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一宗涉及黃子悅的15人案件,今(26日)於區域法院提訊。14人否認暴動罪,排期至2023年3月6日開審,預期需時35日。審前覆核則訂於2023年2月3日。第十被告則仍在申請法援,暫未表明答辯意向,法官遂押後至10月28日再提訊。
代表首被告翁芷茵的大律師建議將15人分拆成兩批作審訊,因被告人數多的審訊會過長,各被告需花時間聆聽部份與自己不相關的證據,對他們沒有好處,若果分拆案件,可減省時間以至法援的律師費用。
控方則表示,事件涉及213名被告,至今已有19宗案件訂了審期,當中不乏15人一同審訊的案件,加上其他被告的代表律師也表示中立,故認為本案也可採取相同做法。
法官郭偉健考慮各名律師陳詞後,表示15人應一併接受審訊,本案大部份被告皆爭議被拘捕時現場是否正在發生暴動,倘若案件再分拆成兩案審訊,要證明曾發生暴動的證人便須兩度出庭作供,反而花費更多時間和資源。
至於有一半大律師無法遷就審期,郭官指,本案主要涉及「是否發生暴動」的事實爭議,而非涉及複雜的法律議題,更換代表大律師是可行的做法,加上審訊排期至2023年,相信有足夠時間委派新的大律師。
15名被告為:翁芷茵(19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鍾曜禧(34歲)、羅澤琛(19歲)、吳仲賢(18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鄧建歡(27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王汶珊(28歲)、甄念賢(16歲)、李子聰(25歲)。控罪指,15人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除黃子悅涉初選47人案須還柙之外,其餘14名被告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7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