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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負責擷取《立場》網站內容的國安警員透露,去年6月24日、即《蘋果日報》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網站的證據。警員原供稱擷取了30個網址內容,惟盤問下承認曾擷取多達300多條連結,只是案件主管僅要求他列出當中30條,認為其他檔案「已經唔係證物,係所謂電子垃圾」。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非常詫異」,指刑事案中控方要將所有未被使用材料給予辯方。控方則回應,該300多條連結與本案無關,不知為何證人如此作答,同意安排案件主管錄口供澄清。

國安警稱蘋果停刊日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首名證人國安警員鄧偉權(音)上午供稱,去年11月獲指示擷取《立場》網站內容,但不清楚截圖原因和所涉案件。控方下午傳召另一截圖警員作供。

國安處警員15186廖浩明(音)供稱,去年6月24日及7月13日,兩次收到上司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的指示,指要保存《立場》的證據,並據案件主管提供的「一堆連結」擷取《立場》網站內容,但不清楚案件主管身份。翻查資料,《蘋果日報》高層去年6月17日被捕,並於6月24日刊出最後一份實體報紙,首次指示日期正是《蘋果》停刊日。

國安警盤問下認曾截取300多條連結 惟口供僅列30條

廖浩明表示由於要處理的連結「實在太多」,故分兩日完成擷取工作,並提及截取了30個網址,而控方審訊只依賴當中15項。廖在盤問下首度承認,首份截圖編號為「358」,是因此前還擷取了數百條連結作為證據,只是不記得當中內容;又指為不讓人知道有多少證據在手,警方文件編號有時會「跳空」,但同意曾擷取300多條連結。

余若薇質疑,若廖就本案曾調查其他網址,應列在口供之中。惟廖稱,案件主管僅要求他將30條連結納入證物和口供,「其他冇講過需唔需要寫,而我選擇咗唔寫」。

警否認「TSN」代表「Standnews」 指使用編號「冇原因」

余指,刑事案件中控方要將沒有使用的資料給予辯方,「點解你會可以選擇唔講畀我哋聽?」廖指要問案件主管,又稱其他連結沒有被選擇為證物,「已經唔係證物,係所謂電子垃圾」,旁聽人士發笑。廖又稱,並不知道沒有被選擇的300多條連結,以及30條連結中沒有被依賴的一半資料有何分別。

此外,每個截圖編號起首為「TSN」,辯方問是否代表「Standnews(立場新聞)」,廖否認,又指「只係一個獨立嘅代號」、「本身就係冇意思」、「用ABC都得」,使用僅因「係可以嘅,冇原因」,有旁聽人士訕笑。

控方稱300條連結與立場案無關 同意召案件主管錄口供

證人離席後,余若薇表示「覺得非常詫異」,認為刑事檢控基本原則,是控方要將沒有使用的材料交予辯方,惟現時證人截取的連結「原來只不過係(所有調查連結)好少好少部分」,要求控方提供所有未被使用材料(unused material)。

余又指一直對案件有疑慮,因控方證人「似乎個個都話有個連結就下載,但從來講唔到點解係呢幾個網址」。郭偉健稱是視乎分工,「掃垃圾唔駛解釋點解掃垃圾」。余續指,在此事上案件主管是「好關鍵人物」,惟從來沒有其供詞,望控方能為他錄口供澄清,控方同意。

控方並回應,據其理解那300多條連結並不屬《立場》案,「唔知點解佢(證人)話睇咗300幾項」,而案件主管是在30篇文章中篩選15篇作檢控。

何桂藍競選專頁片段呈堂

此外,庭上播放呈堂的羅冠聰和梁頌恆《立場》專訪片段,及何桂藍題為「內會戰事 如箭在弦——五分鐘講下內會發生緊咩事」的片段。

余若薇提及,何桂藍的片段並非如羅梁二人般由《立場》拍攝,只是內嵌在專訪文中。記者當時引述何在片中最後一句話「聽日希望民主派可以堅持到底……否則立法會就會成為建制派嘅惡法放題」,指「這句話在香港傳媒,最少在《立場新聞》,是斷不能說的」,解釋何桂藍參選正是希望「除下記者證」,逾越「記者」的「專業界線」。

案件明早續審。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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