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6月15日,35歲的梁凌杰身穿黃色雨衣從太古廣場墮下不治。他的死因研訊今(13日)進入第四天,當日在場的行動總督察表示,梁凌杰墮樓前曾向警方稱「畀多10分鐘我」,他原以為他欲返回安全位置,惟梁不久後突爬出棚架,消防員欲拉起他不果終墮樓。他承認,時任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曾到場指希望與梁凌杰接觸,惟由於鄺不認識梁,又沒有受專業談判訓練,擔心中途介入會「複雜化成件事」,亦擔心手持?刀的梁會傷害鄺俊宇,終沒有批准。
另外,消防當日曾於金鐘道設置氣墊,惟氣墊設於馬路上,梁凌杰終墮於旁邊的行人路傷重不治。總督察今承認,當時知道氣墊有機會保護不到梁凌杰,但因為氣墊並非警方器材,他沒有特別思考擺放的最佳位置,亦相信消防有最合適的判斷,故沒有與消防傾談相關事宜。
警方於工地外行人路設封鎖線 防有人走上工作平台
現任警司、當日任中區警區總督察(行動)的聶凱鵾指,當日他原休假,但在下午約4時收到下屬梁宇熙督察指有男子進入太古廣場地盤,他認為案件或屬企圖自殺,遂指示督察確認案件性質,有需要時作適當封鎖及傳召談判組。
梁督察其後決定傳召談判組,由於根據程序,傳召談判組後需有總督察在場協助,聶警司遂於家中出發,並在晚上約6時半到達現場,其時梁督察已於四樓平台及地下的金鐘道設封鎖線,談判組亦正與梁凌杰溝通。
聶警司解釋,警方封鎖了四樓平台整個工地範圍及行人路,同時亦封鎖了右邊花槽可走上工作平台的位置,平台馬路部分並停泊了兩架警車。他和梁督察站在工地範圍外、警方封鎖線之內,其時工地入口已被警方以圍板圍封,他聽取梁督察匯報後透過圍板的空隙望梁凌杰的情況。
聶警司指,看到梁凌杰身穿黃色雨衣、戴太陽眼鏡及口罩站在外層的工作平台上,左手持電話、右手持?刀,雙手垂下,有約兩名談判組人員正嘗試與他溝通,但聽不到對話內容。而談判組不時會向聶警司報告情況,並指男子的情況平靜,談判組會繼續游說。
督察拒鄺俊宇接觸梁:無受專業訓練會複雜化成件事
聶警司指,其後一直在警方封鎖線內維持秩序,並曾在右邊花槽位置觀察梁凌杰的情況。其時,時任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曾向他要求接觸梁凌杰,相信是希望勸梁返回安全地方。
但聶警司說,由於當時談判組已展開游說,他認為需時建立互信,加上二人並不認識梁凌杰、又沒有受專業談判訓練,擔心中途介入會「複雜化成件事」;而梁凌杰又手持亮出刀鋒的?刀,市民接觸會有安全風險,故向他們解釋並不合適。
聶警司說,二人「冇話好堅持」,向他們解釋過後已沒有再提出相同要求,但仍在封鎖線外逗留了一段時間。
督察昨稱先諮詢談判組意見 惟督察今稱自己決定拒絕市民協助
研訊主任葉志康問道,可曾考慮到鄺俊宇作為議員、公眾人士的身分,會見梁凌杰後事情可能有良好發展?聶警司說,不能完全排除此可能性,但他強調,警方除了保護梁凌杰安全,亦要保護其他人的安全。當時梁凌杰手持?刀,如警方容許鄺俊宇接觸梁,或要為他提供保護如派警員持盾站在他前面等,而這可能會再刺激梁。他平衡各種因素下,認為並不適合讓他們見面。
與昨日督察梁宇熙聲稱乃將情況轉告談判組,再由談判組拒絕旁觀人士協助不同,聶警司說,他拒絕鄺俊宇等人前並沒有知會談判組,只是事後再告知談判組。
裁判官高偉雄其後問及,過往遇到類似情況,現場有人欲接觸危站者時,是由在場指揮官還是談判專家決定是否准許?聶警司說沒有清晰指引,只是按其經驗決定,而若有人表明認識危站者,則會與談判專家傾談,再作風險評估,又強調因梁凌杰手持?刀,故會多考慮旁觀市民的安全。
梁曾稱「畀多10分鐘」 督察原以為欲返安全地方
聶警司續指,約8時50分,獲告知談判組曾向梁凌杰提出「不如落返來安全地方」,梁點頭並說「畀多10分鐘我」。他原以為梁打算返回安全地方,亦開始準備安排救援的事宜,惟到了晚上9時男子並沒有動靜。
到了9時08分,聶警司突聽到地下金鐘道圍觀市民尖叫,有人大叫「唔好」等,他於圍板空隙看到梁正在「擒出去」。其後,四名消防員分別從左右兩邊嘗試進入工作平台接近梁凌杰,並協助同樣走上了平台的談判組人員扣上安全帶,談判組繼續嘗試游說。惟十分鐘後,他看到消防嘗試將男子「掹上來」但失敗,男子最後跌落金鐘道行人路上。
梁凌杰突爬出工作平台 督察稱沒為意有特別刺激
聶警司形容,從他到場至梁墮樓一刻,梁都「比較平靜,情緒唔係好激動」,沒有大叫或有大的肢體動作,也沒有特別要求如去廁所,只是左手持電話,疑戴上免提裝置,「好似講緊嘢」,但不知是自言自語或正在講電話。其時談判組曾提議給他喝水等,他均會簡單點頭或搖頭示意,亦會「講好短好短的字」回應。
而就梁凌杰原稱「畀多十分鐘」,但晚上9時08分突然爬出平台,至十分鐘後墮下,聶警司稱,從晚上9時至9時18分,他都「唔為意有咩特別發生」,又形容入夜後現場比較安靜,「如果有嘢刺激佢應該會知」。
督察笑稱男子有提政治訴求 但不知心中所想
被問及梁凌杰站於該處的原因,聶警司表示,到場前已得知梁在平台掛上了橫幅,起初僅以為他進入工地是為了掛橫幅,但知道他不肯離開後,便得知他有企圖自殺,又一度笑指:「當然佢心裡面諗乜係永遠都唔會得知」。
研訊主任葉志康問,男子當時有沒有何要求?聶警司說,談判組曾轉告,他講的都是政治訴求,並笑稱「呢啲其實係一啲政治訴求,rather than 係落返嚟嘅要求」。
警司認氣墊有機會保護不到梁 惟相信消防判斷故沒提出
梁凌杰案發當日墮於金鐘道行人路上,未有降於消防設置的氣墊上,裁判官高偉雄今問道,聶警司當時有否看到消防設置的氣墊位置,聶答有,並知道由於金鐘道行人路有圍欄,故氣墊只可貼住圍欄置於馬路上。
裁判官問,行人路臨時搭建、覆蓋棚架範圍的「圍街」部分距離圍欄有約1至1.5米距離,有否考慮如梁凌杰從平台跌下,氣墊有機會保護不到他?聶警司回應,由於氣墊並非警方器材,故沒有特別思考氣墊擺放的最佳位置,亦相信消防有最合適的判斷,沒有特別深究。
裁判官再問,即他當時得悉氣墊有機會保護不到梁凌杰,但仍相信消防判斷,沒有特別和他們傾談此事?聶警司答:「都可以咁講」。
聶警司其後亦補充,由於消防受過拯救訓練及有專業器材,故於這些有人危站的案件中,均是由消防主導、警察配合幫助做救援,消防並不會等待警方的指示,消防與警方並非從屬關係。
死因庭其後傳召當日到場的談判專家作供。
案件編號:CCDI-481/2019
梁凌杰死因研訊
第三日
地盤工頭、商場保安作供 指梁手持?刀「郁都唔郁」 多次勸他離去均無反應
督察欲行近 梁即以?刀指頸 警察談判組拒絕市民協助勸喻梁
第二日
遺物照片再呈堂 記事簿親筆遺言:今日我是個人意願 唯獨是政府促成
父母及胞妹曾數度向警查詢進度 惟落口供兩日後 19年8月底已離港
家人透露為人孝順、富正義感 19年8月仍稱要等死因裁判庭出判決
第一日
梁凌杰死因研訊今開審 曾要求召開研訊雙親缺席
生前個人物品照片呈堂 記事簿言「對呢個香港心灰意冷」
女陪審員聽不懂證供 官解散陪審團 押後明早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