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7.1佔立會案】智障青年申請分案被拒 被安排與父同坐公眾席受審

【7.1佔立會案】智障青年申請分案被拒 被安排與父同坐公眾席受審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一名有智能障礙、思覺失調及自閉症的青年。代表青年的大律師昨日申請分拆案件處理,今遭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拒絕。青年正式否認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將爭議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另外,他被獲准安排坐在公眾席受審,讓父親及社工能陪同。

被告何俊諺(22歲)早前爭議不適宜答辯及審訊,辯方的精神科醫生評估被告有智能障礙、自閉症及思覺失調等,惟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青年適宜受審。辯方昨日原提出另外爭議青年案發及錄影會面時的精神狀態,申請分案處理。

今日案件再開庭時,代表何俊諺的大律師麥健明表示,辯方現時決定不爭議錄影會面的呈堂性,只爭議被告七一當日的精神狀態。控方則指,現時不涉及「案中案」程序,控方案情預計下周便能完結,即使何俊諺與其他被告一同審訊,也不影響案件進度,故反對分案申請。李官最後不批准辯方申請,他指詳細理由將會後補。

青年答時遲疑並搖頭 李:講出聲

被告何俊諺其後正式答辯,他否認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當書記讀畢控罪詳情,問青年是否明白時,他沒有出聲。李官再追問他是否認罪,青年先遲疑數秒後搖頭,李官再著他「講出聲」,何才說出「不認罪」。麥大狀之後申請青年坐在公眾席應訊,以讓他能在社工及其父親的陪同下聽審,獲李官批准。

被告何俊諺
被告 何俊諺(資料圖片)

警員稱到落馬洲接收被告 指自願承認七一曾撞玻璃

控方之後傳召第14被告林錦均(27歲)的拘捕警員作供。林早前爭議警察記事冊、錄影會面及重組案情的招認均非自願作出,並以「案中案」形式處理,惟終遭法庭裁定均可呈堂。

曾於「案中案」作供的偵緝警員11245徐文達(音譯)今再度出庭。徐指,於2019年10月18日,他在落馬洲與黃崗口岸的天橋接收林錦均,之後帶林上警車並到管制站附近的旅遊巴停車場等候。他在該處向林錦均發出「被羈留人士通知書」,向其解釋權利,林表示明白後簽署。他接著正式警誡並以「串謀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拘捕被告。

徐續指,林錦均之後在他的記事冊上寫下「7月1日嗰日我冇入過去立法會破壞,我淨係喺外面地下撞過玻璃,撞完我就走咗」等字句。他接著向林覆讀記事冊內容,林寫下「冇嘢改」。

清關程序後,徐表示警員先帶被告到落馬洲警署向值日官報到,接著再帶返回中區警署。於傍晚6時41分至7時08分,林在中區警署進行錄影會面,當晚另與警員返回立法會重組案情,然後警員再搜查其住所。徐表示,當日林錦均在立法會時曾指出他在七一撞玻璃的位置。

警員否認另一警長要求被告寫下招認

盤問下,徐文達不同意辯方所指,被告在記事冊上的招認是警長2828要求寫下。他又不同意前往中區警署的途中,警長2828告訴被告他需要在錄影會面時講述的內容,亦否認返回立法會重組案情時,被告曾向警員說「唔知(指)邊塊,都冇撞(玻璃)」。但徐文達確認,當他們到達立法會時,負責拍照的鑒證科同事尚未到達,是他們向鑒證同事展示需要拍照的位置。

共6名被告否認一項暴動罪,包括: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被起訴時21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2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1歲)、吳志勇(25歲)及林錦均(27歲)。當中黃家豪、何俊諺及馬啟聰另否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而王宗堯及吳志勇則承認該罪。林錦均另外否認刑事損壞罪,指他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外,損壞該大樓。

劉頴匡孫曉嵐等7人承認暴動

同案7名被告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暫定於7月28日求情及判刑,包括:廚師羅樂生(2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劉頴匡(26歲)及文員范俊文(21歲)。

畢慧芬另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13名被告均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除林錦均外,12名被告另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案件編號:DCCC606-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

早前審訊:
【7.1佔立會案】控方:警看新聞片段認出王宗堯 另一被告受訪稱「死守立法會」
【7.1佔立會案】劉頴匡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7人認暴動 暫定7月求情判刑
相關報導:
【7.1佔立會案】男子稱威嚇致招認 控方:內地囚禁時「反省」 回港後坦承罪行
【7.1佔立會案】25歲男子遭扣留內地2個月 辯方:港警威嚇若不認做過「唔使諗住返香港」
【7.1佔立會案】被告供稱遭扣留內地寫悔過書 盼盡快回港、害怕「有後果」 故承認撞玻璃
【7.1佔立會案】青年還柙待索精神科報告 辯方稱不適宜答辯
【7.1佔立會案】辯方專家指被告患多重障礙不適宜答辯 控方:曾在庭上發問顯示能留心程序
【7.1佔立會案】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患精神分裂 不適宜答辯 控方質疑病情不嚴重
【71佔立會案】官裁患思覺失調青年適宜受審、曾遭內地扣押男子招認可呈堂
【7.1佔立會案】智障青年明天答辯 辯方指索取指示有困難 審訊需父親在旁陪伴
【7.1佔立會案】智障青年爭議案發時精神狀況 申請換法官處理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