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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7人否認尖沙咀非法集結 護士警誡下稱聽慘叫聲 查看是否有傷者需治理

【理大圍城】7人否認尖沙咀非法集結 護士警誡下稱聽慘叫聲 查看是否有傷者需治理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發起「圍魏救趙」。9人於尖沙咀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兩名男生開審前認罪,餘下7名被告則不認罪,今(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提到,任職註冊護士的被告在警誡下稱途經尖沙咀時聽到有人慘叫,於是查看是否有傷者需要協助治理;另一網頁設計員則指他想看理大附近有沒有人需要樽裝水,買了一箱打算派發。

7名被告否認非法集結罪,包括:王晋彥(被起訴時20歲,無業)、鄭康成(被起訴時20歲,網頁設計員)、賴恒基(被起訴時28歲,註冊護士)、趙穎琪(被起訴時22歲,無業)、葉佩珊(被起訴時24歲,文員)、羅芷君(21歲,學生)及王伊婷(28歲,文員)。王伊婷另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警方於華懋廣場外拘135人 包括本案被告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開始,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警方於11月18日上午6時在理大設封鎖線,阻止人群進入理大或其附近範圍。同日上午8時,約有50人在科學館廣場近科學館道聚集與警方對峙,部分人穿上黑色衣服,戴頭盔、眼罩和防護面罩。之後愈來愈多人聚集,前排的示威者打開約20把雨傘築起「傘陣」,後方的人則叫喊「一、二、一、二」,並向科學館道封鎖線推進,要求警方釋放理大內人士。警方發出警告和使用武力驅散,惟示威者繼續與警方對峙。

警方於上午8時18分作出拘捕行動,最後於科學館廣場華懋廣場外拘捕共 135人,包括本案被告,另在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附近範圍拘捕13人。

次被告警誡下稱買了一箱樽裝水打算現場派發

各被告分別被指管有不同物品,首被告王晋彥管有防毒面罩及一個印有「ZIPPO」字樣的罐;第六被告趙穎琪有口罩、剪刀及開瓶器等等;第七被告葉佩珊管有剪刀、𠝹刀及眼罩;第八被告羅芷君有防毒面罩、頭盔、眼罩、手套、口罩及長者八達通;第九被告王伊婷則有口罩和一支鐳射筆。

次被告鄭康成在警誡下曾稱:「我路經尖東咋,我冇搞事.」他承認當時與小學同學蔡姓男子在涉案地點附近尾隨人群,蔡亦有被捕。鄭康成表示他們看見警方舉起警告旗幟後感到害怕,隨後已被截停及拘捕。他解釋前往該處是想看理大附近有沒有人需要樽裝水,買了一箱打算派發。

就其管有的眼罩、口罩、防毒面罩、手套及生理鹽水,鄭康成指是用作預防催淚煙,並打算向别人提供手套和口罩。

護士警誡下表示途經尖沙咀聽到慘叫 查看是否有傷者

第四被告賴恒基則是一名註冊護士,他在警誡下說當天早上由柴灣出發回家,途經尖沙咀時聽到有多人叫囂和慘叫,於是上前查看是否有傷者需要協助治理。賴表示自己在東區醫院工作,案發前一天下班後逗留在醫院,至案發當日6時半離開。他在柴灣乘搭港鐵到尖沙咀,因想看看有沒有交通工具能返回馬頭圍邨住所。至於戴著口罩,賴恒基表示因為擔心催淚煙的殘留物及成分。

督察確認當日被截停人士中有部分人即場被放走

案發時駐守西九龍機動部隊、現駐警察學院的督察2566李偉航供稱,案發當早被指派帶隊到科學館道處理人群聚集事件。他稱到達後發現有約200人在科學館道與科學館廣場交界聚集,當中許多人穿深色衣服及舉雨傘,亦有人戴上頭盔、口罩及手套等,並用粗口辱罵警員。李稱他之後警告在場人士,但示威者沒有離開,他遂叫同僚包圍華懋廣場外的百多名示威者。李最後於早上8時20分宣布拘捕各人。

在辯方盤問下,李偉航確認當日原先被截停的人士中,有部分人即場被警方放走,因能即時確認屬無辜途人。至於最終被捕的135人中,是否有部分人沒有被起訴,李則表示不清楚。

案件明天續審。

兩男生承認非法集結罪

同案被告鄧朗言(被起訴時 16歲,現19歲)及吳鎮鋒(被起訴時 19歲,學生)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其中鄧申請保釋候判獲批,吳則須還柙。

控罪指9名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案件編號:DCCC85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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