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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反修例回顧】2019年8月11日:警喬裝示威者 少女被射至眼球爆裂

【當年今日|反修例回顧】2019年8月11日:警喬裝示威者  少女被射至眼球爆裂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1日,原定的深水埗遊行和東區遊行遭警方反對,只批准示威者在維園集會。繼續有示威者自發「遊行」,再遊走港九各區堵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北角則有市民和記者被「愛國人士」襲擊。

晚上,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期間發生「爆眼少女」事件,一名報稱擔任義務救護員的年輕女生稱被警方布袋彈射中右眼,導致眼球爆裂。少女事後擬入稟向警方索償,但申請法援不果;另外,由於警方向醫院索取其醫療報告,少女不滿警方妨礙她保障個人私隱,提出司法覆核但被裁定敗訴。她後來移居加拿大,並在網上公開出院證明,反駁有媒體稱她沒有受傷的說法。

當晚多人在尖沙咀當場被捕,29人被控暴動罪,25人認罪或受審後罪成,判囚36至52個月不等,未成年被告則判入教導所;另外,有人身上被搜出鐳射筆,判監11個月

4人則在黃埔站出口附近被捕,受審後被裁定非法集結、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3人判監9至21個月,餘下一名未成年女生則被判入更生中心。 一名被告事後入稟法院,稱遭警員施加不合法武力,要求法庭下令賠償。

在深水埗,一名中六學生和一名女侍應分別被搜出鐳射筆和丫叉連彈珠;兩人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和監禁8個月

而在港島, 晚上有警員身穿黑衣及配戴口罩喬裝示威者,在銅鑼灣拘捕多人。有示威者在港鐵太古站集結,警方近距離向人群發射胡椒球彈,15人事後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5人認罪,8人受審後罪成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或監禁2至9個月。「王婆婆」王鳳瑤因揮動英國國旗及謾罵警方,同被控非法集結,認罪後判囚32周。她在庭上透露,案發後兩日回內地時遭國安審問案情,並遭拘留逾40日。

時任社區主任仇栩欣在北角城市花園進行直播期間,遭防暴警察阻止及按地制服拘捕;她及一名選舉團隊成員事後被控襲警,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一名金融顧問被指於北角攜有一支木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5周。

重溫當日報導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