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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黃子悅等9人認暴動罪 求情透露曾患抑鬱症 還柙期間修畢輔導課程

【理大圍城】黃子悅等9人認暴動罪 求情透露曾患抑鬱症 還柙期間修畢輔導課程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全被控暴動罪,當中包括於初選案認罪的黃子悅。她與另外9人承認暴動罪,還柙至今(9日)於區域法院求情。辯方的求情陳詞透露黃子悅中學時曾患抑鬱症,而她於還柙期間修畢中大專業進修學院的輔導與心理治療課程,日後希望向藝術治療方面發展。18歲男生需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6月27日提訊;其餘9人押後至7月13日判刑,其中一人需索取背景報告。

18歲男生審訊中途改為認罪

本案共15名被告,其中10人認罪包括:翁芷茵(現年23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現年25歲)、王汶珊(28歲)及甄念賢(現年18歲)。甄原不認罪,他於審訊中途改為認罪。

辯方求情:黃子悅曾參與醫院義工

黃子悅於案發時22歲,其大狀於書面求情陳詞指,她於中學時期曾患抑鬱症。黃於嶺南大學視覺研究系學士畢業,日後希望向藝術治療方面發展。她於還柙期間亦修畢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輔導與心理治療課程。她曾參與醫院義工、與特殊學習需要幼童進行藝術工作坊,以及在非牟利機構「關懷愛滋」工作。

辯方亦指,無證據顯示黃是響應網上號召前往案發地點,亦無證據顯示她曾作暴力行為,以及作為帶領或號召的角色。另外黃身上並沒有攻擊性武器。

辯方指被告於疫情期間送菜予市民

第八被告孫嘉豪的大狀指,希望法庭能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第十一被告黃康瑜的大狀表示,被告在獄中原報讀了心理學課程,但因收生不足未能開班。他於候審期間任職研究助理,其身為太平紳士的堂兄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

第十三被告王汶珊的大狀指,在菜檔任職的被告於疫情期間送菜予市民,對方有為他撰寫求情信。而第十四被告甄念賢的大狀則指,被告案發時只有16歲,希望法庭能為他索取教導所報告。第二被告周耀天的大狀求情指,希望法庭能輕判令其前途不會受影響。暫委法官崔美霞表示,由於辯方陳詞無詳細提及被告的背景,因此打算索取背景報告。

18歲學生索教導所報告

除甄念賢外,其餘9人還柙至7月13日判刑,期間為第二被告周耀天索取背景報告。而甄念賢則於6月27日提訊,期間索取教導所報告,屆時或將判刑。所有被告繼續還柙。

不認罪的5人為:鍾曜禧(34歲)、羅澤琛(19歲)、吳仲賢(18歲)、鄧建歡(27歲)及李子聰(25歲)。他們繼續保釋受審。

各被告均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第七被告蘇浩然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或其附近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控方申請此罪存檔法庭獲批准。

案件編號:DCCC 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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