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的理大圍封事件,一名教大研究助理被指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經早前審訊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另有8人被指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同樣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昨日(30日)就兩宗案件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時未排期處理。
8人涉非法集結 官不排除路過
其中一宗為理大圍封期間,於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發生的非法集結案件。該案原有10名被告,除首被告陳以諾及第七被告陳杰風罪成外,其餘8人均罪脫,包括被告蔡希霖(20歲,學生)、周浩泓(21歲,學生)、葉自傑(23歲,學生)、羅曉峰(32歲,教師)、麥俊彥(18歲,學生)、彭永強(31歲,地盤工)、鄧子健(22歲,學生)及杜俊興(31歲,侍應)。律政司針對上述8人提出上訴。
區域法院法官李俊文本月20日裁決時信納8人的解釋,包括稱到殯儀館處理母親身後事、到理大找弟弟、拿電腦及在尖沙咀附近相約同學温習等等,認為不能排除他們是無辜途人的可能性。
教大研究助理涉暴動 官信納身體不適求醫途中被捕
另一宗案件同涉及理大事件,共213人於油麻地被圍捕,全遭起訴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本月20日裁定23歲教大研究助理歐育婷暴動罪不成立。律政司就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歐在審訊時親自作供,稱案發晚上到旺角餐廳用膳,惟因肚瀉及嘔吐而在現場逗留半小時,其後到廣華醫院求醫。張官信納其醫療報告內容,認為被告有機會因不適而找公廁及求醫,亦信納途中可能有人為她戴上防毒面具,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CACC 13/2023、CACC 1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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