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6日)踏入審訊第39天。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繼續作供,提及兩辦譴責初選或違法後,戴耀廷嘗試「力挽狂瀾」將各人拉回紅線內,惟抗爭派卻在沒有知會大會下,召開記者會表明否決預算案、望引致國際制裁,是「完全地失控」、「踩界」和抵觸《國安法》,令他覺得要立即退出初選。趙又指,民主動力在提名表格加入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條款,因知道這是民選公職人員「應有之義」,惟抗爭派言論絕對不合乎該條款;而趙只是「服務提供者」,非如選委會般有實權,「我唔能夠DQ佢哋嘅話,我唯有喺呢個時候DQ自己」,「比公眾傳媒好清楚認知係一個切割」。
此外,趙家賢透露民主動力原定會委託香港民研進行選前民調,惟因已退出初選,故沒有繼續。他並透露,眾籌所得的大額款項部分納為民主動力經費,而戴耀廷曾表示望預留80至100萬元予香港民研研發新的民間投票系統,民主動力並將剩餘資金捐予香港民研和慈善機構。
趙指區諾軒致電稱將退出初選 並指趙要自行解散
控方今就趙家賢退出初選的情況發問。趙家賢表示,區諾軒在7月14日曾致電他指「佢自己將會退出初選,而佢都想我一齊退出」,並指已聯絡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而由於建制派傳媒、中央駐港機構、及國務院均大肆抨擊初選涉違《國安法》,區表示根據其判斷及獲得的意見,是需要將初選停止。
趙指他當時問區,「初選都做咗出嚟、已經投咗票,我哋有啲咩補救措施、remedies 可以做呢?」,區指唯有作為主辦機構的他,及作為承辦機構的民主動力,「要自行解散(初選)」,亦表示自己將於7月15日宣布退出,趙則稱待區退出後,民主動力會一同退出。
趙稱退出初選因事情已由本地政治層面提升到國家層面
趙家賢其後於7月16日在Facebook發出「初選完成:退出參與協調工作聲明」,表示:「本人擔任召集人的民主動力獲主導民主派協調工作的戴耀廷副教授及區諾軒前議員委託承辦『民主派35+公民投票(初選)』,最終結果已公布,本人的協作角色已告完成。經慎重考慮各方意見,為對身邊人士、民主動力執委會及所屬組織等負責,本人現宣佈退出參與本屆立法會選舉的協調工作。」
萬德豪問趙為何退出,趙表示於7月13日晚得知戴耀廷對初選是否完全合法開始有疑問,而翌日《蘋果日報》政治版資深記者提醒他戴〈真攬炒十步〉一文並著他小心,區諾軒亦表示會退出「35+」,再加上建制陣營與中央政府對初選的看法,趙強調:「我會睇到個事情已經係由香港本地政治層面,提升到去國家嘅層面」。
趙稱戴耀廷力挽狂瀾望初選免踩紅線 惟抗爭派召記者會「完全失控」
趙續指,7月14日戴耀廷曾向所有參選人發訊息稱「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趙認為此舉除了是統一口徑外,「佢(戴耀廷)都可以講係力挽狂瀾,希望將初選拉返唔好踩到呢個紅線」。
不過,他指縱使本土抗爭派收到戴的訊息,仍然在「冇同我哋大會有任何溝通嘅時候」,自行於7月15日召開抗爭派記者會,「佢哋不單止無視咗戴耀廷7月14號統一口徑嘅短訊,更加係重複好重視除咗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仲會係所有議案都會否決」。
趙指事前沒有收到通知會有該記者會,強調該記者會與民主動力「完全冇任何嘅關係」。趙認為,抗爭派的發言是希望迫使政府考慮DQ議員和解散立法會,「從而係去到國際層面令到國際關注,而去制裁中央政府」,並加重語氣指:「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鄒家成和在延伸庭的黃之鋒聞後不禁發笑。
趙指抗爭派發言與《國安法》踩界 他無權DQ他們「唯有DQ自己」
趙續指,他特別在民主動力準備的提名表格上,加上參選人要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條款,明言「呢個係我哋民主動力好清楚知道,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嘅應有之義」,黃之鋒再次發笑。
惟趙指,抗爭派的發言「絕對不合乎」上述條款,「喺我嘅角度,絕對係同《國安法》係踩界㗎喇!」但他無奈表示,初選只是民間選舉,「我唔係真係好似時任選委會主席同法官咁有個實權」,再加上他只是一個「服務提供者」,「我唔能夠DQ佢哋嘅話,我唯有喺呢個時候DQ自己」,鄒家成發笑,在延伸庭的被告聞後亦大笑。
趙稱原定初選投票後委託香港民研做民意調查 同意民調屬「35+計劃」重要部分
趙續解釋,若選舉繼續正常進行,初選後原定有一些協調工作要處理,包括由區諾軒及戴耀廷兩位協調人負責協調勝出參選人的出選名單;而官方投票前的一星期,原定由民主動力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選前民意調查。
但趙指,由於區諾軒致電他時提及《國安法》第33條(自動放棄犯罪可減刑的條文),並建議他終止計劃,加上初選結果已公布,「喺呢方面都冇得去做任何補救措施,咁所以我只可以公開簡單講,話個協作角色已經完成啦」。法官陳仲衡問到,事實上民主動力仍有工作要做?趙回應:「喺正常情況底下,根據當時計劃,係仲有嘢要做。」
李運騰問到,若趙家賢沒有退出協調工作,香港民研的民意調查是否「35+計劃」一個重要而不可少(integral)的部分?趙同意,指以往選前民調只是以滾動形式讓市民每周得知支持度趨勢,而是次民調計劃在選前一星期公布結果,部分選區會視乎支持度來決定最後出選名單,亦可按形勢「指示」各區如何分配選票,形容「有一定作用」。
趙稱退出後無付錢予民研做民調 部分眾籌資金作為民動經費、部分捐民研及慈善機構
戴耀廷在趙退出後同日,亦發文宣布「因過去幾個月的勞累,我希望在未來的一段日子,爭取多一些休息時間,也可以更專注於學術的工作。當然,我不是甚麼也不再做,我必會與所有認同民主普選的香港人走在一起,在各自的位置,為達成這目標,繼續努力,直至民主普選臨到香港」。
趙表示,戴發文前他「完全冇收到任何訊息」,當日亦沒有與戴討論其帖文或「35+計劃」。但趙記得之後約一星期,戴有問他是否仍會付錢予香港民研鍾庭耀進行選前民調,趙回應「我哋民主動力已經退出,就唔想繼續之後嘅事情,所以就冇畀錢」。趙續指,戴在官方選舉提名期結束、宣布延期前,亦曾向他發訊息指香港民研或會另外找資源做有關民意調查,至於之後民研會否有就「35+」的工作,趙沒有仔細問下去。
法官李運騰追問眾籌資金有何去向,趙表示每個細項少於1,000元的資金才會撥入初選開支,其餘則會視作捐予民主動力的會務經費,及支持民意調查的資金。趙指,戴耀廷曾提及望撥出80至100萬予香港民研,指民主派對反對預算案有顧慮,望能研發新的民間投票系統。趙在其後執委會會議上,建議將餘下資金部分捐予香港民研用作民意調查,但沒指定某一項目;至於其他資金則再捐助予一些根據《稅務條例》88條註冊的慈善機構。趙指於2020年8月底至9月捐款予民研。
法官陳仲衡亦問到,趙的帖文兩度使用「本人」一詞,他是否以個人名義、而非民主動力的名義退出?趙指根據民主動力執委會的章程,他作為召集人,「係整體領導成個組織嘅工作」,早前執委會亦清楚他代表民主動力承辦整個初選的工作。
趙原打算區諾軒退出後視乎情況決定何時退出 惟抗爭派記者會後思維轉變要清楚「切割」
法官李運騰其後主動提及,趙宣布退出協調工作的前一日,曾轉發區諾軒宣布退出的帖文,並提到「在恐懼瀰漫的氛圍,會謹守崗位,堅持合法實務工作」。李問趙前一日已知道區諾軒會退出,但似乎他在15日仍希望繼續初選工作,那為何到了16日又宣布退出?
趙解釋,7月14日與區諾軒通話時,「當時我哋傾好係佢首先退出,而我會再睇住個事情,睇吓邊個位合適而作出退出」,並指因始終有行政工作要處理,而平時就初選的論述和回應傳媒,均是由計劃的「倡導、領導者」戴耀廷處理,故當時認為可以「再睇幾日」。
趙續指,其思維「好特別嘅轉變」,就是在7月15日「完全冇認知、冇提示」下,本土抗爭派召開記者會,重申他們的發言絕對不合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條款。趙再強調,「整件事已經係完全失控」,指他們「仲要係以初選勝出者去講明,會好貫徹地就住戴耀廷協調嘅共識,去繼續行落去同參選」。趙強調,他作為民主動力召集人,「我對我嘅組織同埋身邊嘅同事等等係要負責」,「咁我只可以喺當時就係好清楚嘅要退出之後嘅工作,畀公眾傳媒好清楚認知係一個切割」。
趙稱作為有「恆常思維」的人 認為抗爭派提及的行動會抵觸《國安法》故退出初選
法官陳慶偉提議應觀看趙家賢提及的抗爭派記者會片段,李運騰亦指望了解會上各人實際說過的話。控方下午播放長約1小時的抗爭派記者會片段,播畢後主控萬德豪問趙家賢,記者會與他指「思維轉變」有否關係。趙指「有好重要嘅關係」,指看到記者會直播「就令到我會覺得係即刻要去退出(初選)」,並指退出聲明其實於15日晚已準備好,但他曾與一些團體討論過「出Facebook最有利嘅時候,就係朝頭早11點左右」,故最終於翌日該時段發帖。在延伸庭的袁嘉蔚及黃之鋒不禁竊笑。
陳慶偉打斷指控方問題是記者會上有什麼令趙改變心意。趙續表示,記者會上抗爭派曾表達抗爭派已成為主流,會將抗爭意志繼續帶入議會進行「攬炒」,進行肢體衝突或對議案投下否決票;亦提及政府可能會DQ本土派候選人或立法會議員,他們會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會。趙續指,會上提及國際社會留意到事態發展就會「圍堵中共」,亦提及美國有簽署法案制裁中國與香港的官員。
趙再次強調,聽到記者會內容時「好確知」抗爭派聲稱的行動並非能捍衞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心意」,亦認為他們提到的流程會抵觸《國安法》。趙補充他當然並非法律學者或有關方面的律師專家,只是作為有「恆常思維」的人士、一個「合理的人(reasonable man)」而有上述看法,並認為代表民主動力籌辦初選,一定要對組織和身邊人負責,故當時「好清楚知道要即刻係去退出(初選)」。
趙稱戴曾提及《國安法》生效後參與者言行或對計劃產生影響 指有人「有啲過咗界」
趙又補充,區諾軒曾向他提及《國安法》第33條要用方法終止初選計劃,而他在抗爭派記者會前一日,亦意識到初選協調整個「活動項目」已變成戴耀廷「攬炒十步」的一部分。趙續指,戴7月14日發訊息「諗住力挽狂瀾將大家嘅言行統一」、「將大家由踩到紅線拉返出嚟嘅時候」,抗爭派卻「清楚講明我哋而家喺紅線裡面呀」。
法官李運騰問,趙不止一次稱戴想把大家從紅線拉出來,是戴親口告訴他,抑或趙猜測戴的意圖?趙指戴發訊息當日,二人曾以電話聯絡,戴提及當時有候選人的言論「已經有啲過咗界」,《文匯》、《大公》等建制媒體亦有報導。趙指戴當時認為普通法沒有追溯力,故不認為他以往的文章有問題;但《國安法》生效後,所有初選參與者的言行便可能對整個計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故戴望發訊息做到「統一口徑」,趙並意識到戴「其實想將整件事係由踩到界拉返出嚟」。
趙在法官追問下確認,《國安法》前戴耀廷均稱「35+計劃」合法,直至7月13日晚趙首次聽到戴不確定初選是否違法。李續問,趙看到抗爭派記者會後感到憂慮,有否與戴耀廷討論會上內容?趙指沒有。
官問「確認書」意思 趙稱屬行政措施、最終由選舉主任決定能否入閘
此外,李運騰亦指記者會上屢聽到抗爭派被問及會否簽「確認書」,問「確認書」是什麼。趙指現行選舉法例沒有列明要簽署確認書,確認書應是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始出現,並將法例要求候選人作出聲明的條款,如列出某些《基本法》條文,要求獲提名人士再次確認簽署。
趙指初選提名表格並不包括確認書內容,因已參考官方選舉表格,而擁護《基本法》條款亦包含所有《基本法》條文和附件;而抗爭派當時是關注確認書會否要求擁護《國安法》。趙並指,2019年區選時有候選人沒有簽確認書但能入閘,有候選人有簽但不能入閘,故確認書只是「行政措施」,「最終都應該係由個選舉主任決定嗰個人係能唔能夠入閘」。
案件下周二(11日)續審。臨散庭前,控方表示已就其中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若辯方有反對望於下周三前提出。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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