月11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保釋。另外5人的案件則押後至8月23日再訊,均獲保釋。

被告唐健豐報稱編輯(26歲),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被指於2019年9月8日於快富街及彌敦道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𢹂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一把雨傘及一支行山杖。

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兩星期到警署報到。

5人被指攜士巴拿及噴漆等

另外,網民於2019年10月27日在尖沙嘴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其後爆發警民衝突。2男3女涉在旺角管有士巴拿、噴漆及雷射筆的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亦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23日再訊,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5人獲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依次為21歲彭海兒、18歲馮詩詠、24歲梁翰堯、38歲朱啟輪及23歲陳詠琪。除朱報稱無業外,其餘被告均報稱學生。5人均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彭海兒被控於亞皆老街117-121號外的公眾地方,保管或控制1罐黑色噴漆及1罐紅色噴漆。馮詩詠被控於上址保管或控制1把長約16厘米的黑色士巴拿。梁翰堯被控於上址管有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於同地保管或控制1把長約16厘米的士巴拿、1把玻璃膠槍連玻璃膠、1罐黑色噴漆、3支強力膠、1把長約13厘米的六角扳手和1把鉗子。朱啟輪被控於上址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陳詠琪則被控於亞皆老街113號外保管或控制1罐黑色噴漆及1把長約17厘米的六角扳手。

案件編號:KCCC1542/2022、154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