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8人案中6人開審前認罪,不認罪的兩人審訊後亦罪成,8人今(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半至4年9個月。暫委法官葉啓亮指,案發時約有2千名示威者與警方對峙,人數遠超警力。另外有被告帶備大量裝備如士巴拿及螺絲批,故以5年為量刑起點。
本案共11名被告,控方指其中3人已潛逃。其餘8名被告中,有6人於開審前認罪;另兩人不認罪,審訊後罪成,他們為陳卓賢及黎鈞堯。
以下為各人的刑期:
陳卓賢(21歲,都會大學學生):4年9個月
張綽元(21歲,中大生):3年半
張凱𦲀(22歲,職訓局學生):3年半
馮興榆(24歲,職訓局學生):3年半
黎鈞堯(28歲,蔬菜販賣東主):4年半
劉沛彥(24歲,學生):3年半
梁俊傑(25歲,地盤工):3年半
梁剛瑋(24歲,中大生):3年半
官:示威者人數遠超警方 猶如小型戰場
暫委法官葉啓亮判刑時指,本案暴動屬嚴重,而且是有預謀。案發時有逾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對峙近一小時,示威者人數遠超警方,期間示威者曾投擲逾200枚汽油彈,猶如小型戰場。雖然警方進行驅散,但示威者行動仍然持續,另有4名警員在驅散行動中受傷。
官:港鐵站被破壞 維修費達8萬元
葉官又指,油麻地港鐵站被示威者破壞,有人在外牆噴上字句,維修費達8萬元,部分燈柱亦被鋸斷。葉官表示,彌敦道是主要道路,油麻地地段被阻塞,而且該處為商住地區、人煙稠密,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導致商舖及港鐵站需要提早關閉。
官:暴動會破壞警民關係
至於對社群關係造成的影響,葉官指暴動會加深不同人士的政見分歧,破壞警民關係。示威者針對警方並衝擊防線,情節嚴重。葉官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為帶領或號召的角色,但暴動規模大。
葉官又認為,辯方呈交另案其他被告的判刑案例,對法庭的指導作用不大,因每宗案件的案情有差異。
官指被告帶大量裝備如士巴拿 故以5年為起點
葉官指即時判監是唯一選項,考慮到參與暴動的人數、暴力程度及對警方造成的傷害等,另有被告帶備大量裝備如士巴拿及螺絲批,因此決定以5年為量刑起點。
官考慮到各被告一時衝動犯案 減刑3個月
由於第十三被告黎鈞堯案發時雙手只戴手套,沒有其他裝備,因此下調至4年9個月。除不認罪的陳卓賢及黎鈞堯外,其他人均獲認罪扣減。葉官另外考慮到各被告年輕、無案底及因一時衝動犯案,決定再減刑3個月。
各被告被控的其他控罪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另外3人早前已離港並遭法庭發出拘捕令,包括陳亮儒(24歲)、鄭偉樂(18歲)及洪主龍(21歲)。
各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賴帥彰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警方在判刑後見記者,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當日共213人被捕並被起訴,分成17宗案件,至今共68人罪成,本案為第4宗案件。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集會及言論等自由,但須要遵守法律,否則會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案件編號:DCCC 7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