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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涉9.29金鐘用磚打警 李子賢認暴動及襲警罪 下午判刑

【12港人】涉9.29金鐘用磚打警 李子賢認暴動及襲警罪 下午判刑

(獨媒報導)「12港人」前年涉偷越邊境罪被捕,其中9人去年3月在內地刑滿被遣返回港。其中李子賢涉及9.29金鐘暴動案,他一直還柙,今(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及襲警罪,暫委法官鄭紀航押後至下午判刑。案情透露李子賢在金鐘道被制服時,被警員捉住左手,李一度甩開,最後用手上的磚塊連打警員頭部4下。警員因有戴頭盔故只有輕微頭暈,沒有就醫。

李子賢(31歲)承認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暫委法官鄭紀航裁定兩罪成立。

案情指示威者向政總投擲汽油彈 警員從政總衝出作拘捕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有市民組織「全球反極權遊行」,起點為銅鑼灣崇光百貨,終點為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警方未有就遊行接獲通知。約下午1至2時,約2萬名示威者在崇光百貨外聚集,警方多次警告但示威者未有離開,並向夏愨道政府總部進發。

約3時45分,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抵達政府總部外的夏愨道,以雜物堵路並佔據夏愨道東西行線。約4時05分示威者在夏愨花園外的金鐘道車路聚集,與統一中心外的警方防線對峙。期間示威者設傘陣掩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硬物,亦在連接太古廣場及金鐘廊的行人天橋放火,警方寡不敵眾撤退。其後這批示威者與政總外的人會合。

約4時20分,約500名示威者在添華道及夏愨道的車路聚集並投擲汽油彈,另外亦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擲物、以鐳射筆照射警方防線等,其中有汽油彈擊中政總的水馬引起火種。警方多次警告,期間發射催淚彈,有催淚彈落在夏愨道車路,水炮車亦多次向夏愨道射藍色水劑。約4時48分,政總內的警員衝出政府總部作驅散,並拘捕若干示威者。其他示威者則沿添馬街往金鐘道方向逃走。

至於在金鐘道發生的暴動,於5時許約100至200名示威者在遠東金融中心外的紅棉路,與警方對峙,他們用木板及雨傘架設路障及投擲汽油彈,警方則發射多枚催淚彈。約5時06分,紅棉路的人群撤退至金鐘道,有示威者沿金鐘道設路障,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等,又以鐳射筆照射。約5時17分,警方防線開始掃蕩,最接近警方防線的示威者撤退,與警方防線保持70至80米距離。當示威者到達太古廣場與統一中心之間時,金鐘道的警方防線於是向前推,另一批警員則從樂禮街湧出金鐘道,並作拘捕行動。

被告遭制服時用磚連打警員頭部4下

就襲警罪,案情指當時警員6117跑向金鐘道,他見被告跑來,於是表露身分並捉住被告左手要求他停止逃跑。惟被告甩開警員繼續跑,警員上前再捉住被告左手,其後被告用手上的磚塊連打警員頭部4下,最後被告遭制服。警員因當時有戴頭盔故只有輕微頭暈,沒有就醫。被告被捕時身穿黑色衫褲、戴黑色面罩及手套,身上有6支38厘米場的鐵枝,以及一包索帶。

控方播放警員假裝示威者用GoPro拍攝的片段

控方於庭上播放片段,其中有片段顯示警員假裝示威者混入人群,並投擲物品等,期間使用身上GoPro拍攝現場情況。

辯方望法庭參考同案案例 考慮被告正面品格而減刑

辯方大狀蕭淑瑜為被告求情指,希望法庭能參考同案被告黎曉曈早前判刑的案例,該案中的被告呈上一定數量的求情信顯示她樂於助人,因此法官當時考慮到被告有正面品格故作刑期扣減。辯方望法庭亦能考慮到本案被告廣受親友同事讚賞,還柙期間亦修畢中大人格心理學的遙距課程,從而作出刑期扣減。

暴動罪指李子賢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襲警罪則指他同日於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員6117。

李子賢另因涉逃離香港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將於7月14日答辯。

案件編號:DCCC 2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