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共14人罪成。45人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5名受審後罪成的被告,先後就定罪及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現時再多3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現時合共8人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尚未顯示聆訊日期。
吳政亨被判囚7年3個月,林卓廷被判囚6年9個月,彭卓棋被判囚6年半。法官早前指,吳屬於「積極參加者」,在《國安法》實施後,吳仍繼續擁護「攬炒」思想。吳還願意繼續推動計劃,並向他人施壓,確保初選獲勝的人才可以參選立法會。吳更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敦促初選落敗者不要參選立法會。
至於林卓廷,法官以7年為監禁量刑起點,因他對法律誤解減刑3個月。就彭卓棋,法官以7年監禁為起點,但留意到「香港基本法基金會」主席葉國華為彭撰寫求情信,指他被起訴後參與向中小學生推廣《基本法》、《國安法》及「一國兩制」原則。因此就其義工服務給予3個月減刑。
早前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5人,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及何桂藍。鄒家成被判囚7年9個月,何桂藍被判囚7年,余慧明被判囚6年9個月,黃碧雲及楊雪盈均被判囚6年半。
案件編號:CACC 25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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