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國安法首案】影響深遠的爭議——「港獨」是否「光時」口號的唯一解讀?

【國安法首案】影響深遠的爭議——「港獨」是否「光時」口號的唯一解讀?

(獨媒報導)15日的審訊,最惹人注目的,莫過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解讀爭議。

案件裁決結果將影響深遠,關乎法庭如何畫出「紅線」。國安法官會如何理解「革命」和「光復」的意思?2019年示威者叫喊「光時」,口號後代表什麼?唐英傑展示「光時」旗幟,代表他有意圖煽惑他人分裂國家?

控方專家、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引用古籍和高級督察張偉文的報告,強調「光復」和「革命」的意思約定俗成,口號必然有重奪落入敵人手中的領土,以及分裂國家的意味。辯方則較聚焦分析當代語境,並依靠網絡討論區、聚焦小組訪談及問卷調查等實證研究,去證明口號的意義是主觀的,不同人對於同一個口號可有不同理解。辯方專家不否認,「港獨」可以是「光時」的其中一個理解,可是這是否唯一一個理解呢?

一、「革命」和「光復」兩字的意思約定俗成、千年不變?

控方的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指出,「革命」的慣用意思是「推翻政權」,「光復」則是「恢復、取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上的領土」。劉又指,由於漢字有一套源遠流長、約定俗成的用法,故此「光復」和「革命」兩詞,從三國五代,乃至元朝、清朝到現代中國,經過了一千年,意思均沒有重大的改變。

劉智鵬從而解讀「光復香港」是指「攞返在中國政權下的香港特區管治權」;「時代革命」是指「透過改變政權嘅方式去攞返香港,從而改變呢個時代」。

辯方的專家報告由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和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共同撰寫,他們反駁劉智鵬的說法,指在2019年時,「無大台」的反修例運動,使各人對「光時」口號賦予不同的意義和內涵,以致詮釋各異,並透過聚焦小組訪談來佐證。

李立峯在庭上指出,劉智鵬的解讀是忽略了修辭,將詞義硬生生、機械化地套用在口號上。例如「革命」一詞放置在當代語境下,意思已有所不同,例如廣告口號「靜靜地起革命」和「美肌革命」,也用到「革命」一詞,可見它並非僅僅指涉政治層面,也可意指「某事物有很大程度、明顯的轉變」。

二、梁天琦創作「光時」時,究竟背後意思是什麼?是否鼓吹「港獨」?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為梁天琦於2016年參選新界東立法會補選的競選口號。控方專家劉智鵬認為,梁天琦的選舉單張稱「香港自治歷史悠久」、「無須仰賴中國」等,已有「鼓吹港獨」的意思。

辯方專家李詠怡則認為,「光復」是取自反水貨客的「光復沙田」、「光復上水」和「光復屯門」等行動。至於「時代革命」,李認為可追溯至選舉造勢大會上,梁天琦表示在「世代革命」和「時代革命」之間,選取了「時代革命」,是因為不認為革新改變是取決於人的年齡或世代,而是取決於這時代所有願意為自由抗爭的人。因此她總結,「光時」口號所傳達的政治訊息,就是要「恢復失落了的秩序,並團結各年齡層熱愛自由的人,為這個時代帶來重大改變」。

不過李詠怡亦指出,梁天琦從來沒有明確地解釋「光時」的意思。有見及此,網上有聲音提議在審訊中傳召正在獄中服刑的梁天琦,以親身解畫。

此外,由於「光復」一詞最先出現於2012年至2018年的抗議水貨客「光復行動」中,控辯雙方均對「光復行動」的性質有所斟酌。

劉智鵬認為,反水貨客運動「梗係唔只『還我奶粉』咁簡單」。他從各個「光復行動」中示威者使用的言辭如「恢復英港,建立港人政府」、「驅逐支那罪犯」、「返大陸」等,指稱這些行動牽涉針對內地人,「將佢哋睇成不同香港人的族群,甚至是來自外國的人咁」,並夾雜對中共的攻擊和自治的意識。

辯方專家李詠怡則強調,示威者僅表達日常生活被大陸遊客及水貨客干擾的不滿,並不代表挑戰中國主權。在此脈絡下,「光復」應解作「恢復公共空間」或「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法官更一度查問「光復行動」中出現的「港英龍獅旗」,質疑歸英派的訴求是回到英殖時代的生活方式和社會秩序等,是否等同於要求香港回歸英國統治,即從中國分裂出去,後來因為此議題與本案無關,而沒有再在庭上深究。

三、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中,示威者在7.21中聯辦外首次使用「光時」,當時他們如何理解此口號?

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於6月開始爆發,直至7月21日中聯辦外的示威,才首次有示威者使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李詠怡認為,背後有兩個原因——其一,是2019年7月頭出現了「光復屯門公園」、「光復上水」等與反水貨客「光復行動」一脈相承的示威,「光復」一詞開始進入示威者的視線;其二,是7月21日晚元朗站發生的襲擊,引致公眾極大的憤慨,以致需要新的口號來表達憤怒。

李詠怡認為,「光時」在2016年被梁天琦使用時,是作為一個選舉口號,直至2019年,雖然口號字眼相同,可是語境已非常不同,因為運動趨向「去中心化」、「無大台」,從聚焦小組訪談結果可見,示威者會為口號賦予不同的意義。

至於控方,則採用高級督察張偉文的報告,當中計算「光時」口號與「港獨」口號和挑戰國家主權行為共同出現的次數,試圖證明「光時」與「港獨」意味的關聯程度。

有見及此,辯方專家運用相同邏輯,分析連登討論區上有關「香港獨立」的帖文與「光復香港」及「時代革命」的共同出現次數,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與「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兩句口號並沒有很強的連繫。

究竟反修例運動的示威者如何理解此口號呢?

四、唐英傑在2020年《國安法》生效首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遊走於灣仔一帶,他又如何理解此口號?他的理解與梁天琦的理解相同嗎?

根據控方的陳詞,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首日,示威者亦號召上街抗議,警方在唐英傑的手機中,找到事前他與一名叫「恐龍BB」的人之間對話,唐英傑曾發送一張含紫色警告旗的新聞截圖給「恐龍BB」,Google Drive內亦有一個名為「光復香港」的資料夾,顯示唐英傑對《港區國安法》有一定認知。控方指稱,唐英傑明知《國安法》生效,仍故意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目的是引起眾人注意及想傳媒廣泛報導,屬煽動別人分裂國家的行為。

由於唐英傑沒有親自在庭上作供,故審訊中並沒有關於他如何理解口號的一個說法。不過辯方兩名專家證人李詠怡及李立峯皆指出,口號的本質是含糊(ambiguous)且多義(polysemous),不同人對某一個口號的詮釋可以存在差異。

惟劉智鵬則指稱,「光時」口號的字詞本身有約定俗成的意思和用法,所以梁天琦提出此口號時,會假設所有人都明白此口號的意思,故此任何人看到、聽到或叫喊此口號,正常情況底下,對於它的理解都是一樣的。

相關報導:
國安審訊不設陪審團成法庭「新常態」? 律政司: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