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31日)踏入審訊第36天。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今繼續作供,指戴耀廷在初選討論未達共識、無獲明確授權下,已撰寫「煽動性」和「好似預言家」的文章,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般,稱民主派將否決預算案和以「攬炒」迫使中共,「我睇到呢啲字眼,我係好火滾」,批其行為自負和不負責任。趙又指,若承辦初選前有仔細看清戴的言論,「咁我好深信,我同民主動力都不會同意承辦初選」,批戴「同中央、同政府『頂到行』」,絕非民主動力多年協調初選的「初心」。此外,控方就戴耀廷在台灣《蘋果日報》文章提問時,法官李運騰一度笑言自己不看《蘋果》。
趙稱戴協調期間撰「煽動性」文章
案發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繼續作供。控方展示戴耀廷2020年4月20日文章〈香港攬炒大對決〉,提及「民主派現正密鑼緊鼓部署9月的立法會選舉,希望奪取一半議席。民主派明言若能成功,在明年就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到時立法會有可能被解散,特區政府也可能停擺。民主派的策略是以『攬炒』去迫使中共及特區政府就『反送中』所提出的五大訴求作讓步。」
趙表示他沒有看過文章,「但我想有啲嘢想即時講講」,指文章發布時戴在各區協調會議有帶出他自己或民間的一些建議,即否決財政預算案,而趙的概括認知是民主陣營有不同政治光譜,有人「好支持呢種做法」、傳統民主派則「有疑問」,當時仍在討論當中。
趙續指,「而戴耀廷喺呢個協調嘅時候,佢寫一啲咁樣煽動性、同埋好似預言家嘅文章」,尤其是「民主派明言若能成功,在明年就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民主派的策略是以『攬炒』去迫使中共」兩句,「整段呢啲訊息,根本佢冇獲得任何嘅清楚明確嘅授權。我而家第一次睇到呢篇文章,我睇到呢啲字眼,我係好火滾 」,趙提到「好火滾」時身體微微震動,鄒家成發笑。
趙指事前若看清戴耀廷發言 「好深信」民動不會同意承辦初選
趙續不忿指,戴根本在未有處理好所有人的共識下,「佢都已經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就講民主派會咁做啦,完全係一個自負、不負責任嘅行為」,此時林卓廷笑出聲,鄒家成亦微微向前俯身發笑,旁聽席有人說「痴線」。趙續指,對他和民主動力而言,「我欠缺咗一個盡職審查嘅責任,如果當時5月底我同意做承辦初選之前,如果我同我組織成員有仔細睇返清楚戴耀廷咁多嘅呢啲文章嘅發言,咁我好深信,我同民主動力都不會同意承辦初選。」
趙指如他昨天提及,辦初選的初心就是「希望協助民主派立法會攞過半議席,取得主導權」,可推動一些「利民為港」的政策,並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強調「並唔係用佢文章依一個角度、係去用一種『攬炒』嘅字眼,去迫中共特區政府係作出讓步」,而是透過議會架構和現行機制反映民意。惟趙指,「戴耀廷好明顯,佢已經好躁動地,係透過民主派去參選去攞過半議席,就係同中央、同政府『頂到行』,依個絕對不是民主動力過往多年嚟進行協調初選嘅初心」。
趙同意協調會議對戴耀廷看法無共識 情況如「拔河」
法官陳仲衡續問,趙2020年時是否《蘋果日報》的讀者,趙指當時《蘋果日報》要訂閱,又指他當時「真係太多行政事務」,除了為民主動力做選民登記,還有東區區議會作為副主席的行政事務,以及作為太古城區議員的地區事務,「坦白講,係唔會所有文章都會睇晒 」。
李運騰續問,故撇除趙家賢對戴耀廷的個人想法,他作為證人的證供,是否指上文表達有關民主派的目標和策略,並非任何協調會議的共識?趙指,當時協調會議上傳統民主派政黨「係有表達擔憂嘅」,強調當時「仲係繼續協調中!」。李運騰再指,故趙觀察即戴耀廷的看法在會上並非沒有支持者?趙同意,陳仲衡再指,即有如「拔河(tug of war)」,趙點頭說:「好準確呀法官閣下。」
戴耀廷文章於台灣《蘋果日報》發布 官望控方預先表明 指因自己不看《蘋果》
李運騰續向萬德豪指,此前已多次表明若向證人展示文章,應先問他有沒有看過,因若證人沒看過,發問是沒有意思。萬德豪指趙或看過文章部分內容,惟陳仲衡指這篇趙就沒有看過,萬回應只是第一次,林卓廷發笑。資深大律師潘熙補充,文章是發表於台灣《蘋果日報》,並非香港《蘋果日報》,惟萬德豪指文章在香港也可看到。
李運騰續指,若文章並非在香港發布,望萬德豪能在一開始表明,微笑指「因為我不看《蘋果日報》,所以我並不清楚(Because I don’t read Apple, so I simply do not know)」,柯耀林等發笑。陳慶偉並指,文章是《蘋果日報》的電子版,認為能在世界各處讀到,此時柯耀林、吳政亨和鄒家成等討論,萬德豪重申警方是在香港下載該文章。
控方指本案「攬炒」有三個譯法 包括「laam chow」
萬其後展示戴耀廷4月21日文章〈攬炒的時代意義〉,萬德豪此次先表明是來自香港的《蘋果日報》,陳志全等人笑出聲。法官陳仲衡關注,文章標題英譯為「laam chow」,萬指本案中「攬炒」有三種譯法,分別為「mutual destruction」、「mutual sabotage」和「laam chow」,陳慶偉一度發笑。控方續引文章「很多港人的心態已轉化,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等,趙指有看過文章標題,並從Facebook轉發帖文節錄看過其中一句。
趙家賢稱戴耀廷在否決權上「傾向本土抗爭派嗰邊」
趙家賢今早就新界東首次會議作供,指戴耀廷稱望以否決預算案作為籌碼與中共談判,預計當選後任期只有7個月,鄒家成並對傳統民主派作出「好強烈批評」。
控方下午續就香港島和新界西的情況發問。主控萬德豪展示戴耀廷的WhatsApp廣播訊息,提及2020年4月23日舉行新界西會議,並於會議舉行兩日後發訊息指下次會議在5月8日舉行,戴並稱「這是下次會議討論的文件,希望能表達得到大家最有機會達成共識的想法。或許這建議未必是大家最想見到的方案,但希望大家在這艱難局面,盡可能達成共識,相信這也是支持我們的選民的期望。大家若認為文件仍有不足,也希望大家能參與下次會議,一起來討論怎樣去改善它」,附件為「35+新西.docx」。
被問有否出席新西會議,趙稱能夠肯定沒有出席5月8日會議,至於4月23日會議則稱「我應該有出席」。李再問趙有否下載上述附件,趙指「而家警方攞得到呢個初稿出嚟,我就應該係有下載嘅」。
趙家賢稱本土派與傳統泛民就否決權討論有「拉扯」
控方其後展示該份題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西協調機制(初稿)」的附件,提及「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被問會上有否討論該條款,趙指印象中戴有提過「民意」要求用否決權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當時「本土抗爭派同傳統民主派都就住個議題有一個拉扯」,因此戴發初稿時亦有表明未必是大家最想見到的方案。趙續指認為戴作為會議協調人,是有「挨向」運用基本法否決權的方向。
法官李運騰問,在「會積極運用」和「會運用」字眼,戴是傾向哪方?趙指戴初稿是用了「會積極運用」字眼。法官陳仲衡再問,在想運用否決權和有保留的兩方,趙想指戴傾向哪一方?趙答「佢傾向本土抗爭派嗰邊」。
陳仲衡指,文件顯示「會積極運用」而非「會運用」字眼,這是否反映戴偏向抗爭派的立場?趙指「法官閣下,喺我角度我覺得係有嘅」,指因戴若有保留的話,「佢應該要釐清有關政團嘅一啲關注」,惟戴在草稿中已將會運用否決權字眼加上去,「如果未傾得完全大方向同意嘅話,喺我作為做調解員嘅操守當中,其實係完全成句係唔應該出現嘅」,鄒家成和林卓廷發笑。陳仲衡問,故在拔河中,戴是站在本土抗爭派那邊?趙同意這是他當時觀察到的情況。
被問有否出席港島會議 趙家賢一度指記憶模糊後稱「應該係有出席」
至於港島區,WhatsApp紀錄顯示2020年4月17日第二次港島會議後,趙家賢翌日早上曾向戴耀廷查詢出席者名單,稱「有啲樣我會搞錯咗」,戴回覆的名單顯示有趙家賢名字。主控萬德豪問趙有否出席會議,趙靜默約15秒後稱有出席,但指看訊息後「都有少少模糊,因為我係用呢個圖象記憶嘅思維……」,林卓廷說「吓」,亦有被告發笑,趙並指訊息「字面上睇」,就應該指他當晚有出席會議,「但係有一啲新面孔我唔認得」。
法官李運騰問,他是否不肯定有否出席?趙稱「我而家思考緊」,林卓廷大笑。李運騰並指現時離會議近三年,理論上趙當時的記憶會較準確,陳慶偉亦指若趙沒有出席,當時看到自己名單出席在名單上應會很驚訝。趙在控方和法官澄清下,終表示根據訊息,「我應該係有出席個會議嘅」。
趙同意否決預算案非港島會議討論重點、區諾軒無參與否決權討論
與早前的會議一樣,趙家賢拜託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幫忙記錄港島會議。控方展示黎於會議翌日凌晨近4時發送予趙家賢的重點筆記,提及會議出席者包括戴耀廷、徐子見、羅冠聰、楊雪盈、羅健熙、區諾軒、鄭達鴻、周世傑和南區區議會副主席司馬文;亦列出會上討論事項,包括Plan B和投票機制。萬德豪問記錄是否與趙的記憶吻合?趙指「剛剛你向我展示返有關呢啲資料嘅時候,我發覺討論係我都有印象」,但補充當天沒有全程出席會議,「遲咗去,早咗走」,逗留約1小時。
黎在紀錄指,區諾軒會上提及「讓區議員知道選舉形勢不樂觀,要有戰意鬥志,否決財政預算案」。萬問趙當時有否聽過區這樣說,趙指「印象係冇聽過」,但不能肯定,林卓廷皺眉。趙並解釋,因司馬文說英文,故當天會上坐在他身旁翻譯討論重點。在法官詢問下,他指沒有印象有譯過區該句說話,「但反而我好有印象,司馬文係講過佢個人係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戴則簡單回應其建議是根據《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其後該議題就被其他討論「蓋過咗」,黎亦因此沒有作紀錄。
法官李運騰續指,故筆記上唯一提及否決預算案只是上述區諾軒的話,而其他討論則沒有記載。趙重申這是黎開會後「一個好快嘅重點筆記紀錄」。李指,因此否決預算案議題並非會上重要的議題?趙同意,亦同意會上很多時間是花在討論替補機制、投票系統和投1票抑或4票,即初選的行攻工作。陳慶偉續問,戴耀廷在3月至5月嘗試在協調會議推動否決預算案,而戴和區諾軒又是「共同組織者(co-organizers)」,那在趙在場的會議中,區諾軒有參與否決預算案的討論嗎?趙答「回應法官閣下,喺我記憶所及,並沒有嘅。」
此外,趙家賢今早稱仍管有其書面供詞,法官陳仲衡臨散庭前提醒控方安排取走,萬德豪指已作出相關安排。
案件下周一續審。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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