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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兩度被捕前】鄒幸彤:不是送頭,我只是在做我要做的事

【專訪|兩度被捕前】鄒幸彤:不是送頭,我只是在做我要做的事

(獨媒報導)因為一篇 Facebook 帖文,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今年六四清晨被捕,被指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她其後獲准保釋,直至七一前夕,警方正式以煽惑罪起訴鄒幸彤,又指懷疑她涉在網上呼籲參七一大遊行,故再將她拘捕,今午將於法庭提堂。

這次訪問在六月初,即她因今年六四案被捕的 36 小時前進行。那時她已預料自己有機會被捕,一口氣接下十多個(可能更多,她說多到數不清)本地及外地傳媒訪問,連捷克和瑞典的媒體亦有找她。最初她想過要揀選一下,後來又覺得該在還能說的時候多說一些——當大家都在後退時,還是該有一把反對的聲音存在。

鄒幸彤承認,現時說話已比以前避忌得多,但她仍有底線,那就是每一句說話都要是真誠的:「就算點樣避,都唔可以避到掉轉個意思囉。咁所以,避嘅位本來就有限。」

避唔到,就要捱。別人說她傻,勸她不要「送頭」,反覆問她是否值得。說起這些人和事,她就不住笑了,反駁的語氣卻異常認真:「唔係送頭。我只係做緊我要做嘅事。」

「我做緊自己相信同想做嘅事,其實係幸福嘅。」

02/06/2021 鄒幸彤專訪(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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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支聯會和母親

談鄒幸彤,不可能不提六四、支聯會,以及她弟弟的名字。她在許多訪問中都提過,1989 年 7 月出生的弟弟學希,名字是母親取的,寓意「學運的希望」。但其實「學希」還有另一層意思:「學習吾爾開希(八九學運領袖之一)。」

她說這聽起來有點鳩,但又為母親辯解說,當年吾爾開希都幾靚仔,不過現在肥咗啲啫。至於她的名字「幸彤」,則寓意「幸福的兒童」,取童的同音字「彤」,也有紅彤彤、發光發熱的意思。

六四那年,鄒幸彤 4 歲。母親是她的政治啟蒙,帶讀小學的她去維園參加晚會,從此埋下種子。以為母親一直支持她,鄒幸彤卻說兩人也會吵架,例如 2014 年雨傘運動的時候:「同佢拗了好耐 Benny Tai(戴耀廷)啲嘢,拗到反晒面。『你口講愛與和平,但搞到啲學生坐晒監』,諸餘此類啦。」

但到了 2019 年反送中,母親又轉軚為支持抗爭者:「我都唔係好明,可能佢係淺黃嗰啲。」

至於鄒幸彤的成長故事,也不難在過去訪問中瞭解得到:當年中學高考考獲 5A ,升讀英國劍橋大學,一邊讀書一邊在海外搞中國維權活動,後來半途放棄地球物理學博士學位,回港加入支聯會當打雜,輾轉之下再加入中國的非政府勞工組織。然後她突然跑去讀法律,說是為了進行維權支援工作,要先了解法律和公義之間的關係,至 2016 年起擔任支聯會副主席,開始代表支聯會發言,算是正式成為檯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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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8 日,鄒幸彤與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職工盟鄧建華回應入境條例通過三讀。(資料圖片)

點守法啫?

當初帶鄒幸彤參與六四晚會的母親,近年的態度卻有所轉變。六四晚會今年再遭警方禁止舉行,支聯會上訴亦被駁回。同日,鄒幸彤在個人 Facebook 上,以個人名義表示:「6 月 4 日 8 點鐘,我仍會去守這已有 32 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帖文一出,大家認定了她不願死心,紛紛勸阻她,其中包括她的母親。

鄒幸彤向我們展示母親傳給她的連串訊息:「記住堅持守法,勿比人機會誣告!」、「Be Water!」她不懂回覆,只好已讀不回,「唔想同佢嗌交。我理解她是想我好,或不想我出事,呢啲無謂拗啦。」

但心底裡,她絕不同意母親的說法:「點守法啫?」她覺得,對於上一輩的人而言,「守法」的迷思很難打破:「上一代嘅社運人,都會有啲執著守法這條線……問題係,法律嗰條線已經被政權自己抹咗嘛。佢同你乜都定義咗係犯法。」

七一前夕被捕後,她在數個網媒平台刊登名為《「只談法治,不談政治」的抗爭七步殺——香港法治迷思與司法抗爭諍議》的文章,進一步闡述自己的想法。她在文章結語提到:

「但當合法與否的界線變得日益模糊,當法律不再保障人權自由,當政治指令以法律之名發出,強調抗爭『合法性』的意義何在?

如果這種爭論尚有意義,那就在於我們是否願意把法庭和法治這一場域,拱手相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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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六四,維園晚會首次被禁,鄒幸彤與眾支聯會成員持蠟燭進入維園悼念,因此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資料圖片)

用法律人的身份,道破荒謬

除了母親,勸阻鄒幸彤的人還有很多,所持的理由不外乎以下幾個:不要送頭、你在(監獄)出面的力量大過在入面、法律界需要你、你去會害死其他人……

她笑說,每次聽到這些話,都覺得好煩好忟,特別是那些以她大律師身分為由勸阻她的人:「你唔係我熟嘅人,你唔知邊樣嘢對我重要。拎住啲對我嚟講唔重要嘅嘢嚟勸我,唉,晒我時間又煩。」

就她個人而言,大律師這份職業並沒有一個 inherently (本質上)的重要性:如果這身份可以幫到她做她想做的事,它便是重要的;如果幫不到,她可以隨時捨棄。

「舉一個極端啲嘅例子。假設律師都要宣誓效終共產黨的話,我可以即刻唔要呢個身份。」

相比做律師支援政治犯,她心底更想去為自己相信的理念發聲。「我覺得自己喺律師界都有身位,但我嘅身位唔係喺法庭內打官司,而係……講一啲律師界應講、但現時冇人講的說話。」

她強調,自己在法律界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小薯。在法庭內打官司這個身位,她覺得自己是replaceable(可被取替)的;但作為法律人,站出來說一些應該要說、卻無人敢說的話,她自覺無可取替——因為已經沒太多人站出來了。

「你應該用法律人嘅身份,去講呢件事幾咁荒謬,而唔係陪佢玩粉飾太平的遊戲。」

會因為自己的行動,害了別人嗎?她也不同意,但說這是基於長遠的判斷——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一時嘅退,你以為係保障所有人,其實唔係囉,你令成個公民社會箖檔得更快。」

總之一句講晒,她不認同自己是「送頭」:「係,唔係送頭。我只係做緊我要做嘅事。」

02/06/2021 鄒幸彤專訪(健華)

Be Water的意思,是讓每個崗位都有人

在專制政權下搞民主運動,鄒幸彤覺得坐監是必經的代價,是抗爭的過程之一。她不懂,為什麼大家都把重點放在「送頭」這一點:「嗰啲冒住風險去做嘢嘅人,唔知自己有機會坐監咩?」她一激動,語速就變快:「知吖,全部都知吖。但佢係唔係為咗送頭,係為咗做嗰件事嘛。」

「唔好用政權嘅角度去看件事,要用返運動角度去看:個運動想達到啲咩?」

有人視她為民主獻身和同情她,但鄒幸彤尷尬的笑著承認,其實也覺得他們有點煩:「咁樣講好似好傷人哋心,但係有少少㗎真係!」他們不懂她,她也不懂他們——點解要同情我?她不住笑了,語氣卻是認真的:我在做自己相信和想做的事,其實是幸福的。

反送中之後,人們經常說「Be Water」的理念。但鄒幸彤強調,要放在整場運動中去看待「Be Water」:如水般滲透到每一個位置,讓每個崗位都有人,因為若每個人都避開風險、站在安全的位置,整場運動就會消失。

而作為一個「補位」的人,她相信運動一日未死,就會有人再加入:「(我被捕後)咪有下一個補位嘅人囉,社運係咁㗎啦!唔係有 100 萬個人上街,先有運動嘅。越係冇人先越要繼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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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5 日,鄒幸彤獲准保釋後,在警署外見記者。(資料圖片)

忠於自己的說話,別被恐懼支配

訪問前數星期,她換了一副合乎入獄規格的膠框眼鏡:「但又唔係(準備好坐監)咁悲壯嘅。」她解釋,不過是舊眼鏡劃花了,反正都要換,「緊係換副入到去嘅眼鏡啦」。

目前,她手上的案件數量已經不多,亦早已托人接手:「最放唔低係 47 人嗰兩個囉。」

入獄的恐懼是有的,但鄒幸彤也不是真的很怕:「人哋做到嘅嘢,我都做到㗎啦。」她大部分朋友都已經在監獄裡。

她怕監獄內的蜘蛛蟑螂,更怕要違心地生活:「我驚講嘢要避住避住,我驚被恐懼支配。」回內地工作那幾年,她曾經連穿甚麼衣服、帶甚麼書,也要思前想後一番。「我唔鍾意嗰種驚『著呢件衫就會出事』的感覺。但你就係驚,行過關口都會打冷震那種,我就要逼自己去克服。」

但現在她最怕的,是香港與中國的情況越來越相似。如果以 0 至 10 分作比喻,越高分代表越相似的話,她覺得《國安法》前的香港只有 2 分,現時則有 4 分;不過問題是,香港人的恐懼已放大到接近 10 分:「但我就好想 counter 呢樣嘢,宜家真係唔係 10 吖嘛大佬。」

無須說她勇敢,因為她堅信每個人重視的東西不同:「我重視的是要捍衛自己的原則,要忠於自己講過的每一句說話。」對她而言,坐監並不是終結。「入咗去仍然可以講嘢,李卓人都仍然話要悼念六四啦。」

記者:梁皓兒
攝影:鍾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