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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陳志全認35+機會微 仍提可否決財案冀對峙無力感鼓勵選民投票

【初選47人案】陳志全認35+機會微 仍提可否決財案冀對峙無力感鼓勵選民投票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日)踏入審訊第96天。陳志全繼續作供,確認無出席新東協調會議,並認為「墨落無悔」聲明「冇乜問題」遂簽署,理解聲明無綑綁否決預算案,亦指否決財案是議員其中一項權力,當然可用來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陳亦理解協調會議共識不涉否決財案,並認為「會」或「積極」否決分別不大,舉例政府無論說「會」或「會積極」考慮,「其實都係唔會」。

就宣傳片段提到如有35+便可令特首下台等,陳解釋片段重點是「35-」而非「35+」,坦言認為能取35席機會好微,若不停講就如予選民「empty promise(空頭支票)」;又指如有「35+」其實「大晒」、「使唔使我做都冇所謂」,但反而「35-」就需更多「有紀律」和「實幹型」的議員,故他在片中是「sell」業績。陳又指,縱35+機會微仍提可否決預算案等,是因當時社會瀰漫很大無力感,望對峙此無力感,鼓勵選民投票。

陳確認無出席新東協調會議 由助理蘇浩出席匯報情況

陳志全繼續作供,同意兩次新東會議均無親身出席,並派助理蘇浩出席。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展示人民力量執委會2020年5月13日的會議紀錄,出席者包括陳志全、譚得志和蘇浩,當中提到「有關各區的初選機制,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前已選定名單,但由於其他區用寬鬆的初選機制,新界東的初選機制可能有改變,包括由『會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陳指是由蘇浩匯報兩次新東會議情況。

譚得志 陳志全
譚得志(左)、陳志全(右)

人民力量會議紀錄稱新東最嚴謹、其他區較寛鬆

早前有證供指新東討論目標議席是「6」或「6+1」,被問如何理解「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前已選定名單」,陳指「因為新東其實喺9席裡面攞到6席已經係奇蹟嚟㗎喇」,故認為新東目標議席應是6席就「冇乜好拗嘅」,而其他區或有不同處理方法。

陳慶偉問,所以對陳來說,「6+1」是幻想?陳志全提高了聲線:「真係簡直係痴線呀!因為6(席)已經係奇蹟嚟㗎喇,新界西呢係4(席)呀,建制派5(席)呀」,陳續加快語速:「即係我當時諗喂你唔好以為你識協調你識棄保,人哋建制派都識協調,人哋嗰個機器仲精密過你、個棄保仲精密過你,你點可能對6以外有任何痴心妄想,6都已經係唔穩陣㗎喇。」

陳慶偉問何謂「棄保」,是指棄選替補?陳指不是,解釋是當建制派發現取不到一定數量議席,就會放棄最後一個名單,「譬如佢琴日打嚟話要投鄧家彪,佢知道鄧家彪贏唔到喇,佢聽日就打嚟叫你唔好投鄧家彪,投容海恩啦。」

陳:民主派新東取6席為「奇蹟」難保持、其他區亦難複製

陳慶偉指對該句仍不太明白,陳同意,指「其實我睇返都係有啲唔係好明嘅,啲文字唔係寫得好清楚」,指新東最「嚴謹」可能指目標為6席並派6隊出選,而其他區較「寬鬆」可能指目標議席3席,但初選可選5隊。陳並指就「嚴謹」與「寬鬆」的形容,與該段後半談及「會運用」和「積極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無關,屬「兩件事」。

陳續同意,6席是「好難得先能夠得到嘅結果」,並確認2016至2020年新東民主派取得6席。李運騰指他不明白,即當時奇蹟已發生?陳用力點頭:「係。」陳慶偉說,故陳的意思是泛民要保持6席是非常困難?陳說:「保持又難,其他區想複製都好難。」

陳稱認為「會」或「積極」差別不大 以政府為例指「都係唔會」

辯方續問到紀錄上提到新東「會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或轉為「積極運用」,陳指蘇浩匯報時稱會上有此討論,但無說「一定要去咁樣做嘅」,因陳也無授權過蘇在會上「應承任何嘢」。陳又指不太關注該討論,因認為兩者分別「唔係好大」,直至審訊才知當時會上原來有「所謂嘅劇烈嘅爭拗」,有人會理解「會積極運用」意思是「冇咁肯定」,「呢個係我喺法庭聽到先至諗呢樣嘢。」

陳志全
人民力量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 陳志全

陳又表示,庭上聽到「加咗個『積極』落去就好似冇咁肯定、程度會低咗啲」,但以他的認知,加「積極」反而表示「更加着緊去做呢件事」,舉例以往政府講「會積極考慮」時就像「行多咗一步仔咁」。不過陳補充以他的經驗,「無論政府話『會』、『會積極』或者『會考慮』呢,其實都係唔會嘅」,如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陳慶偉指這取決於情況,如政府說會為公務員加薪,相信公務員不會認為政府不會加他們薪,但表示理解陳的說法。

李運騰關注,會議紀錄意思是否指原本已決定「會運用」,之後可能改為「會積極運用」,陳指當時沒有考慮這部分,因不認為是初選機制問題,他只關注目標議席是否由6席變為6+1。陳志全亦不同意陳仲衡指這是關於「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因不是約束大家當選之後如何投票;並同意李運騰指文件有含糊之處,但他並無尋求澄清。

陳續指,記得與會者都應無出席九東第三次協調會議,而人民力量亦沒有派人去新界西參選和出席新西協調會議,但事後梁家聲「就話自己八卦去咗睇」。

陳指從何桂藍FB看到「墨落」聲明、「冇咩問題」遂與譚得志簽署

就「墨落無悔」聲明,馬維騉問陳志全有否簽署,陳大聲肯定答:「有」,解釋6月10日晚「碌 Facebook」時看到何桂藍發布的「墨落」聲明,他看到兩點聲明後覺得「冇咩特別」、「冇咩大嘅問題」,遂問譚得志是否簽署,譚說簽,他遂將聲明複製至其 Facebook 發布,譚並稱找人民力量義工幫手製圖。

馬問及 Facebook 的操作,陳續解釋他們這些「政治人」多數有兩個 Facebook 專頁,一是個人 Facebook,一是 Facebook 專頁,個人帳戶會加朋友,但專頁帳戶是「follow 就睇到」。陳慶偉一度問:「By『專頁』,you mean professional(專業)?」有旁聽人士發笑,陳仲衡再問陳志全是否指「專業」,陳志全說:「唔係,一頁書一頁書嗰個『頁』。」

陳指否決是議員權力 當然可運用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就聲明的「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陳指相信當時絕大部分民主派支持者或政治人物都認同五大訴求;至於「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陳指覺得大部分支持者都會認同,「當我係議員嘅時候,我當然要盡我嘅努力去令政府去回應五大訴求啦」,而由於否決財案是立法會議員其中一項權力,「咁當然我哋可以去運用呢個權力,去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啦。」

至於聲明第二點「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陳指認為這點反而更加重要,因當時已有人質疑民主派「乜嘢都冇承諾過」,可能「初選輸咗但係都唔認數繼續參選」,惟陳認為此質疑對整個民主派並非一件好或健康的事,會導致選民猶豫「係咪真係出嚟投票」,而有人做此聯署,正可回應此問題。

陳認為「墨落」無綑綁議員一致否決財案、35+目標是努力爭取回應五大訴求

至於聲明提到「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陳指當時兩次協調會議均無出席,是按有出席的助理蘇浩匯報情況去理解,共識即是辦初選、議席數目、替補機制和辦論壇。馬維騉問有否綑綁議員一致否決預算案,陳指由於他被告知的兩次新東會議內並無這回事,故對該段文字亦無此理解。

馬維騉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 馬維騉

至於提名表格提到「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陳指對該點理解同樣建基其助理的匯報,即會辦公民投票、新界東目標議席是6席、替補機制用靈童制、及辦論壇,至於「目標」就是「我哋如果當選咗議員,就要努力爭取要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囉」。

陳認「35+」機會微、不停講為empty promise 競選重點在「35-」非「35+」

辯方其後播放人民力量的初選競選影片〈快慢對對話〉,片中陳志全與譚得志談及35+,陳提及:「35+當然係好啦,主席又係我哋,咩惡法都可以反對反對反對,大白象工程又反對反對反對,跟住反對埋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特首都要下台」,馬維騉問陳為何這樣說。

陳指影片是競選宣傳短片,片中譚得志提到大家對「35+」有期望,問陳「咁35-又點呢?」,他才有上述回答。陳並指雖然初選主軸是「35+」,但影片宗旨並不是想講「35+」,而是講「35-」,因他對「35+」能否實現有很大懷疑,「甚至坦白講我覺得能夠攞到35席嘅機會係好微」,故無論是宣傳街站或是拍短片,人力雖會提及「35+」,但重點不在「35+」,而是「35-」。

陳:競選「sell業績」 因「35-」需實幹型議員

陳指將重點放在「35-」有兩個原因,首先他認為「35+」的可能性不算大,「你如果不停去講、或者講得太勁嘅嘅時候,你好似畀緊一個 empty promise(空頭支票)、一個唔能夠落實嘅願景俾啲選民。」

其次他指很多人在初選「sell 嗰個願景,未來如果可以有35+可以點點點」,「但我 sell 嘅呢,係業績」,故影片主要講述自己過去做過什麼,「因為其實35+呢你大晒、你做乜都得,你開會又得唔開會又得,你話一聲到時否決咩,就好似好勁咁,所以如果35+呢,其實駛唔駛我做都冇所謂,你做、你做、佢做都得,最後就係投嗰一票」,陳邊說邊指向法官、律師度和被告席方向,續說:「反而35-呢,就需要更多有紀律同埋實幹型嘅議員。」

陳:提35+可否決財案乃鼓勵選民投票 對峙無力感

陳續指,雖認為35+可能性很微,但在宣傳片和街站仍提及,其中一個作用是要「打」這個主題出來,讓選民知道「如果你得到呢樣野,有乜嘢嘅力量可以做到」。陳續指2019至2020年,社會瀰漫一股很大的無力感,「好似做乜嘢都冇用」,「當我哋想鼓勵選民出嚟投票嘅時候,就要對峙佢呢一種無力感」,告訴選民如果有「35+」,「我哋有ABCD咁樣嘅選擇、或者有啲咁樣嘅能力」,希望選民會覺得「議會有用、投票有用」。

陳仲衡問到,那為何陳要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會及使特首下台。陳志全解釋這是向選民列舉「35+」可以做到的事情,「成個進展解釋一次畀大家去知道」,目的是鼓勵選民出來投票,「但係唔係話我會咁做」,整條片重心亦不在此。

審訊第九十六日
陳志全開始作供 指35+非「實贏」關鍵在一致行動 惟民主派過往「各自為政」
陳志全認35+機會微 仍提可否決財案冀對峙無力感鼓勵選民投票

審訊第九十五日
何桂藍完成10天作供 指如黃定光「瞓咗冇睇」等3情況才屬無差別投票

審訊第九十四日
何桂藍認同議員有權基於政治訴求否決財案 惟指不論內容否決「程序上講唔通」

審訊第九十三日
何桂藍指難言誰發起抗爭派記者會 稱曾邀陳志全出席但「食檸檬」
何桂藍指《國安法》令《基本法》成condom、若法庭認同爭民主化為顛覆是「攬炒」普通法

審訊第九十二日
何桂藍談議會無用仍參選:意義做咗都未必搵得到,但唔做就一定搵唔到

審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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