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經歷了8.18流水式集會案、8.31遊行案,兜兜轉轉,10.1遊行案,還是回來了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的手上,李卓人、何秀蘭這些老一輩的泛民也在她手上一批一批送進了牢獄中。
8.18流水式集會、8.31未經批准集結案中,胡雅文在判詞中提到警方克制容忍、並作出明智決定,減少當日暴力或對峙的風險。當日的和平,原來不是基於和平的示威者,而是基於消失的警察。胡官形容眾被告帶頭挑戰公眾秩序,「監禁是唯一選擇」。
同樣的法官,同樣的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告席上除了被判緩刑的楊森、何俊仁外,還增加了年輕的陳皓桓、吳文遠;被告欄內已在囚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梁國雄,再次遇上了胡雅文法官,唯獨地點由西九龍法院(有時候因被告人數、律師團隊眾多,司法機構會安排區域法院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審訊)回歸到灣仔區域法院。
劉慧卿在法院外見記者時也形容,現時的司法制度已經不再可信、法治已死的時候,眾被告在警方、律政司無限權力下,裸露出無法反抗的無力感,罪名一條一條加上去、刑期似乎也不會有受完的一天,或許,黎智英已經有心理準備,他已經不能再走出監獄的大門,呼吸自由的空氣,與家人相聚也變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
10.1未經批准集結案審訊的前一天,新聞上都刊登了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等人欲承認控罪的消息。蔡耀昌更說,即使在監牢內,仍會繼續弔念六四;一直有心理準備入獄的陳皓桓,亦在享受呼吸最後一天自由的空氣。這些仍在牆外的人,早已預料到認罪後控方會撤銷他們保釋的這個劇本,因此媒體的焦點,自然放在僅餘的6人能否繼續保釋上。
這天等候開庭期間,不少旁聽人士走來和眾被告打氣,特別是陳皓桓,有人更向他相擁而抱,他笑着回應:「掂過碌蔗呀!」。亦有一位妹妹不斷走向Figo身邊向他打氣,她亦在庭內不斷喊着「李伯伯加油!」、「黎伯伯加油!」、「毛伯伯加油!」,隨即遭到一名盡責的法院保安制止了她:「小朋友請你安靜!」,庭內的唯一一把具稚氣的打氣聲,開庭前也被淹滅了。
由於被告欄容納4名正在服刑的被告和數名懲教人員後,空間所餘無幾,旁聽席的第一排座位須預留給6名仍有保釋的被告。身穿深綠色制服的懲教人員,也早已坐在那被告席的後一排,看守着眾被告。
十數分鐘後,Figo在庭內疑似遺失了些東西,有保安和懲教上前問他找甚麼,他打趣的說:「我搵緊公義,我唔見咗公義呀!」,惹來庭內眾笑。這在這沉悶的法庭程序中帶來的一絲「娛樂」,他似乎好讓在庭內的人,不被這冷漠的制度和程序同化,帶來點僅餘的歡樂。
Figo由步入法院前、法庭,甚至開庭前,仍然是笑容滿面,絲毫沒有露出恐懼的神情。
等候開庭期間,因內庭的旁聽席位有限,庭內手持公眾人士、家屬票的人士不斷出出入入,為的是把這張「入場券」交給法庭門外想看被告一眼的人,平均每分鐘就有4-5人在不斷出入,八樓二十四庭的旁聽飛不知道兜兜轉轉來回了幾多手,每個能進來庭內的人,都會向被告席、被告欄內的人揮手打氣,被告欄內已失去自由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和何秀蘭亦不時揮手和高舉拳頭回應。
長毛梁國雄亦已再次變成了「短毛」,據知,長毛是自願剪去他的頭髮,惟諷刺的是,他早年入稟法院司法覆核懲教署剪髮規定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勝訴,懲教署最終是「男女平等」都要剪髮,這就是權力。
庭內不斷就是律師來來往往,文件不斷遞來遞去後,律政司代表團隊、眾被告團隊終於安頓好,「Court!」
9時50分終於迎來了開庭,比原定時間晚了接近20分鐘。法官胡雅文戴著口罩緩緩步出,控方則先站出來說需要1小時30分鐘 (one and a half hour)與辯方處理雙方承認事實,胡雅文點點頭,並請辯方談談他們的意見,辯方亦表示需要些時間去處理,然後讓眾被告進行答辯程序。最終,開庭不足10分鐘,在9時50多分,「Court!」法庭再次休庭。
法庭由一片嚴肅的氣氛再次輕鬆起來。
這一個半小時是漫長的,梁國雄妻子陳寶瑩亦正努力與睡魔搏鬥,在庭外的椅子上不時用手捂著眼,想入睡但又睡不了。Figo則坐在她身旁的座位,樂觀地和一些相熟的記者閒聊一番。
就這樣過了接近一個小時。
接近開庭時間前15分鐘,眾被告再次進入庭內就坐,旁聽人士又開始不斷出出入入的輪迴,正當大家都以為能就快開庭,11時30分、11時40分、11時50分、12時正,律師還在出出入入,仍未能開庭,法庭書記還在準備文件。一眾記者雖然不耐煩,但更不耐煩的是背後坐在辦公室Stand by的採訪主任、編輯,因早已準備了一系列的「突發素材」,待眾被告正式認罪後便能刊登,直至12時20分,仍然未開庭。
一些年資較深的記者便開始談起自己的兒子、女兒怎樣怎樣,年輕的記者則需用電腦或電話繼續向上司報告庭內最新的狀況,藉此打發時間,庭內持票的旁聽人士仍在不斷出入。
接近12時40分,終於再開庭,律政司向法官胡雅文提出承認事實上哪些地方會有更改後,便開始進入答辯程序。法庭書記先用英文向眾被告讀出控罪及其詳情,再向每個被告讀出控罪,她的語調像在趕放工似的,畢竟快1點了,要吃飯了嘛。
「第一被告陳皓桓,你宜家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你明唔明白?」
「我明白。」
「你認唔認罪?」
「我認罪。」
這樣的程序,在黎智英、何俊仁、梁國雄3人身上重複了一遍。
「第一被告陳皓桓,你宜家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你明唔明白?你認唔認罪?」
這次書記把「明白」和「認罪」直接來了。
「我明白、我認罪。」
這樣的程序,在同案的10位被告則重複了10次。
「第一被告陳皓桓,你宜家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你明唔明白?你認唔認罪?」
「我明白。我唔認罪。」
「第四被告何俊仁,你宜家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你明唔明白?你認唔認罪?」
「我明白。我認罪。」
被告律師團隊忽然轉過頭來,驚惶失色地向着何俊仁搖頭,指示他應說「不認罪」,這惹來了庭上的一陣躁動。
「第五被告楊森,你宜家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你明唔明白?你認唔認罪?」
律師團隊這次再回過頭來,向楊森搖著頭提示他應答「不認罪」,但他還是口快快說了「認罪」,律師團隊即時更正,他才意識回來,改口說「不認罪」。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終只有第七被告吳文遠和第十被告蔡耀昌承認。其他被告因認罪協議下,獲控方同意該控罪不予起訴,存檔法庭。一眾忙着寫即時新聞的記者被這突如其來的小插曲弄到有點不知所措,不斷和行家對稿究竟誰認了甚麼、誰沒有認甚麼罪。
法官胡雅文聽取了答辯後,隨即說出5月24和28日回來聽取被告求情和判刑,便隨即宣布休庭,下午2時半再續。
看看時間,來到了下午1時正,不早也不遲,正是午飯時間,又到了休庭時間,「Court!」。
這就是法庭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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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開庭後,得知忙碌了一整天,最搶眼的新聞焦點:「眾被告還押還是保釋」,這天法庭還是未輪到這個程序,需翌日繼續,這就是法庭程序,一切也是「程序」。
冰冷又重複的程序,又要來多一日。
這一日,區域法院有兩名十四、十五歲年輕人承認暴動罪還押小欖索精神科報告;再有十四歲被告因縱火被判入勞教中心;一被告因的士藏汽油彈串謀縱火罪成判囚4年,還有西九龍法院的那場死因研訊。他們被民主派人士認罪的新聞鋪蓋下,未能吸引讀者的眼球,但區院內仍有一群未有忘記他們的人,前來為他們打氣、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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