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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初選47人案】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45天。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盤問,就「墨落無悔」提及協調會議的共同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趙認為會上有意見拉扯,聲明卻似乎將所有與會者寫成「一個抗爭陣營」,向他人施壓。辯方亦指,聲明可見發起人亦意識到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否則毋須向他人施壓,惟法官陳慶偉認為聲明提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顯示最終仍達成了共識。

趙又指,與會者「都好畀面戴耀廷」,戴就細微爭議提建議他們亦無異議;而黃碧雲及林卓廷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無特別表態」,趙有出席的新東及九西首次會議均無就否決財案達共識,即使早前稱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亦是非正式投票。

趙指會上就否決財案有意見拉扯 「墨落無悔」發起人望施壓:如不簽聲明就非同陣營

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辯方今展示鄒家成 Facebook 發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表示就當中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若支持度不足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的條款,均沒有爭議;唯一有爭議的只是運用否決權,趙同意。

聲明提及「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沈引「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問根據協調會議,相關「立場差異」是否指否決預算案的爭議?趙未有直接回答,指鄒是提及「抗爭陣營」而非「整個民主陣營」,並在法官澄清下,同意傳統民主派和抗爭派唯一的爭議,是有關否決預算案。

沈續指,事實上趙家賢並不會知道聲明中「抗爭陣營」一詞的實際所指,趙表示據他對聲明的理解,會上是有一些協議和基礎,但當中有立場差異;而聲明書的發起人認為他們的陣營就是「最大公因數」,聲明語境「就好似想將所有參與協調會議嘅都係一個抗爭陣營,而事實上喺當時大家仲有一啲不同意見嘅拉扯喺當中」。

李運騰問,即趙認為「抗爭陣營」是一個籠統的用法(general term)?趙指「法官閣下我唔可以咁 absolute 咁答」,並解釋其理解是發起人「想畀啲壓力啲人,如果你唔簽個聲明書呢,就唔係我哋同一個陣營嘅人啦」。

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已達成共識

沈士文續指,不論「抗爭陣營」一詞所指為何,但根據聲明書,就是他們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而聲明發起者當時亦察覺到有此差異。惟法官陳慶偉不同意,指根據聲明中「我們認為⋯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不論「抗爭陣營」所指為何,「他們就運用否決權都似乎達成了共識」、發起人並不認為有「差異」,又着辯方應考慮前文後理,而非只抽取其中一句。

惟沈指,無從得知已取得的「共識」是指什麼。陳慶偉指就是關於運用否決權。沈指句子沒有如此提及,陳再指「隨便你,你可以在陳詞說明,但你現在有困難」。沈指他一直都有困難,反指若已經取得共識,就無需寫聲明、也無需向他人施壓;惟陳再重申,不同陣營可能有不同意見,但最終還是達成了共識。沈終指會留待陳詞,沒有繼續發問。

陳慶偉續指,不是要說服沈士文,只是講出他個人的理解,沈重申他完全不同意,但會留待陳詞。李運騰亦指雖然法庭暫時看法不同,但仍願接受辯方說服(open to persuasion),又指重點其實是黃碧雲和林卓廷都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趙續在盤問下確認,二人均沒有簽署和認同「墨落無悔」,並同意二人提名表格均沒有提及否決預算案。


黃碧雲

趙認九西首次會議未就否決財案達共識惟協議初稿有相關條款、無字眼顯示曾被討論

沈士文續指,趙家賢曾提及戴耀廷有「亂咁嚟」的傾向,包括在「雷動計劃」未授權就賣廣告,及在民主動力未答應時已向與會者稱已邀請民動。沈續舉出其他戴「亂咁嚟」的例子,指趙曾供稱在九西首次會議,甚少談及否決預算案議題,亦因此沒有就此達成共識,但在會後不久,戴卻發出了「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九西協調機制(初稿)」,提及參與協調者認同「會積極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

沈續展示文件,表示雖然是以「初稿」為題,但並沒有字眼顯示就否決預算案的段落曾被討論。主控萬德豪一度要求趙家賢避席,認為辯方提問方式不公,似乎暗示戴發出文件時沒提及目的,但事實上主問時已提及戴發出該文件時表明:「這是我草擬的文件,作下次會議討論的基礎。」惟法官李運騰認為看不到不公,指控方可以覆問,陳慶偉亦指辯方問題僅是指該份初稿從表面看來,似乎從來沒有被討論或將會被討論。

趙家賢其後返回法庭,沈士文再問,雖然文件以「初稿」為題,但就否決預算案的段落,是否沒有字眼顯示該部分曾被討論、或是要被參與者同意。趙同意,指整份文件的內容始終是草稿,沒有任何附註標明當中內容「係從邊度討論或收返嚟」。

辯方指新東未就7張名單參選達共識 惟協議稱首7張名單參選

沈續以新界東為例,展示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就5月5日第二次新東會議的筆記,談及出選名單的情況:

Benny(戴耀廷):如被DQ,靈童轉生;N+1,共7隊 可以有彈性,可以再傾
鄒家成:會否考慮初選後按形勢調整 N 定 N+1 或其他範圍外的隊伍

Benny:當初6+1,因為可能有7席,第7位的作用,可以於2/9民調後再傾
? : 初選後,再決定第7命運,如為攞到第7席,先再討論及宣傳

趙在盤問下表示,戴耀廷大方向是望保守獲6席,並望可多取一度獲7席,而據黎敬輝筆記,第7席的事宜會留待之後再討論和決定。惟沈續展示新界東的「final」文件「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提及是「由首七張名單參與官方選舉,其他名單承諾不參與官方的選舉」,問是否絕不是新界東達成的共識?趙指根據助手筆記「就睇唔到一個好大嘅分別」。沈續指,惟根據筆記,其實並沒有就7張名單參選和其他名單不參選達成共識,趙答:「根據助手筆記就冇提及過呢樣嘢。」

辯方質疑衞生服務界無開會但戴耀廷照撰協議 趙引述戴稱曾與所有參選人個別商討

沈士文續以衞生服務界為例,指該界別沒有舉辦過任何協調會議,但戴卻草擬出一份協議。沈續展示戴6月8日於組織者群組發出的「35+計劃 民主派衞生服務界協調機制協議」文件,列明參與協調者認同「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

沈問到,趙是否不知道戴在沒有召開會議下,如何撰寫出這份協議?趙指不清楚,但提及由於衞生服務界沒有開協調會議,他曾問戴如何與相關參選人討論,戴告知他有與所有參選人個別聯絡溝通、仔細商討,趙形容猶如做「穿梭式調解(shuttle mediation)」,即不見面但通過調解員與持份者商討,在延伸庭的被告包括吳敏兒聞後發笑。趙續指他不太清楚商討內容,得知戴有與他們溝通後亦沒有再仔細追問。沈問到,但趙並不知道戴實質有沒有做到?趙思考數秒後回答:「我當時真誠地確信佢有做。」

趙指衞生服務界勢力板塊轉變、較進取派「佔上風」 倡辦初選推舉立法會代表

趙在法官詢問下,確認以其認知,衞生服務界從沒開過協調會議。李運騰續問,既然衞生服務界沒有舉辦任何協調會議或初選論壇,舉辦初選有什麼意義?趙回應指會「盡我所知協助法庭」,並指衞生服務界多年來均由民主派贏取議席,當時連任幾屆的議員為香港護士協會主席李國麟教授,「而本身香港護士協會係比較上支持民主,係好溫和務實嘅護士工會。」

趙續指,過往在選委會選舉中,護士協會與護士業界獲一定比數議席,「叫做係業界係均衡嘅參與」;但2017年選委會選舉,一些較為「行得前少少、支持民主光譜嘅醫護界人士」贏取全部30席。趙續指,他們認為李國麟政見「太過溫和保守」,再加上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有新的醫管局工會成立,很多成員是衞生服務界選民,因此「當時喺功能組別裡面嘅勢力板塊,就開始有啲轉變」。李運騰指,即較進取(progressive)一派「佔上風」?趙同意,並指他們希望成為立法會代表。

李追問那為何要舉辦初選,趙表示以其認知,因他們希望從支持民主觀念的候選人中「可以團結一致推一個候選人出嚟」。李問是誰的主意?趙稱「新興嘅衞生服務界團體好 vocal、好倡議應該要有呢個初選」,而「最重要就係當時現任議員李國麟教授都願意參與」。趙確認,李國麟終有參與初選,陳慶偉指記得他是「墊底」,趙同意,重申「業界裡面勢力板塊轉變」。

趙認無清晰制定如何達共識 稱不同民主派「好畀面戴耀廷」 戴提建議無異議

沈續向趙家賢指出辯方案情,並着他可答「同意」、「不同意」和「不知道」。沈先指,根據協調會議和文件,參與者被告知初選的初心是避免撞票和爭取最多議席,趙同意。沈續指,事實上就共識如何達成並沒有任何規則,惟趙家賢思考約20秒後指約只限於三個選項,「有啲唔係好答到。」辯方着他可隨意解釋,趙續指在整個過程,「我留意唔到係有一個正式嘅文件、或者係好清晰點樣制定到如何達致一個共識嘅做法」,而他觀察到不同光譜的民主陣營人士,在會議中「都好畀面戴耀廷、都對區諾軒好信任」,而在一些細微的爭議位,「戴耀廷可能用咗一啲做法、建議『咁樣做啦』,即場大家冇咩異議。」

趙在法官詢問下,確認並非所有出席會議的人士均有參與初選,亦非所有參與初選的人有出席會議。他並指戴耀廷起初是從傳媒、網絡又或親身得知有人有興趣參選,並會邀請他們出席會議,而會議人數沒有限制,首次新東會議便有約三四十人,包括候選人和義工等。林卓廷一度驚訝問「三、四十人?」,鄒家成向他點頭。

趙同意新東第二次會議為非正式投票、新東及九西首次協調會無就否決財案達共識

趙早前據助手筆記稱,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沈士文續指出,當時所謂的「投票」,實際上並非正式投票,只是讓與會者表達意見?趙同意,並指「如果係一個正式嘅投票,就會講明係正式投票」,若使用其他字眼「咁一定唔係正式投票」。

沈亦指出,新東及九西的協調會議,並沒有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主控周天行問是會議哪個階段,沈指是兩區最後一次協調會議之後,陳慶偉並補充是以趙個人所知,非由助手黎敬輝告知。趙思索約10秒後稱:「我個人嚟講係唔太確認有冇共識。」

陳慶偉指趙的回答有點勉強(reluctant),並追問原因,趙表示因自己沒有參與會議。陳指他可回答就他有出席的會議而言,即新東及九西首次會議是否沒有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趙同意,指「因為佢哋係討論緊」。

被問黃碧雲及林卓廷有否同意或答應否決財案 趙:無特別表態

沈最後指出,在整個35+計劃及初選中,黃碧雲及林卓廷從沒有同意或答應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趙思考約10秒後遭陳慶偉追問:「你是否知道?抑或你未能回答?」趙問:「沈大狀你可唔可以再問多次?」沈再重複問題,趙思考一輪後終稱:「喺我個人認知嚟講,佢哋冇特別就呢方面表態」,並指自己作為民主黨員,收到黨的訊息都沒有特別說明要否決預算案,只稱望參與初選減低票源衝撞,「所以我認知係佢哋無特別喺呢方面提及任何事情。」

趙於錄影會面稱:何桂藍岑敖暉等「vocal啲」、向溫和民主派施壓

較早前沈向趙確認2021年6月29日首次警誡會面錄影的謄本內容,當中涉及趙在整個初選的心路歷程,長12頁,趙庭上以約6分鐘讀畢。被問是否確認會面內容,趙指就傳統民主派對否決財案「都好反對」,望改為「好有保留、好有顧慮」。

法官陳仲衡續指謄本中趙的發言有一個位置寫着「聽不清」,該句為:「鄒家成啦,王百羽啦,張可森啦,呢個叫做何桂藍啦,同埋呢仲有呢個嘅岑敖暉嘅,咁佢哋呢幾個就比較上,我哋叫做⋯(聽不清)喺一個嘅協調會議當中呢,係會同好多溫和民主派去辯論呀,即係去施壓,就係希望即係透過係用民意個道德高地⋯」

陳提議播放有關片段作澄清,辯方亦問趙是否記得自己說過甚麼,趙指「我嘗試回想」,但不久後稱:「我回想返都唔係好記得我嗰句係講咩。」沈其後播放片段,趙確認他稱:「咁佢哋呢幾個就比較上,我哋叫做 vocal 啲」。沈士文表示完成盤問,下午將由代表施德來的大狀黃廷光盤問。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五日
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審訊第四十四日
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趙家賢稱黃之鋒朱凱廸倡簽共同綱領 稱辦初選「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

審訊第四十三日
趙家賢稱胡志偉為民主黨主席必撐黨政策 官引戈爾巴喬夫質疑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 官質疑:除非你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官問會上如何處理否決權分歧 趙家賢:我好難代入戴耀廷,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

審訊第四十二日
辯方欲趙家賢澄清協調會細節 官質疑不重要:「我們會知道所有真相嗎?」
趙家賢指楊雪盈「好溫和務實」 認為入立會後應「自主行事」

審訊第四十一日
林景楠曾稱「三投三不投」廣告紅色底色「好嘔心」 趙家賢指與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
趙家賢:戴耀廷常「夾硬嚟」、「順住個勢」令人按其意願辦事
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共謀者」 趙家賢被問「五大訴求」意思多番猶豫

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區諾軒24天證供總結︱「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