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大批市民為營救被困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其中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被控參與暴動。包括獨立歌手莊正等11名被告今(27日)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押後至下周一宣讀開案陳詞,為213人中第三批受審的被告。法官林偉權早前批准33名「飛虎隊」隊員匿名作供,今庭上解釋指暴露身分會影響他們工作,並強調「唔係話要令審訊變得好神秘、有啲人可以享有某啲特權出入」。
11名被告分別為:歐陽浩明(25歲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陳子宏(21歲文員)、鄭太君(25歲)、莊正(28歲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官批33飛虎警匿名作供 強調非令審訊神秘或某些人享特權出入
控方早前為本案33名警察證人申請匿名令,沒有辯方律師反對,獲法官林偉權批准。林官開審前解釋,由於33人屬「飛虎隊」隊員,工作時一般會保密身分,若在公開審訊露面,會暴露其身分並影響工作,考慮案件性質、警員背景及公眾和證人利益,避免妨礙及損害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故接納控方申請,傳媒及公眾均不得披露警察證人個人資料,他們作供時亦會使用屏風及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證人會以代號A1至A33稱呼,僅法官及控方得悉其身分,除非有特別因由才會向辯方披露。
林官又特別提到,批准匿名令「唔係話要令審訊變得好神秘、有啲人可以享有某啲特權出入」,而是基於飛虎隊隊員本來需維持身分保密以繼續執行職務。
另外兩宗已開審、於同日在油麻地遭圍捕的暴動案,法官亦批准33名飛虎隊證人的匿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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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今就同意案情的字眼商討並作修改,押後至下周一宣讀開案陳詞。審期預計25天,控方透露最後6至7日會預留為辯方案情。
另外,律政司上月曾向法庭申請將本案與另一宗9人的案件合併,惟遭法官高勁修拒絕,指會對辯方律師團隊造成不相稱的不便,申請理由不充份。
案件編號:DCCC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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