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6月12日,立法會原訂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二讀。有示威者徹夜留守金鐘,並自早上佔領夏慤道一帶。立法會最終取消當日會議。
下午,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與警方爆發衝擊,警方隨後「清場」,施放150枚催淚彈,並在回歸以來首次向示威者開槍,包括橡膠子彈及布袋彈。時任警務處長盧偉聰形容金鐘進入騷亂情況,故警方迫不得使用武力;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則發表電視講話,批評佔領行動為「破壞社會安寧、妄顧法紀的暴動行為」。
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在衝突中被橡膠子彈擊中右眼,右眼僅餘視力2.5%;楊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認罪後判囚9個月。另外,6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全部罪成,被判入獄20星期至39星期;一名電梯技工被指襲警,經審訊後罪成,判監一個月。一名救生員在衝突期間用頭盔和雨傘等掟向警員,事後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4年;一名室內設計師在場拍攝及被捕後,事隔近4年後同被控暴動罪,認罪被判入獄26個月。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