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5日)踏入審訊第53天。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繼續作供,表示在2020年4月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完結後,曾私下向戴耀廷表示,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很可能導致參選人被DQ,戴回應「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會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又指「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啦啩?」。鍾指,首次會議集中討論初選技術問題,沒印象提及否決預算案,但認為戴相關想法是「人所共知」。鍾確認,戴在會議後曾發出新東協議文件,但沒為意在最終版本協議,運用否決權字眼由「會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鍾錦麟上午完成主問。
官關注審訊進度 着控方不要重複無爭議議題
法官陳慶偉今甫開庭表示,控方案情原定需55天,現時已是審訊第53天,他指當然知道審訊進度,並不是要怪責控方,但相信現時控方已清楚本案真正的議題(real issue)。陳並指,鍾錦麟昨日的證供除個人背景外,大部分都是沒有爭議,「我們不希望聽取有關初選舉行的證供3次」,着控方不要重複。羅天瑋表示會緊記此點,不會問沒爭議的議題。陳慶偉並提醒他要不時望向左邊的辯方律師,指「他們沒有抄下任何筆記」。
鍾稱曾向戴耀廷稱否決財案或被DQ 戴稱講明基本法權力「唔會有問題啦啩」
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昨供稱,獲戴耀廷邀請主持新東會議,他今稱首次新東會議完結後,他在會議室外「拉咗戴耀廷埋一邊」,告訴他「出邊有好多嘅講法,如果我哋會去無差別咁否決財政預算案呢,好可能會導致我哋所有人都被DQ嘅,可唔可以唔好要求大家去否決財政預算案」。
鍾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表示,這是他和戴的私人對話,「純粹係我同戴耀廷之間嘅對話,我向佢表達我嘅憂慮」;而他是以正常聲線說話,因為已「散咗會」,當時可能有一兩個人如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在附近,但不肯定有否聽到。鍾並指,當時其他與會者已離開,趙家賢和區諾軒也不在場。
鍾續指,戴當時回應:「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我只會話積極運用基本法嘅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又指「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啦啩?」,鍾引述後句時聲調在結尾略為提高。李運騰問,留意到鍾的語調改變,問戴當時是否提出問題,鍾同意「係一個問題」,並指認為自己已很如實反映戴當時的語調。
左起:趙家賢、程張迎、鍾錦麟(資料圖片)
鍾稱戴耀廷望否決財案想法「人所共知」惟首次會議「冇印象」有提及
李運騰續問,鍾當時向戴提出該議題,是與會上發言有關嗎?鍾指「我係基於戴耀廷希望用35+否決財政預算案嘅想法,我會形容係人所共知嘅」。法官陳仲衡問,該想法或是「人所共知」,但協調會議上有否提出?鍾答「冇印象」,而他向戴耀廷提出,是因看到很多不同團體,如親政府或親中央政府的人士表示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導致參選人被DQ。李運騰問,故在4月中,社會上已有意見指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成為參選人被DQ的理由?鍾同意,亦同意戴是對他們作出回應。
羅天瑋其後展示戴耀廷3月3日發布的〈反制警察政權就要立會奪半〉、3月10日的〈齊上齊落 目標35+〉,鍾確認均在與戴耀廷對話前看過。鍾表示,除上述私人對話,便沒有與戴耀廷就同一議題再討論。
鍾稱首次會議集中初選技術問題 戴耀廷區諾軒不停參與討論
陳慶偉其後問,首次會議有否聽到社民連陳寶瑩表示反對意見?鍾稱「冇印象」,「因為我記得當日嘅會議真係集中喺個初選點樣去進行嘅技術問題,係關於初選定棄選方案,同目標出選議席嘅方案」,並再確認與戴的討論只是基於戴發表的文章,以及媒體上建制派人士的意見。
鍾錦麟昨供稱獲戴耀廷邀請主持新東會議,他今指戴沒邀請他主持某次會議,惟「總之呢個區會議都係我主持」。李運騰一度笑問,鍾稱首次會議遲到,到達時與會者已在發言,「那你怎樣主持會議?會議怎能在你不在時開始?」鍾解釋因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也有主持會議,而戴耀廷和區諾軒「喺成個會議過程都有不停去參與討論」。李問他有否參與任何討論,鍾指就是主持兩項討論,即昨提及的採用「初選」或「棄選」方案,及目標議席數量。
羅天瑋其後問,鍾在5月底有否與戴會面,鍾稱「冇印象」。至於5月5日的新東第二次會議,鍾指他原本應該要出席,但因當天區議會逾時,故沒有出席。
鍾確認戴在兩次新東會議後均發出協調文件 相信曾發給所有與會者
羅天瑋續展示 WhatsApp 紀錄,顯示戴耀廷在首次新東會議兩日後的4月16日,曾發出名為「35+新東」的文件,鍾確認有收到及打開,但就運用否決權字眼,「冇好準確印象究竟係『會』定係『積極』。」鍾並指,在戴向所有新東協調會議參與者發出上述文件前,他曾透過私人 WhatsApp 對話從戴收到一個初稿,並與戴討論目標議席的寫法與會議的共識有不同,戴更正後再向大家發文件。
法官陳慶偉問,鍾如何得知戴將文件發給所有人?鍾解釋,因戴發訊息後,他曾在新民主同盟的 WhatsApp 群組收到范國威轉發同一份文件,故相信戴「係將呢份文件廣發咗畀唔同嘅人」,他並確認修正的版本反映會上討論的事項。
戴在第二次新東會議的兩日後,於5月7日發出「35+新東final」文件,鍾確認收到相關訊息。控方續展示該份「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惟鍾指沒有印象,「因為我似乎冇開到」,其後亦指因他沒參與第二次會議,「亦都冇特別興趣睇返個會議嘅文件。」
羅天瑋一度問文件與「35+新東」是否相似,惟法官陳慶偉打斷指他們可看到;羅亦問鍾有否與戴就文件字眼討論,陳慶偉着問下一條問題,李運騰亦指證人已表示對文件沒印象。
鍾稱沒為意協議最終版本字眼由「會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
鍾續確認,戴耀廷於6月8日,在趙家賢要求下於組織者群組發出各個選區協議的最終版本,包括「35+新東final」,鍾有收到和打開,但沒有與戴討論,亦對新東文件「冇話特別大興趣」。鍾並確認5月7日和6月8日發出的文件內容一樣。
鍾同意法官李運騰指,沒爭議4月中發出的「35+新東」文件使用「會積極運用」否決權字眼,但重申4月收到文件時「冇特別去留意」,因他只是留意「係咪按照戴耀廷嘅講法係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李續問,那鍾有沒有留意到在6月8日的「35+新東final」文件,運用否決權字眼由「會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鍾指「冇為意」。
鍾表示,直至7月10日,也沒有收到與會者對新東文件提出反對或投訴,又一度提及6月10日曾發布「墨落無悔」。羅天瑋其後問,鍾就「墨落無悔」有什麼想告訴法庭?惟陳慶偉即打斷,並張開手臂指雖然控方要問開放的問題,但不是如宇宙般廣闊(as wide as universe),着他問具體的問題,又指控方有「墨落無悔」的聲明,究竟想問鍾什麼?
「墨落無悔」提「已取得共識」 鍾稱「以為係咪就否決預算案已有共識」
羅天瑋其後展示何桂藍 Facebook 的「墨落無悔」帖文,提及「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問鍾如何理解「共識」。鍾指以其理解,首次會議是關於「初選上面邊啲人去參選、邊啲人唔去參選,點樣遵守呢個機制」,「而我睇到呢個『墨落無悔』嘅時候,會以為係咪已經就住否決財政預算案方面,已經有共識。」
此外,民主動力負責草擬提名表格,鍾稱他沒有參與,只是在組織者群組看過總幹事黎敬輝發出的文件,表示「可以啦」。鍾亦是「新東訊息發布區」的成員,指因趙家賢想他幫手在群組內「幫手睇吓,幫吓眼」。鍾亦同意,曾以區議會主席身分幫忙物色票站,及提供議員辦事處作票站,在7月11日至12日的初選投票日均有親自協助,趙家賢7月12日晚亦有到場視察。羅天瑋發問時一度說錯投票日為7月11至13日。
羅其後稱會引用有關初選流程的訊息發問,惟法官李運騰打斷問有何相關性,陳慶偉亦問趙家賢在其辦事處與案何關。羅指望完整本案有關流程的部分,以及鍾的參與,惟李運騰指所有人都知道不同議員辦事處用作票站,「我們不是審理這名證人,是審理各個被告。」
羅天瑋其後問鍾,昨稱與戴耀廷7月進行討論,是討論了什麼,惟陳慶偉指問題太空泛,下令早休,又着羅要準備好問題。羅早休後稱沒有其他問題,進入辯方盤問。
審訊第五十三日
鍾錦麟:曾向戴耀廷反映無差別否決財案或致DQ 獲回應只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
審訊第五十二日
鍾錦麟開始作供 指2020年2月已有共識民主動力協助戴耀廷辦初選
審訊第五十一日
辯方需時審視鍾錦麟手機資料 押下周四續審
審訊第五十日
鄒家成一方指「抗爭派」不代表反建制反政府 僅指更積極主動 趙家賢不同意
趙家賢作供完畢 將傳召鍾錦麟 控方指上周六始破解其電話 官表示不滿
審訊第四十九日
趙家賢改稱陳志全沒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指助手認錯人
趙家賢稱鄒家成和民主黨代表「企起身」討論否決財案 想助手「慳功夫」故着不用記錄
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第十一周審訊整理 何桂藍一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趙否認淡化參與換取減刑
第十二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完成作供 控方上周破解鍾錦麟手機
區諾軒24天證供總結︱「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