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14日,有「撐警人士」到淘大商場揮動國旗,期間不同政見人士爆發衝突,警員入商場拘捕多人。7人事隔3年被起訴非法集結、襲警、阻差及拒捕等罪;其中3人認罪,3人經審訊後罪成,1人脫罪。
一名學生承認連同其他人包圍一名77歲老婦,被判入勞教中心;另一名青年涉在警方欲拘捕示威者時腳踢警員,承認襲警罪後被判囚兩個月。一名室內設計師則在警員拘捕示威者時,扯走警察手上的膠索帶,他承認阻差辦公罪,判囚11星期。
審訊方面,一名侍應涉攜有鐳射筆和行山杖,被裁定藏武罪成,判囚4個月;一名學生涉企圖向防暴警員投擲水樽以阻礙制服另一被捕者,其後被警員制服時「批㬹」欲掙脫,被裁定襲警及企圖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囚兩個半月。一名程式設計師被制服時,涉將督察拖行逾10米,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拒捕罪成,被判囚3個半月。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