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C絕食行動一年 1 】抗爭半年終無奈接受遣返 最後的絕食者:沒有人權的香港不宜久留](/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去年6月尾,位於屯門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罕有地進入了香港人的視線。近30名羈留者為抗議無限期羈留,發起絕食,獲多方聲援。直至去年12月23日,其中一人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被拒,最後3名絕食者才決定恢復進食。
《獨媒》連月訪問最後三名絕食者,了解他們從絕食到恢復進食的過程,以及進入法律程序所面對的困難。這場CIC史上最長的絕食,歷時178日,最後階段,絕食者除了超甜奶茶,也開始喝醫生處方的營養品,及攤分少量朋友探訪時帶來的小食。但他們的體重,仍平均下降了20至30公斤。
半年來,絕食者用盡各種方法望能獲釋,有人前一晚閱畢數百頁英文法律文件,親身上庭自辯申請人身保護令,但最終仍難逃失敗。遠道來港,原是逃避家鄉迫害,但最終在異地蹉跎二十年,仍是要冒生命危險返國:「如果我知道會搞成這樣,我不會來。」
他們始終沒有後悔絕食:「絕食後,這裡很多事情在改變。雖然我們這些絕食者得不到什麼,但起碼能幫助其他羈留者獲得自由。」不過隨着近月針對尋求庇護者的《入境條例》修訂通過、新的羈留中心又啟用,被羈留者的處境,或再度陷於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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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IC「黑獄」內 一場絕食的開始
今年34歲的印度男子Vikramjeet Singh,仍記得這場歷史性絕食第一日的畫面——去年6月29日早上,在日間活動室內,羈留者如常等候領取早餐。也不知是誰開了頭,有人拒絕領取食物,其後逐漸有人跟隨。
「我沒有跟其他人計劃好,只是不能再忍受現在的情況,就開始絕食。」Vikramjeet原本在印度與一名女子相戀,但女方的種姓比他高,家人亦非常有錢。女子的兄弟知道二人將要結婚後,派人打了他一身,更威脅要殺掉他,他唯有在2009年來港暫避。
Vikramjeet在2010年一度返國,但事情仍未結束,遂於2011年再度來港,提出酷刑聲請。他在2014年因藏毒入獄,去年2月服刑完畢再被送到CIC,因為聲請被拒,上訴亦被駁回,正申請司法覆核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據入境處資料,截至今年6月30日,有254人被羈留在CIC,當中192人曾提出免遣返聲請。CIC主要羈留涉違《入境條例》、須被遣返的人士,包括非法入境者、逾期居留者、尋求庇護者等,以及須被遣返回國、或正提出免遣返聲請的外籍釋囚。
由於香港政府並無簽署聯合國《難民公約》,任何來港尋求庇護的人士,只能以迫害風險為由,提出免遣返聲請(non-refoulement claim),而申請免被遣返的前提,是他們要先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違反《入境條例》以達致「須或可被遣離」的條件。
若聲請被確立,則會轉介至聯合國難民署以確立「難民」身分,並安排移居第三國家。惟審批過程漫長,審批的成功率只得1%〔註1〕,因上訴被駁回而排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案件,至2020年更有2367宗。
漫長的等待期間,部分人會獲批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只要定期到警署或入境處報到,便能暫時獲得人身自由。但部分人或因曾犯事等而被羈留在CIC,羈留時間不限,短則數日,長則可達數年。〔註2〕
酷刑聲請和上訴同樣被拒,正排期司法覆核的CIC絕食者,還有來自巴基斯坦的Ahmed Sani Salman和Shah Syed Arif。41歲的Salman,父親為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謝里夫派)黨員,1998年家鄉因政治衝突而發生謀殺事件,年僅18歲的他被誣陷殺人,更一度下獄。他家人出錢幫他疏通出獄,其後他自2000年起三次以不同身分來港暫避,豈料父親在2005年同樣被殺。
2006年,Salman因非法入境罪服刑後被轉送CIC,才從其他羈留者口中得知可以尋求庇護,於是在CIC提出酷刑聲請。他在CIC羈留了10個月後獲發「行街紙」,後來更以非法羈留(unlawful detention)成功向政府索償12.5萬港元,惟其後數度入獄,並在去年3月刑滿後被送往CIC。
現年37歲的Shah亦因政治迫害來港。他在家鄉修讀政治,因參與反政府示威被控,2007年經中國來港,其後2014年因販毒被補,入獄逾6年,在去年5月抵達CIC。
被羈留多時,教他們最憤怒的是無止境的羈押。「比我罪行嚴重的人都獲釋,但他們就是不釋放我!There is no law here」,Salman反覆搖頭說,入境處總是重覆以他們曾犯重罪、對社會構成威脅而不批准保釋,「但我已經服完刑了」。
況且,羈留環境較好還較容易接受,偏偏CIC的環境比監獄更差——羈留人士不獲發醫院處方藥物、不能工作只能成天呆坐、衞生環境惡劣,甚至有人遭職員語言或肢體暴力。「這是酷刑(torture)」、「他們不把我們當人」,幾個人都不約而同吐出這句。
羈留者的絕食很快引起公眾關注。去年7月,CIC關注組連同絕食者親友到CIC及入境事務大樓抗議,又發起聯署聲援,獲逾二千多名香港市民支持,甘浩望神父亦在CIC外絕食五十小時聲援。其後,時任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張超雄、朱凱廸獲准探訪絕食者及與入境處會面,入境處承認有羈留者得不到妥善治療等問題,亦表示會考慮絕食者的訴求。
去年8月,時任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張超雄、朱凱廸等到CIC聲援絕食人士。
然而到了8月12日,入境處發文否認所有指控,又譴責網媒失實報道,自此之後便沒有再與議員會面。同一時間,有職員向不同絕食者表示他們停止絕食便會獲釋,絕食人數漸漸減少(但往往沒有如入境處「承諾」般立即獲釋)。絕食者曾於7月行動升級停止飲水,有人暈倒送院,期間Vikramjeet亦報稱被職員毆打,但報警後事情不了了之,絕食者亦重新飲水。
羈留者原本不惜殘害自己身體,就是希望盡快獲釋,奈何許多人都無法如願以償。這場絕食,到了12月,只餘下三人。
醫療室也是酷刑室
在絕食的最後階段,Salman、Vikramjeet和Shah三個都待在與世隔絕的四樓醫療層,這是他們自絕食第五週便被送到的地方。
這個他們稱為「醫療室」(hospital cell)的地方,顧名思義,乃讓有醫療需要的羈留人士入住,亦有醫生為他們檢查及治療。但據三人所說,醫生的「檢查」很多時只是離遠站着問他們身體是否無恙。
同時,醫療室沒有床、燈光24小時長開、晚間有職員持續大聲說話,絕食者只能坐着無法入睡。除了每天可運動約一小時,他們其餘時間都得待在房內,不能與其他樓層的羈留者一樣日間到大活動室休息。
「這是酷刑室(torture cell)」,Vikramjeet形容。
三人早已有必死的決心。「I committed to give up my life than to be imprisoned」,從100公斤減至68公斤的Salman,在一封公開信寫道。留有鬈髮,總是平和冷靜的Shah則不徐不疾說:「誰不想吃擺在眼前的食物?我們想,但我們都需要自由。」瘦至皮包骨、雙頰凹陷的Vikramjeet說起時,雙眼直勾勾:「如果我回去,我害怕他們會怎樣殺我,但在這裡死沒問題,我知道我會怎樣死。我只是等待死亡。」
即使如此,三人的個案仍然毫無進展。
前一天送達的500頁法律文件
直至有天,Vikramjeet一名曾羈留在CIC後獲釋的朋友來探訪,告訴他自己在獲釋前,曾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註3〕,並在開庭處理前獲批「行街紙」。Vikramjeet很驚喜,將資訊轉告其餘兩人,不能讀寫英文的他亦託朋友協助寫申請,於11月初提交。
案件去年12月7日開庭處理。然而在開庭前一日,Vikramjeet才收到入境處一方500多頁的英語法律文件。無法閱讀英文又沒有律師代表的他,望着重甸甸的文件苦無頭緒,被逼在翌日開庭時申請押後至今年2月。
「當然不公平」,Vikramjeet很無奈。處理案件,需時審視文件是常識,但在法庭的機制下,若來不及處理就一再押後。至於申請人有沒有律師代表、有沒有足夠法律支援、情況是否緊急?並不在考慮事項。
「我不理解香港法律。」Vikramjeet曾經這樣說。
絕食者的自辯
經歷Vikramjeet的「失敗」,同房的Salman亦決定嘗試申請人身保護令。Salman懂得讀寫英文,甚至可以說是達到不錯的水平,連Vikramjeet也對他很有信心。
Salman在12月9日提交申請,案件排期至12月16日處理。一如他所料,數百頁英文法律文件前一日才送達CIC,Salman連夜閱讀,並在沒有床的房間,手寫5頁紙作回應。
Salman早知道機會渺茫:「他們(入境處)有一整個律師團隊」。但他仍然想親自上庭自辯:「我想在公開法庭表態。如果法庭真的裁定(CIC)酷刑和拒發藥物是合法,那我就知道香港的『法治』是怎樣的。」
開庭那天,Salman身穿藍色毛衣,由三名入境處職員護送下步進法庭被告欄。欄外,是衣着光鮮的入境處5人律師團隊,向法庭呈上兩大疊文件及23頁紙的論點概要;欄內,Salman僅有的,只是以藍色原子筆寫在A4單行紙上的12頁申請,還有5頁回應。
政府一方讀出Salman的犯罪記錄:7宗與毒品相關的罪行,最近一宗涉藏毒、運毒,判監5年9個月;15項與交通有關的控罪,包括無牌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也曾三度不依時向警方報到。政府的結論是,Salman沒有本地連繫,潛逃風險大、重犯機會高,一旦獲保釋,將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
Salman倚欄站着,微彎着腰透過翻譯自辯:「是的,我犯了罪,但我已經為此服刑,人是會隨著時間改變。」他也指出,有罪行比他嚴重的人較他早獲釋:「如果有法律,應該是一視同仁」。
據普通法的Hardial Singh原則,若入境處不能在合理時間內完成遣返或審核程序,則不能長期羈留非法入境者,法庭亦要批出人身保護令釋放被羈留人士。彼時已被羈留近九個月的Salman,其中一個理據,便是他的司法覆核申請開審無期,若待申請獲批才予保釋,或要再被拘留多二、三、甚至四年。他也說,他需要外出為案件找尋更多證據。
法官周家明聽罷問了一句:「你知道司法覆核並不接納新證據,只是考慮之前的決定是否合法嗎?」Salman沒有正面回應,只是再次表明,長時間羈留並不公平。
Salman庭上亦投訴,CIC環境惡劣,職員一直拒絕把醫院處方的乾癬性關節炎藥物給他,只給予必理痛。政府律師回應,入境處一直有為羈留人士提供適切的藥物和治療,但Salman反駁,他只是在開庭前一天,才首次獲發他所需的處方藥物。
法官問:「所以他們此前有給藥物你,只是並非你想要的那種?」Salman答,是在上庭前一天才獲發想要的藥物。法官再提高聲線問了一次:「前一天?」Salman說是。
散庭前,法官向Salman再確認,他仍然在進行絕食,並說會因應Salman的情況,盡快作出裁決。
沒有律師代表的弱勢 不意外的裁決
這個「盡快」終等了一個星期。
12月23日,即Salman上庭後一個星期,法官周家明頒下了判詞,指Salman被羈留的時間並非不合理,駁回他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判詞表示,Salman雖已被羈留了一段時間,但沒有證據顯示入境處羈留他是有將他遣返以外的其他目的,又或是無盡職將他遣返。法官直指,Salman遣返的主要阻礙,「只是他正在排期處理的司法覆核」。
判詞又指,Salman的司法覆核申請並無足夠的法理基礎,成功機會不大。而他曾干犯販毒等嚴重罪行、曾不依時向警署報到,在香港亦無明顯聯繫,入境處認為他對社會安全構成威脅、有潛逃風險亦是無可厚非。法官並引案例指,入境處比起法庭更適合判斷這些風險。
就Salman庭上的陳詞,法官回應,無理由相信他的司法覆核申請會不當地延誤(unduly delayed),只是現時有大量類似的司法覆核申請正排期處理,「無可避免需要一點時間」。至於Salman要求為司法覆核案找證據,亦不是予他保釋的理由,因為法庭並不會考慮新證據,只會考慮上訴委員會決定的合法性與程序公義問題。
法官又指,沒有足夠證據顯示Salman得不到適切的治療及藥物。而且,「無論如何,申請人亦同意在聆訊前一日獲發所需藥物」。
事實上,翻查案例,過去十年均有CIC羈留者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惟絕大多數申請均被拒絕。法庭的理據,總是離不開入境處有權羈留任何遞解離境令正生效的人〔註4〕,以及沒有證據顯示該羈留是不合理地長。
人權律師帝理邁(Mark Daly)所屬的律師行,曾協助近百名CIC羈留者起訴入境處非法禁錮、申請人身保護令和司法覆核等,但他觀察到,近年要在法庭挑戰羈留的決定,似乎越來越困難:「法庭越來越少審查羈留的原因,也對尋求庇護者有較少的同情和耐性」,「可能他們見過太多個案,已經開始『同情疲勞』」。
同一時間,尋求庇護者的案件大多沒有律師代表(unrepresented)。帝理邁解釋,這些免遣返聲請者身處羈留之中,沒有外來的協助,本已較難說服法援署該案有足夠勝算值得委派律師。而當他們沒有律師,親自上庭自辯:「他們所有的論點是否已向法庭陳述?他們又如何能找證據?」帝理邁坦言:「當你沒有律師代表,情況對你已經不利(the odds are stacked against you)」。
一直協助羈留者的CIC關注組便透露,曾有律師建議羈留者不要申請人身保護令,因為法庭的決定一直傾向入境處邏輯,過往案例亦對他們不利。沒有律師代表的羈留者再去申請,只會於法庭立下另一個失敗的案例。
對於申請被拒,Salman並不意外,但待新年後取得判詞,讀過一遍,還是忍不住搖頭冷笑:「真的很可笑,我完全不想再繼續在香港打官司」。那時他和同伴已因看不到任何獲釋的希望而恢復進食,也準備接受遣返。
關於藥物問題,他不解為何自己已親自作證,但法官一句「no evidence」了事,還因為上庭前一日處方突然派發藥物,就無視他頭八個月沒有適切治療的痛苦;而對於司法覆核,他始終不忿,法官在案件未開審時,已斷言他成功機會不大。
至於他的犯罪傾向和潛逃風險,Salman早在CIC關注組公開了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文件上表明,他曾任警方線人,協助破獲多宗販毒案,對社會有貢獻,但警方卻把他標籤為對香港社會的威脅。不過這一點,判詞從來沒有提及。(有關不准工作的Salman,如何被警方招募為線人並因此留下案底,請看《【CIC絕食行動一年 2 】遭警脅迫任線人 留案底兼被尋仇——來港20年免遣返聲請者的證詞》一文。)
絕食的終結:沒有人權的香港不宜久留
去年12月23日,Salman得知人身保護令申請被拒後,與另外兩名絕食者Vikramjeet和Shah商量,一致決定恢復進食。
原本絕食就是希望盡快獲釋,但眼見近半年都毫無進展,連最後的法律手段都沒有果效,他們深知獲發「行街紙」的機會渺茫,都接受了將要遣返的命運,只望能盡快離開CIC這個地方。Salman庭上曾說:「遣返或釋放都好,總之我不能再忍受現在的處境(服刑完畢卻被羈留在CIC)。」
因不諳英文而被逼押後申請至今年2月的Vikramjeet,知道Salman的裁決後,亦打消了繼續的念頭。「在這裏又是死,回到去又是死,那我寧願回去,起碼有自由。」
Shah原本打算看情況要否打官司,但到了3月亦決定回國:「我不想再在香港浪費時間」。他的母親1月時因感染新冠病毒病危,無法講話,他曾多次向入境處申請短暫保釋外出打視像電話,但不獲回應。幸而母親最終痊癒,Shah說:「沒什麼比家人更重要」。
他們不諱言,後悔來了香港。「My life is so miserable」,當年20歲來港的Salman,磋砣二十年光陰,只換來一身案底、失去視力的左眼,還有無法預料的黑幫尋仇。而Vikramjeet和Shah都說,他們初來香港時,「香港不是這樣的」。
「現在的香港沒有人權,不單是難民,就連香港人也沒有。」留意本地新聞的他們,明言不願久留在一個失去自由的香港。
不過,他們始終沒有後悔絕食。
「絕食後,這裡很多事情在改變。」Salman舉例說,CIC的醫生換了人,他的態度好了,羈留者也終於獲發醫院處方的藥物,原本沒有床的醫療室亦增設了床。除此之外,也有不少羈留者成功獲得保釋。「雖然我們這些絕食者得不到什麼,但起碼能幫助其他羈留者獲得自由。」
如今被遣返已成定局,在獄中讀了個文憑、家鄉政治衝突亦已結束的Shah說,回去後希望去NGO做義工,以過來人經歷幫助囚犯;Vikramjeet說,他很想回去看多年沒有聯絡的父母; Salman則說,他要繼續控告香港警察,將他們聘請酷刑聲請者任線人的事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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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看不見的未來
Vikramjeet和Salman司法覆核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決定的申請,分別於今年3月及6月遭駁回,Shah亦主動撤回了司法覆核的申請。Vikramjeet於2月已被遣返回印度,Salman和Shah則早已完成辦理簽證,至今仍在等待回國的航班。
絕食者的抗爭雖換來CIC環境的少許改善,但自政府今年4月通過《入境條例》修訂,以及可羈留 160 人、設有高清閉路電視和電子手環的全港首個「智慧監獄」大潭峽懲教所最近啟用,羈留者或要面臨更多不友善的對待。
Shah表示,近日有不少羈留者被移送至大潭峽懲教所,中心內人心惶惶,有職員稱如羈留者不願被遣返,便會將他們送到大潭峽,又指曾服刑兩年的人不會獲發「行街紙」。Shah個人觀察,曾犯重罪的人,還有聲請和上訴均被駁回、正排期司法覆核的羈留者,均較大機會被移走,推測是藉此讓他們知難而退、放棄留港。
Shah也表示,近一個月CIC職員的態度變得比以往惡劣,規則亦比以往嚴厲,職員經常搜查羈留者的宗教典籍和書信等物品,又在穆斯林潔淨地方準備祈禱時,一直走來走去,羈留者動輒因小事而被罰單獨囚禁。Shah懷疑,這些改變是總入境事務主任在大潭峽懲教所啟用後,學習了懲教署的管理模式。
入境處回覆查詢指,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有67名被羈留者由CIC安排到大潭峽懲教所被羈留。被移送到大潭峽的羈留者,相信陸續有來。
「這裡比CIC還要差」,CIC關注組說起,探望大潭峽懲教所羈留者時,他們總是重覆着這句話,而且越來越多人開始捱不住,決定回國。另一邊廂,《入境條例》修訂預計於8月1日實施,屆時入境處職員將可在羈留中心配備槍械和武器如鋼製警棍,條例亦訂明,衡量羈留期是否合理合法時,亦要考慮羈留者是否直接或間接拖延任何程序、處方是否同時要審核大量聲請或上訴個案等支持更長羈留期的因素,被羈留者的情況或再度惡化。
由是又想起曾問現已回國的Vikramjeet,有沒有後悔來港?他想了想,那雙因為消瘦而顯得特別大的眼睛,微微向下望:「現在我想是有的。我起初來香港時並不是這樣,但現在香港變得不好了,沒有人權,不單是難民,就連香港人也沒有了。」
記者:黃蕊獻
CIC絕食行動一年系列報導:
遭警脅迫任線人 留案底兼被尋仇——來港20年免遣返聲請者的證詞
議員辭任難推政策改變 關注組繼續同行:望與更大的運動連結
〔註1〕據入境處數據,自2009年底至2021年3月,在入境處完成審核的23 299宗聲請中,獲確立的酷刑/免遣返聲請共249宗。
〔註2〕《獨媒》向入境處查詢現時中心內最長的羈留時間,入境處稱未有備存相關數字。惟據知越南船民武文雄(金鷹)自2016年出獄至今,仍被羈留在CIC逾5年。
〔註3〕法例規定,如羈留者無合法理由而被羈留,則可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若法庭信納其羈留是非法,則羈留者須被釋放。
〔註4〕但如上文所述,任何在港尋求庇護的人,必先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違反《入境條例》以達致「須或可被遣離」的條件,才能申請免被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