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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區院批准33名警員匿名令 官指不導致不公平審訊

【理大圍城】區院批准33名警員匿名令 官指不導致不公平審訊

(獨媒報導)前年11月大批市民為營救被困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在油麻地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多人被控參與暴動。其中一宗在區域法院處理、涉及6名被告的案件,控方要求為33名警員申請身分保密令,稱不能完全避免和杜絕「起底」風險。剛獲委任「坐正」區域法院法官的張潔宜今頒下判詞,認為保密令可獨立保護警員私隱,沒有嚴重限制公眾知情權及傳媒報道自由,批准全部33名警員的身份保密令、禁止披露身份令,以及作供時使用屏障及特別通道。

6名被告分別為歐育婷、陳調希、陳思朗、朱兆輝、梁家樂及梁栢熙,6人的審理在5月3日開審,預計審訊20日,案件將由張潔宜主審。就今次33名警員保密令申請,辯方沒有反對。張潔宜認為不必用實體聆訊方式進行,改以書面形式處理,今午頒下有關判詞,有別於一般判詞,張官沒有交代控辯雙方代表的資料。

控方指33名警員駐守「特別任務連」,部分警員將會出庭作供,其他證人在作供時或會提及這些警員的名字,控方認為因特別任務連的工作關係,其隊員身分要高度保護,形容為「在社會安全的層面上是有必要採取措施」。若泄露相關警員身份,控方稱會嚴重影響警員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令他們附上龐大的心理壓力。

辯方不反對 官稱不造成不公平審訊

雖然現時高等法院已有禁制令保護警員,但控方表示「任何法規也不能完全避免及杜絕『起底』的風險」,有關申請沒有對被告造成不公平審訊,亦不會妨礙公開司法公義。

張潔宜法官在判詞表示,上級法院就「起底」的行為作出臨時禁制令,有可能隨時被撤銷或更改,若由她頒下保密令,可獨立地保障有關警員的私隱。她又指保密令可以免除作供時公開他們身分,令證人及家人受不必要滋擾或威嚇,以及影響他們證供、或特別任務連的工作。

張官又指,6名被告確認本案進行辯護時不需要這些警員的資料。而這些警員在屏風後作供,只會令公眾看不到他們的容貌,無阻被告及辯方律師觀察證人的神情舉止,她認為即使法庭頒下保密令也不會引致不公平審訊。

就公眾及傳媒而言,張官指仍可以從審訊得知或報導相關案情,她表示保密令沒有嚴重地限制了公眾的知情權,及傳媒的報道自由。她最終批准33名的身分保密令、禁止披露身分令、作供時使用屏障及特別通道。

案件編號:DCCC4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