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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4人承認暴動 案情指逾600示威者游繩逃走 獲家長車接載

【理大圍城】4人承認暴動 案情指逾600示威者游繩逃走 獲家長車接載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有人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輛車,並拘捕車上的人。19人合共被控7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一人另被控危駕,其中14人遭加控暴動罪。4名被告昨天開審前承認暴動,今(3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讀出案情,指出案發當晚超過600名示威者游繩到行車天橋,逃跑至紅磡繞道方向,有多部車輛接送離開者。警方最終截停7架車輛,而4名被告則分別在不同車上,行車紀錄儀曾拍到其中二人登上車輛。法官王詩麗將18歲被告的求情押後至2月24日,期間索取教導所報告;另外3人則留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完畢後,一併求情及判刑。4人須還柙候判。

4人承認暴動 另一罪獲准存檔法庭

次被告林斌(22歲學生)、第七被告陳俊鋒(22歲,理財顧問)、第九被告利文熙(22歲學生)及第十九被告陳宇晴(18歲,學生)昨天承認一項暴動罪。他們另面對的「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有理大示威者以不同途徑逃走 被告從行人天橋游繩而下

同意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起,理大發生暴動,示威者佔據理大,破壞校園財產。有身穿裝備的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及使用弓箭等,與警方防線對峙。警方自11月17日下午7時起封鎖理大出入口及附近範圍,圍堵校內人士,校內的人只能按照警方安排離開,所有離開者均會被登記身分或拘捕。

案情提到,有理大內人士不依照警方安排離開,自11月18日開始有示威者分批正面突圍,但不成功,被警方防線驅趕。控方指,當晚有大批人士透過不同手段逃避追捕,這些人大部分從理大連接X座及Z座的行人天橋遊繩而下,包括4名被告;也有人從理大附近周邊位置出來到達路面,該處有多部車輛接送離開者。

案情指超過600人游繩到行車天橋逃走

警方當日約10時,留意到公主道天橋位置有兩條繩下垂至紅磡繞道往加士居道行車天橋。控方表示,晚上8時10分至9時10分期間,超過600人游繩到行車天橋,跑上紅磡繞道方向,另有約40人由漆咸道南方向登上行車天橋,同樣跑上紅磡繞道方向。警方曾施放催淚彈阻止,惟有示威者從天橋上投擲汽油彈。

案情指4被告坐在被截停車輛上

控方指,東九龍秀茂坪第二梯隊及刑事應變小組小隊人員看到有多輛電單車接送逃走人士。東九小隊最終合共截停17架車輛,當中7輛與本案相關,而4名被告則分別坐在不同車上;行車紀錄儀拍到被告陳俊鋒及利文熙在紅磡繞道登上相關車輛。

一人被搜出反光急救背心、另一人案發時僅15歲

次被告林斌及第七被告陳俊鋒案發時19歲,二人被捕時均穿白色上衣及黑色褲。

第九被告利文熙案發時18歲,被捕時穿白衣及卡其色褲,他另被搜出反光急救背心。

第19被告陳宇晴案發時15歲,被捕時則穿灰色外套及黑色褲等。

15人分別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罪

餘下15名被告: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 、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地盤工人)、麥韜(25歲,文員)、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員)、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外賣員)、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則分別否認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其中10人:伍偉楠、梁卓鋒、麥韜、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另否認暴動罪。

王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月6日)續審,屆時處理法律爭議。

第13被告承認危駕 待妨礙司法公正審結才判刑

第13被告陳鎮洋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惟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同將於案件審畢後求情及判刑。

「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除何英傑、冼宏俊、林施雅、張頌熙及陳鎮洋外,其餘14名被告上月遭加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313、573/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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