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三周。首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區諾軒繼續作供,更詳細交待各區之間的協調以及組織者的考慮。
本案關鍵在於各被告有否達成協議,同意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以顛覆國家政權。那究竟各被告有否達成協議?如果有,又是在什麼時候?
區諾軒本周表示,各區參與者在2020年6月初已達成共識,當時各區均有一份協調機制文件,列明「會積極/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但由於憂違法和被DQ,主辦方終沒有公開文件和要求簽署,不過卻引起參與者的異議,鄒家成等人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九東和新西亦相繼提出簽署協議,最終將協議夾附在提名表格。
庭上首度披露提名表格,列明支持和認同協調會議的共識及35+目標,又有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條款。而在初選舉行、兩辦譴責或違法後,戴耀廷向所有參選人發訊息指他公開講35+目的,「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區理解戴「想修正35+嘅講法,規避法律風險」。
本周另一關注點,是控方釐清所有被告於2020年7月1日均已加入串謀,並確認下周一會交代「共謀者原則」下針對各被告的證據。此外,區諾軒庭上談及對「攬炒」、「抗爭派」等的理解,亦表示被捕前並不知道被控方指為初選組織者之一的吳政亨,是35+組織者之一。
至於主控周天行,本周屢被法官質疑舉證和提問方式,3名法官質疑播放片段浪費時間,如將原材料而非烹煮好的菜餚呈予飢餓食客;又指控方不按時序發問令人難以跟上,甚至質疑控方猶如「在律師席上作證」。
《獨媒》整理第三周審訊報導,讓讀者掌握審訊進度。
區稱6月頭已達共識、5區各有協調文件 僅新西稱「會」而非「積極」用權否決財案
區諾軒上周就初選的源起、與民主派首次接觸和各區協調會議過程作供,並指戴耀廷不斷提倡在各區協調文件加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條款。那最終協調的結果為何?參選人又在何時達成共識?
區諾軒本周確認,戴耀廷在2020年6月3日,曾在組織者的WhatsApp群組發送6月9日初選記者會的採訪通知,提及經過三個多月努力,五個地方選區和超區的協調「終達成了協議」。在法官詢問下,區諾軒認為「當時參與者已達成共識」是公允的說法。
但這個「共識/協議」到底是什麼?區諾軒說是戴耀廷6月8日在群組發出、總結各區會議共識的協調機制文件。文件條款提及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和爭取立會過半便可參與協調機制、目標議席數目、支持度不足須停止選舉工程等,以及在本案最重要的,「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區諾軒說,5個地方選區各有協調文件,條文大致相同,不過新界西文件用字不同,列明「會運用」,而非「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新西協議為「會」用權否決財案 其餘4區為「積極」運用
主辦憂DQ違法無公開協議 鄒家成等發起「墨落無悔」、九東提發布公開協議
但初選參與者是否就此達成了共識?
區諾軒表示,由於當時有輿論指參選者表達否決預算案會被視為不尊重《基本法》而被DQ,亦擔心會觸犯《選舉及舞弊條例》,故最終沒有將協調文件公開,亦毋須參選人簽署作實,強調「我哋就算搞初選都好,基本嘅倫理係唔應該讓到參加者犯法」。
但戴耀廷在6月9日記者會表達上述看法後,即惹來爭議。鄒家成、張可森和梁晃維於翌日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讓參選人公開簽署,表明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與此同時,也有選區要求發布公開協議。區諾軒6月14日向組織者轉達九東參與者訊息,認為有必要發布一份大會認可的公開協議,說明「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指若不接納「怕兵變」。區認為大會已無權威左右,加上憂慮其他區有類似行為,為免內鬥和「鬥黃」,終允許九東簽署該共同綱領,並夾附在提名表格。
區透露,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曾私下向他表示,不欲簽非官方協議,因民主黨沒理由連「起學校、起醫院」都否決,亦怕協議陸續有來會被「揪秤」;尹兆堅亦曾指願簽聲明,只是不想無限簽民間聲明。但最後胡志偉還是以個人名義簽署九東共同綱領,區認為若沒有上述事件,相信胡並不會簽署,承認當時「有把關不力的責任」。
區諾軒稱憂簽協議致違法或DQ:搞初選唔應該讓參加者犯法
九東夾附「共同綱領」報名 區諾軒:無權左右地區決定、把關不力
官問是否所有參選者皆同意用否決權 區:唔敢咁武斷,只係話冇人公開反對
不過就是否簽署或公開文件的爭議並未停止。6月19日,三名「墨落無悔」發起人再發文,質疑拒簽「墨落無悔」的參選人可無視協調會議的共識,並要求初選主辦單位回應。
趙家賢將文章轉發至群組,區諾軒認為要說清楚「由頭到尾我理解個協議唔係冇咗,而係冇喺記者會公開」,遂於同日發布〈以正視聽——假如我有資格回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發起人〉一文,澄清「就算沒有一份文件出台,但協調的協議實然存在」,又形容戴耀廷是「出於善心,不想徒添暴政羅織罪名」。
區文中亦表示,「不見得有參與者對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態度保留。那大家反對的是誰?」法官陳慶偉一度問,區理解是否當時所有參與者都同意運用該否決權?區回應:「我唔敢咁武斷,只係話冇人公開反對啫」,並確認直至他7月15日退出初選工作,也沒有聽過人公開表明反對運用否決權。
趙家賢轉發該訊息後,亦稱「屯門張可森依幾條友就擺到明要隊到行啦」,並強調區諾軒和戴耀廷曾在會議傳閱「白紙黑字」的共同協議;戴亦回覆,新西和九東參選人都同意簽署協議。
官問是否所有參選者皆同意用否決權 區諾軒:不敢武斷,只是無人公開反對
提名表列支持協調共識及擁護基本法 戴於兩辦譴責後稱不提否決所有議案
區諾軒確認,最終只有新西和九東兩區參選人,在報名的提名表格夾附該份「共同綱領」,內容與協調機制文件一致,表明「會/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
庭上展示這份被指為「關鍵文件」的提名表格,條款包括「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而選舉按金收據,亦列明須支持協調會議共識和35+目標,及「如候選人違反上述共識,將不予發還」。區諾軒同樣指,條款上的「協調會議共識」指各區的協調機制文件。
此外,提名表格亦有條款「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諾軒解釋民主動力設計時,望每個參與者都能奉行該精神。
最終初選於7月11至12日舉行,區諾軒確認,戴耀廷事後在各區群組發訊息,指公開講述35+目的「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供各參選人參考。區指當時中聯辦和港澳辦譴責初選或犯法,理解戴「係想修正35+嘅講法,規避法律風險」。
控方確認所有被告於2020.7.1已加入串謀、周一交代「共謀者原則」依賴證據
控方於周五表示,主問大致完成。那到底本案的串謀是在何時開始?每位被告又在何時加入?法官陳慶偉強調串謀是流動的,可隨時加入和退出,又認為現時僅在首名控方證人主問階段,不要求控方現階段說明每位被告何時加入。不過控方在法官詢問下確認,本案所有被告均於控罪首日,即2020年7月1日已加入串謀,法官並重申,此前的初選「計劃(Scheme)」或者並不違法,不過在《國安法》實施後,便成了非法的「串謀(Conspiracy)」。
至於控方上周已確認會援引的「共謀者原則(co-conspirator’s rule)」,有辯方在播放初選論壇片段時要求控方說明依賴其他被告的哪些言論舉證。控方一度指所有被告的言論都是證據,又望於陳詞才回應,惟法官李運騰反問「如果他們只說『Hello』,不能成為證據吧?」,又指以為控方開審前已有明確立場;辯方亦質疑控方在落案後兩年、審訊第11天仍不清楚案情。控方終確認會在辯方盤問前,於下周一交代如何使用「共謀者原則」。
控方稱引用所有論壇言論舉證 官質疑:Say Hello不能成證據吧?
談「攬炒」、「抗爭派」看法 稱不知吳政亨是35+組織者
此外,區諾軒本周亦談及對「攬炒」、「抗爭派」等理解。區指當時有一定程度參加者認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促使行政長官落台」是有「攬炒」意思,部分民主派期望35+目標「最壞情況」導致特首下台。
至於「抗爭派」,區形容他們在民主派系中站在「較進步」的位置、「佢哋都好多元」,並指鄒家成、余慧明和何桂藍3人為抗爭派,當中鄒家成是「本土派」,何桂藍則「較為有左翼思想」、「經濟上面追求社會公平」,引起何桂藍等多名被告大笑。
另外,控方亦就本案「組織者」之一吳政亨發問,區諾軒指他被捕前並不認識吳政亨,亦不知道他是35+組織者之一,只透過 Facebook 得知他發起「三投三不投」宣傳初選,及初選早期戴耀廷稱曾與他聯絡。
法官問是否知「李伯盧」為35+組織者 區諾軒:唔知道
官問何謂抗爭派 區諾軒以何桂藍為例指對方有左翼思想
官質疑控方播片浪費時間、不按時序發問令人難跟上
法官本周亦多次質疑控方舉證及提問方式,又多次作出提問。其中控方自上周四起一連四日完整播放5區初選論壇逾7小時片段(九西80分鐘、九東74分鐘、港島95分鐘、新東105分鐘、超區75分鐘、新西因所有參選人認罪無播放),並在審訊第12天播放2020年3月26日首次初選記招(52分鐘)及同月公民黨記招(36分鐘)片段。
控方當天原欲再播放6月9日初選記招片段,惟被3名法官質疑浪費時間也沒有需要,陳慶偉指若控方播片後只是問3、4條問題,播片根本沒有意義;李運騰質疑片段若無助控方案情,「我們為什麼需要看?」;陳仲衡則指,控方有如將原材料而非烹煮好的菜餚呈予飢餓食客。
控方其後在法官建議下,改讓區諾軒閱讀另外5個記招的錄音謄本,以確認影片真實性,並只再播放7月9日由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和部分參選人出席的記招片段,以反映無發言被告在現場的反應。
除此以外,3名法官亦質疑控方提問不按時序。審訊第14天,主控周天行展示3個6月19日的訊息後,回溯至一則6月14日的訊息,李運騰質疑控方問題「跳來跳去」,陳慶偉亦質疑「如果這是有陪審團的審訊,他們怎能跟得上?」,提醒控方要「緊記本案的議題」。
控方亦要求區諾軒認出他不在場的記者會上何桂藍的身分,再被法官質疑沒有證據價值、提問前沒有確立基礎,而且提問方式不恰當,有如「在律師席上作證」。3名法官亦屢作出提問,是否所有參選人都同意運用否決權、趙家賢指白紙黑字傳閱的文件是哪一份、區諾軒是否知道吳政亨是35+組織者之一等關鍵問題,均是由法官發問。
控方欲再播片官阻止:如將未烹煮的原材料呈予飢餓食客
官指控方不按時序發問 「如有陪審團怎跟得上?」
此外,列席認罪被告自區諾軒作供起獲安排於兩個延伸庭就坐,但上周五和本周一均因公眾不足而庭內不設記者席,其中一個被告身處的延伸庭沒有任何公眾獲准入內。法庭周二(21日)更改做法,安排所有列席被告於設有記者席的2號延伸庭就坐。而早前因意外受傷、需紮三角臂托的吳政亨,今周亦拆除了臂托,頻以手勢與旁聽席親友交流。而庭外排隊的人數也顯著減少。
案件明天續審,預料下周將開始盤問。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十一日
控方稱引用所有論壇言論舉證 官質疑:Say Hello不能成證據吧?
重溫超區論壇 王百羽稱將親中保皇議員「一個一個車出去」論惹庭上大笑
審訊第十二日
第12日審訊 排隊人士大減
庭上播立會過半記者會 張超雄:如成功中共將學習尊重港人 如失敗打壓將以倍計
控方欲再播片官阻止:如將未烹煮的原材料呈予飢餓食客
區諾軒稱憂簽協議致違法或DQ:搞初選唔應該讓參加者犯法
審訊第十三日
區諾軒:新西協議為「會」用權否決財案 其餘4區為「積極」運用
官問是否所有參選者皆同意用否決權 區諾軒:不敢武斷,只是無人公開反對
審訊第十四日
控方遲交專家報告 辯方反對作供 官指控方解釋不合理惟未造成不公
官指控方不按時序發問 「如有陪審團怎跟得上?」
九東夾附「共同綱領」報名 區諾軒:無權左右地區決定、把關不力
法官問是否知「李伯盧」為35+組織者 區諾軒:唔知道
審訊第十五日
柯耀林誤會播片毋須到庭遲到半小時 林卓廷:叫佢請食早餐啦!
官問何謂抗爭派 區諾軒以何桂藍為例指對方有左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