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6月15日,35歲的梁凌杰身穿寫有「林鄭殺港 黑警冷血」的黃色雨衣,從太古廣場墮下不治。他的死因研訊今(11日)續審,惟曾要求召開研訊的雙親依舊缺席。庭上展示梁凌杰父母及胞妹委託的律師行與警方之通信記錄,顯示梁的家人於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曾透過律師行三度向警方查詢案件進度,又主動附上口供及要求查閱梁凌杰遺物。惟三人於警署錄取口供兩日後,即2019年8月29日早上從香港機場離境,至今年5月4日均再沒有任何其他出入境紀錄。曾代表三人的律師行,亦於今年2月底死因研訊前檢討的前一天,向死因研訊主任發信,指沒有收到指示就此案件代表梁凌杰的家人。
「警嫂」陪審員被廣泛報導 官提醒應保障陪審員不受壓
今早抽選陪選團時,其中一名女子稱丈夫為警員,惟向裁判官確認自己會不偏不倚處理案件,事件被傳媒廣泛報導。午休過後,裁判官高偉雄提醒傳媒應避免報導任何能讓人識別出陪審員身分的事情,以保障及保護每名陪審員,能在不受壓力的情況下聽取證供及作出裁斷,並指除非有特別指示,不會禁止傳媒報導證供內容。
由於梁凌杰父母缺席今年2月26日的死因研訊前檢討,並於前一日解聘律師,死因庭今讀出多份供詞,透露警員找尋梁雙親的過程。
庭上先讀出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陳婉儀的供詞,顯示2000年6月,梁凌杰母親彭蕙霞曾帶同梁凌杰申領身分證,申請表顯示父親為梁勝,國籍為英國籍,報稱地址在元朗。至2013年12月,梁凌杰因遺失身分證而申請補領,申請表顯示國籍為中國籍,居於元朗另一地址,報稱職業為跟車工,沒有固定工作地點。
警曾往梁報稱地址尋人 惟梁家已於2019年8月搬走
庭上其後讀出警員供詞,中區警署雜項調查隊警長王忠良表示,由於梁凌杰家人缺席今年2月26日的死因研訊前檢討,於是派警員前往梁在元朗的住址找尋其父母及胞妹,該住址是在梁凌杰遺物的一份保單上找到,該保單並顯示他任「營運總監」,月入5萬元;惟元朗警署軍裝巡邏小隊警員廖浩然當日下午抵達時,僅找尋到一名吳姓男子,他表示不認識姓梁的人士。
王警長其後致電該吳姓男子,男子表示自己2019年12月經由地產代理介紹搬到上址居住,並不認識上手住客。警長其後聯絡上該單位的馮姓業主,確認梁凌杰母親彭蕙霞於2010年起租住該單位,直至2019年8月搬走,並無留下任何聯絡方法。警長其後取得業主與梁母的首份租約並於庭上展示,惟警長要求業主作供時被拒絕,業主亦沒有提供正確的地址讓警方聯絡。
值得留意的是,該份保單顯示梁凌杰居於元朗某大廈「四樓D1室」,惟梁於2013年12月申請補領身分證的表格,則報稱住址為同一大廈的「五樓C1室」。
父母及胞妹19年8月離港 不知目的地 至今無再入境
研訊主任葉志康其後引出入境紀錄指,梁凌杰父母及胞妹於2019年8月29日早上經由香港機場「e道」離境,且從當日至2021年4月18日為止,均沒有任何其他出入境紀錄,但沒有顯示三人的目的地。庭上並再讀出一份更新紀錄,顯示三人至今年5月4日仍未有再入境。
律師行曾數度代表家人與警方通信 錄口供後兩日離港
庭上其後展示曾代表梁凌杰父母及胞妹的陳林梁余律師行,與負責調查案件的中區警署之交涉記錄,顯示家人2019年6月至今曾透過律師行三度向警方查詢進度,又主動附上口供,惟三人在錄取口供兩日後即離開香港。
紀錄顯示,2019年6月17日,陳林梁余律師行曾代表梁家人向中區警署發信,查詢案件詳情,並於兩日後發信要求查閱梁凌杰現場檢取的財物,中區警署一周後回覆案件仍在調查中。
約一個半月後,律師行向警方發信並附上家人就案件之口供,警方其後相約梁的家人到警署錄取口供。2019年8月27日,梁凌杰家人在陳林梁余律師行的蔡梓蘊律師陪同及見證下錄取口供,期間沒有表示會離開香港或離境,同日梁的胞妹在警署查看事發當日現場檢取的所有梁凌杰的財物。
至2019年12月,律師行再次向警方發信查詢案件進度,警方回覆仍在調查。至2020年6月15日,律師行再次查詢案件進度,警方回覆仍在調查。至2021年2月2日,中區警署警員11226致電通知梁凌杰家人有關召開死因研訊及研訊前檢討的詳情,惟2021年2月25日,即研訊前檢討的前一日,律師行向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發出傳真,表示沒有收到指示就此案件代表梁凌杰的家人。
研訊主任葉志康特別向陪審員點出,依據紀錄,梁凌杰的三名家人是在警署錄取口供後兩日離開香港。
研訊主任其後讀出梁凌杰父親、母親及胞妹在2019年8月27日錄取的口供。
梁父曾表示欲召開死因研訊 控訴政權「百般阻撓」
梁凌杰父親在兒子逝世一年後,曾向傳媒發放錄音,表示希望召開死因研訊,「希望知道杰仔當天有無得到應有嘅協助,有無遇到不公平、不公義、不為人知嘅冷待」,又透露過去一年曾多次向警方發信要求提交調查報告均不獲回應。
梁父表示,「面對政權百般阻撓,我哋束手無策,但我哋唔會放棄,亦將事件交畀律師處理,由律師繼續爭取」。然而在今年2月26日的閉門研訊前檢討,梁凌杰父母均未有現身,警方表示上門找不到二人,其代表律師亦稱前一日獲通知遭解聘。
案件編號:CCDI-481/2019
【梁凌杰死因研訊】
遺物照片再呈堂 記事簿親筆遺言:今日我是個人意願 唯獨是政府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