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事件。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一宗10人案今(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9人不認罪,一名18歲女大專生認罪,獲准保釋至9月2日,直至餘下9名被告審訊完成後判刑。案件明天續審。
第六被告林君悦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示威者發起「三罷」,並在理工大學一帶示威,該區發生暴動。警察設防包圍理大,阻止人進入。至11月18日示威持續,示威者在尖沙咀、佐敦及油麻地一帶聚集。
有人在網上討論區LIHKG及Telegram等渠道呼籲其他人上街,到理大組成戰線,營救示威者。當晚大部分示威者穿黑衣、戴口罩,用雨傘築起遮陣,並向警方擲200枚汽油彈。
警方於當晚約11時26分展開圍捕,示威者分兩批逃跑。警方其後在咸美頓街及碧街一帶設長方形封鎖區,拘捕213人,當中包括第六被告。至晚上約11時45分,警方在彌敦道設醫療區、臨時羈留區,第六被告林君悅被帶至臨時羈留區,其後被帶往秀茂坪警署。
第六被告被捕時身穿黑色衣服 戴防毒面具等物
第六被告林君悅被捕時就讀中五,身穿黑色長袖上衣、黑色褲、戴黑色口罩、3M防毒面具及護目鏡等物。案情指,當晚有四名警員受傷,其中三人被地上汽油滑倒,另一人作拘捕時被玻璃碎片割傷。案情指,當日有店舖被噴上示威字句,油麻地各出口亦被破壞,維修費用約86,490元;另有燈柱被損壞。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裁定第六被告罪名成立,並批准被告保釋至9月2日,待同案其餘被告審訊完結後才處理判刑,保釋期間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次數須增至三次。
10名被告依次為:黃權龍(23歲)、高晞朗(18歲)、林君悅(18歲)、林子浩(31歲)、李沛翹(26歲)、馬奕熙(20歲)、彭大展(26歲)、宋博通(21歲)、鄧永明(23歲)和董浩霖(24歲)。
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7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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