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之一黃子悅還柙至今逾9個月,今(21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考慮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出保釋,須守一系列保釋條件。黃子悅得悉結果後反應平靜。
黃子悅由大律師劉健代表。律政司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
黃子悅須守以下保釋條件:
- 交出現金5萬元
- 丈夫吳家倫以5萬元作人事擔保
- 不得離開香港
-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 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
- 每日到警署報到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 不得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選舉
-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或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旁聽常客戴帽入庭 拒絕影印醫生紙 被逐離庭
聆訊進行逾半小時後,數名保安向一名穿黑色衣服、戴 cap 帽的旁聽常客頻頻私語,該旁聽常客遂稱有攜帶醫生紙。法庭書記於是上前查問,該旁聽常客出示醫生紙,法官吩咐書記影印醫生紙作記錄。不過該旁聽常客不滿影印醫生紙侵犯他的私隱。
法官反駁指,法庭內是沒有私隱,在庭內戴帽本是不被容許,若果獲豁免的話,必須呈交醫療記錄以供法庭留檔,若果拒絕影印醫療記錄的話,便需要離開法庭,但他仍可留在延伸庭觀看聆訊的現場直播。杜官又批評,該旁聽人士的行為對訴訟雙方皆沒有任何好處,干擾法庭程序是非常嚴重的行為。旁聽最終該旁聽常客被保安帶離法庭。
黃子悅另涉前年「理大圍城」的案件,為11月18日在油麻地遭警方圍捕的213人之一,她否認一項暴動罪,與同案另外14人排期至2023年3月6日開審,預計需時35日。
案件編號:HCCP6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