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梁凌杰死因研究今(18日)踏入第七天,當日為梁凌杰進行急救的救護員表示,到場時梁凌杰已陷入昏迷,沒有呼吸、脈搏及心跳,對外界刺激也沒有任何睜眼、說話或運動反應。他在抵達醫院前一直為梁進行心肺復甦法搶救,又為他注入高濃度氧氣,惟梁凌杰均沒有反應,並在抵達急症室後即被證實死亡。
救護稱到場時已無生命跡象 持續進行心肺復甦急救均無反應
時任救護員、現任救護隊目的許俊文作供,他當日下午8時43分到達太古廣場四樓平台接替另一架救護車候命,於9時15分獲知有人從高處墮下金鐘道行人路,遂立即上救護車,2至3分鐘內抵達。
許救護表示,到場後看見一名男子躺臥在行人路上,有消防同事正在進行心肺復甦法搶救。他遂上前接手急救,發現梁凌杰額上一個5厘米的傷口,且已陷入昏迷狀態,沒有呼吸、脈搏及心跳,對外界刺激也沒有任何睜眼、說話或運動反應。他以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讀取梁的心律跳動,但沒有反應,即不建議電擊,他於是以人手繼續進行心肺復甦法,並以工具穩固梁的脊椎,9時22分將他送上救護車,9時34分抵達律敦治醫院。期間他一直為梁凌杰進行心肺復甦法搶救,及注入高濃度氧氣,但梁均完全沒有反應。
許救護在研訊主任葉志康查問下,指印象中抵達現場時梁凌杰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無論做心肺復甦,或分析心律都沒有任何生命指數出現。但他當時沒有宣佈梁當場死亡並停止急救,是因為按照消防程序,除非死者身體已燒焦、當場腐爛或有明顯的肢體分離、腦漿溢出等,才能斷定不需急救。
庭上並展示救護員的出勤紀錄,寫有「示威人仕在鐵欄外跳出,接觸傷者時傷者仰躺,大概由4至5層高跳下」。
醫生指抵達醫院前已死亡 不知道是否與藥物有關
其後律敦治醫院的急症室醫生余珮鳴作供,她當晚9時33分診治梁凌杰,經檢查後發現他鼻孔及口咽內有血、前額泛紅、右邊胸壁出現皮下氣腫、腹部右邊有瘀傷,而且右上肢變形、手肘瘀傷及泛紅,右下肢泛紅,左下肢亦有瘀傷。其時梁凌杰已經沒有知覺及呼吸,亦量度不到脈膊,瞳孔固定及散大,心跳停頓,她遂於9時34分證實病人死亡。
余醫生表示,她沒有再為梁凌杰進行心外壓等急救,判斷梁在抵達醫院前已經死亡。她解釋,梁凌杰致死的原因可以有很多,包括壓力性氣胸、心包填塞、大血管受傷、頭部受傷或顱底骨折等,而造成此傷勢的原因可包括從高處墮下。
研訊主任葉志康提到,梁凌杰生前被搜出含海洛因的藥物 Codipront,問余醫生會否得悉梁有否服藥、及其死亡是否與藥物有關。余回應,憑她當時的檢查不可能判斷,亦不知道梁是否有中毒及服用過量藥物。
案件編號:CCDI-481/2019
梁凌杰死因研訊
第六日
消防指梁凌杰手持?刀 為保安全 放下武器前不會主動上前搶救
消防指梁凌杰猛烈掙扎、不配合救援 刻意縮開吊住上衣的手臂
第五日
被警察拒見 今出庭作供 鄺俊宇:最大遺憾係由頭到尾都唔能夠同佢講一句說話
氣墊設馬路 消防認死者有機會跌不中:當時環境已經做到最盡
第四日
總督察認拒絕鄺俊宇與梁接觸 指無受專業訓練會「複雜化成件事」
梁曾揮?刀叫談判專家「唔好埋嚟」 惟警從無考慮找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警察係最適合
談判專家走近時梁突爬出棚架終墮下 警稱感意外但推測:可能有人煽動佢
第三日
地盤工頭、商場保安作供 指梁手持?刀「郁都唔郁」 多次勸他離去均無反應
督察欲行近 梁即以?刀指頸 警察談判組拒絕市民協助勸喻梁
第二日
遺物照片再呈堂 記事簿親筆遺言:今日我是個人意願 唯獨是政府促成
父母及胞妹曾數度向警查詢進度 惟落口供兩日後 19年8月底已離港
家人透露為人孝順、富正義感 19年8月仍稱要等死因裁判庭出判決
第一日
梁凌杰死因研訊今開審 曾要求召開研訊雙親缺席
生前個人物品照片呈堂 記事簿言「對呢個香港心灰意冷」
女陪審員聽不懂證供 官解散陪審團 押後明早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