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大批市民為營救被困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其中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被控參與暴動。包括獨立歌手莊正等11名被告的案件今(3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曾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憑藉他們身穿黑色和灰色衣物並配戴口罩等裝備、警方多番警告仍逗留,可肯定他們至少身在現場鼓勵他人參與暴動。控方並指,莊正與第三被告的 WhatsApp 記錄顯示,二人案發當日計劃一起帶雨傘去佐敦範圍,莊正與第二被告的八達通記錄亦顯示二人當晚刻意前往案發地點附近。
示威者與警方於彌敦道對峙 投擲約250枚汽油彈
控方開案陳詞表示,2019年11月11日開始,大批示威者進佔香港理工大學,警方在理大外圍一帶設防包圍,阻止其他人進入校園和附近,大批示威者則聚集在尖沙咀、佐敦、油麻地及旺角一帶。
11月18日,油尖旺彌敦道一帶被阻塞,警方晚上約9時到場,10時在加士居道與彌敦道交界設立防線,半小時後推進至文明里,期間不斷被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擲物,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
警方推進至窩打老道時,大批大多身穿黑衣、戴口罩或防毒面罩、配備頭盔和護目鏡等裝備的示威者,無視警方警告逗留現場對峙。他們以雨傘等雜物堵路、照射鐳射光束,又不時衝向警方防線並投擲約250枚汽油彈,使馬路上火光熊熊,警防線一度後退。
警方圍捕213人 碧街附近發現大量棄置物資
警方於晚上近11時半展開圍捕行動,飛虎隊亦有參與,示威者見狀逃跑,有人向北逃往咸美頓街方向,亦有大批示威者嘗試進入碧街近油麻地港鐵站出口位置。警方封鎖現場,截獲包括本案11名被告。
警方行動中合共圍捕了213人,在現場設立臨時羈留區,將示威者分批拘捕後才送往警署。警方事後並在碧街附近發現大量遭棄置的物資,如防毒面具和雨傘。
被告晚上搭港鐵往案發地點附近、WhatsApp 討論帶傘去佐敦
控方表示,雖然本案被告未有被辨認、觀察及拍攝到曾做了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考慮案發時整體社會環境,案發前數天一直發生眾所周知的理大事件,警方曾多番警告市民遠離該區;而有關地點交通及商店已停止運作,被告均非居於涉案地點附近,並無任何理由前往該處。
控方續指,第三被告湛沛林和第七被告莊正被捕時管有八達通,記錄顯示二人當晚分別於約7時搭港鐵從鑽石山站往何文田站,及於約10時半搭港鐵從石硤尾站往太子站,是刻意前往案發地點附近。而第二被告翟柏龍的電話經檢驗後,發現和第七被告莊正的 WhatsApp 對話記錄,提及計劃一起帶雨傘去佐敦範圍,討論參與涉案暴動。
控方又指,警方在對峙期間發出警告,雖交通受阻,但被告有充足機會離開。一般市民必然知道現場非常危險而不可能在場圍觀,被告屬明知而選擇長時間逗留,而憑藉他們的衣着和攜帶裝備,包括深色衣物和口罩,可推論他們參與暴動。
控方最後指,本案證據肯定各被告身處現場參與暴動,包括起碼作為在場鼓勵的一份子。
控方指灰色同屬深色衣物 乃典型示威者裝扮
控方在宣讀開案陳詞時,曾表示除首兩名被告,其餘被告身穿黑色及灰色衣物,均為示威者常見的裝扮。法官林偉權一度對灰色表示疑問,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解釋灰色是「深色」,「我哋認為個顏色都係有關」。
控方又在開案陳詞花10頁詳列運輸署案發時就道路阻塞的報告、政府新聞公告和警察社交平台自11月11日就此事發出的警告,被辯方質疑相關證據與本案的關連。
11名被告分別為:歐陽浩明(25歲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陳子宏(21歲文員)、鄭太君(25歲)、莊正(28歲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4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