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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學思政案】黃沅琳申保釋被拒 旁聽人士大堂飲泣、見警淋雨即叫好

【賢學思政案】黃沅琳申保釋被拒 旁聽人士大堂飲泣、見警淋雨即叫好

(獨媒報導)繼「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3名成員遭起訴《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後,前發言人黃沅琳亦被控相同罪名,今午(23日)由警車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由於需時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批准保釋,黃須即時還柙。

被告黃沅琳(19歲)戴眼鏡、束起髮髻、身穿白色恤衫,由陳奕勤律師代表。律政司代表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他反對被告保釋候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准被告保釋。旁聽人士隨即鼓譟,未等宣布散庭,有人向黃大叫:「撐住呀!」部份人指罵控方:「做人好過做狗!」

散庭後,旁聽人士走到西九龍法院大樓地下大堂,有人哀傷哭泣,需旁人安慰。法院外面突然刮起大風,雨勢滂沱,旁聽人士隨即望住在外當值的警員歡呼:「行雷劈X死你好啊!」、「報應啊!」

根據控罪書所述,黃的被捕時間為周三(22日)凌晨。據了解,黃在王逸戰等3人提堂後,主動往警署投案。

控罪指,黃沅琳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王逸戰(20歲)、陳枳森(20歲)及朱慧盈(18歲)的案件已於周二(21日)提堂,他們共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申請保釋均遭拒,須還柙至11月3日再訊。其中王逸戰和陳枳森將於9月29日提堂作保釋覆核。

案件編號:WKCC38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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