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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區諾軒同意組織者無討論入議會後計劃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揮泛民

【初選47人案】區諾軒同意組織者無討論入議會後計劃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揮泛民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2日)踏入審訊第29天。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狀盤問,表示「墨落無悔」提及會用權否決預算案,是增加參選人被DQ的風險,但承認聲明上無提及「無差別」否決。區亦同意,雖然35+目標是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但組織者對進入議會後的計劃無詳細討論、參與者亦無清楚說出過半後具體部署,亦沒有討論由誰帶領民主派。法官李運騰一度問,即使是戴耀廷也不能指揮?區指「可以咁講」,亦同意戴沒要求參選人簽文件,但「墨落無悔」就要作出表態,「係對組織者嘅一個異議」。

此外,區同意戴曾提及以立會奪半作為「政治籌碼」,而區曾於訪問指拿到35+能「奪權」是「笑話」,他解釋香港「行政主導」、立會權力有限,即使民主派立會過半「仍受制於既有框架」;又指首次否決預算案後特首有權決定是否解散立法會,在第二次否決預算案後才必須下台。

區諾軒稱「墨落無悔」增加被DQ風險 惟承認無提「無差別」否決財案

區諾軒今繼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盤問。區早前同意辯方指,參選人被取消資格(DQ)是爭取立會過半無法移除的障礙,他今同意於2020年6月已意識到這個問題。法官陳仲衡指,若政府越早開始DQ,替補機制便越早開始啟動?區同意,指理論上候選人被DQ就要找到替補人選,並指若參選人在提名期被政府要求回答問題,「佢就應該要預計有機會被取消資格」,亦記得提名期中間,政府曾就部分人士提問。

法官李運騰問,是否即參選人在選舉論壇的說話或會令他們被DQ?區指確切地說,若候選人「講咗一啲我暫且稱為超越紅線嘅說話啦,佢就會增加無法參選嘅風險」,而之所以用「風險」一詞,是因當刻他無法知道政府是否真會將相關言論視為DQ的理據。李運騰問「墨落無悔」聲明書是否其中一項?區同意。

Beel 續問,區諾軒認為聲明書上哪點會令參選人有風險?區指如前所述,當時有輿論指若罔顧後果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會被視為不尊重《基本法》,但因無先例可循,故只能「主觀地估計」。辯方其後展示何桂藍在專頁發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區同意當中沒有提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當時亦無法知道政府會否提問,但認為就提及「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第一點,會設想政府可能會問曾簽署聲明者,「請問佢係以乜嘢目的去運用否決權?」

Beel 續指,「墨落無悔」於初選之前發布,當時並不知道誰會報名參選立法會,區同意。Beel 再問,那在6月份,區對DQ會否使「6 6 4 4 3」目標無法達成是否沒有很大關注?區回應:「我哋冇人有水晶球知道民主派一定能夠成功協調好,並且能夠妥為分配選票。」

區稱初選其他文件不公開故政府無法就此提問、對有參選人表態感「好煩惱」

區同意,35+目標是透過協調機制避免浪費選票,盡量爭取最多議席,而參選人公開作出聲明,會危及該目標。李運騰指,其實風險一直存在,只是「墨落無悔」將風險增加?區點頭,舉例「候選人本來冇一份資料畀政府提問佢嘅,但有咗份聲明,就有可能被政府拎嚟提問」。區同意李運騰指,初選有不同文件,包括「35+計劃」、及包含「會/會積極運用」否決權的共同綱領,該些文件向參與者發放但均沒有公開,故政府只能接觸到公開的「墨落無悔」並就此提問。區也同意,初選論壇上部分候選人的公開言論也會增加DQ風險。

區早前提及,對2020年6月越來越多候選人作「政治表態」感到「好無奈」,認為「若果用咁多心機準備初選,到頭嚟候選人被取消資格,白費咗好多義工、好多人嘅心機」。Beel 問他當時是否對部分參與者感到不滿或不高興?區答:「我覺得好煩惱囉。」區並同意,他作為立法會議員曾否決預算案,「當時真誠地相信,(否決預算案)只係履行緊基本法賦予嘅權力啫。」

法官陳慶偉一度問,「墨落無悔」下的名字是誰加上去的,區答「真係唔知道」,有份發起聲明的鄒家成發笑。李運騰一度指,何桂藍的名字在岑敖暉後、彭卓棋前,表面上看來應是何簽完後再有人加名字在後面?區指根據FB帖文操作,只有管理者可以更改當中內容。李運騰指若他不知道,就不要猜測,區笑說「咁我唔好估計啦」,李又指因他們不熟悉FB運作,「你比我們年輕,我們想你或許知道」,區再笑說「我盡力協助大家」。李指沒關係,是控方而非區須證明,又指若果沒有證據,就是沒有證據。

區同意組織者無討論入議會後計劃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揮泛民

區諾軒同意,新一屆立法會期開始5個月後,即2020年2月底至3月初是一般財政預算案首讀的時間。Beel 續問,但似乎組織者沒有討論過民主派在那5個月要做什麼?區答「冇討論過,太遠啦」。李運騰指,但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目標仍然存在?區同意,只是就如何達成沒有詳細討論。

Beel 一度指,認為用要求政府「回應(respond)」而非「迫使(force)」的字眼較適合,李指「墨落無悔」是用「迫使」一詞,即使「回應」也是對威脅的回應(respond to a threat),或者「強烈說服(strongly persuade)」,法官陳慶偉則指是「威嚇(to cow somebody)」,李指可留待陳詞。

Beel 其後指,根據區的證供,民主派當選後,沒有實質計劃或討論誰負責帶領其他人。區同意,並指據其觀察,「由2016年起,民主派嘅狀況就係咁」。區同意李運騰指是「分裂(fragmentation)」的狀態,並指當時立法會經常以「四大版塊」歸類不同民主派議員,同意李運騰指難以說有人帶領泛民主派。李再問,即使戴耀廷本人也不能指揮泛民(even Benny Tai himself is not in command of the pro-democratic camp, isn’t it?)?區指「可以咁講」。李再問,「墨落無悔」是否可視為挑戰35+組織者的決定?區回應,若戴耀廷無要求參選人簽署文件,但「墨落無悔」就要作出表態,「係對組織者嘅一個異議」。

訪問提「否定中共極權」 區指政府做法「好極端」、立會過半可籲政權勿走極權路線

辯方其後展示區諾軒4月30日在 Facebook 轉載的《蘋果日報》訪問,〈民主派或五區齊初選定出線權 區諾軒:以「35+」否定中共極權路線〉。陳慶偉問,文章標題「以『35+』否定中共極權路線」有何意思,區指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看到很多政府的做法「係好極端」,「若果民主派喺立法會攞到35+,可以話畀政權聽,唔應該再行極權或者極端嘅路線。」

陳慶偉續指,文章第一段亦再提及「否定中共極權路線」,又指「明言標榜中間派人士若仍意欲尋找『好啲嘅特首』了事,不僅是保守,更是過份天真」,問區是否指中央選擇的特首是不好。區指當時有此說法,是因雙方都很「劍拔弩張」。陳慶偉指區某程度上是談及特首下台,區問可否閱覽訪問其他內容,笑言「我驚我……」。Beel 此時指,他展示文章是有問題想要問,問能否由他而非法官先問,陳慶偉指「No, thank you」。

區其後表示,訪問背景應是中央重新詮釋《基本法》第22條(有關中央不得干預本港事務),當時政府一夜間更改新聞稿內容,「當時令我覺得,一國兩制下嘅高度自治空間,係有收窄嘅意思。」區續指,當時社會上一些政團如希望聯盟表示,「不如搵個中間啲嘅特首就可以解決到香港嘅問題」,但他認為只是揀選「中間啲」的特首「係冇辦法真係應對香港市民關心嘅問題」。

區諾軒稱首次否決財案後 特首可決定是否解散立會 惟再否決便須下台

Beel 續引述區在訪問表示「在行政主導的體制下,議會極受局限,『所以話攞到35+係奪權,其實係笑話』」,問區「笑話」是甚麼意思。區指香港奉行行政主導制度,而立法會可運用的權力有限,根據《基本法》第47條有很多行政限制立法部門的措施,因此即使民主派於立法會有過半議席,「佢哋依然都係受制於既有嘅框架。」

法官陳仲衡問到若立法會兩度被解散,特首是否必須下台?區表示「講到去最盡係會有呢個情況」,但他亦指若沒有記錯,第一次否決預算案後,解散立法會的權力是在「特首嘅手裏面」;而第一次解散後重選,若財政預算案第二次被否決,特首才須下台。Beel 一度問,若民主派被重選為多數派,是否代表獲香港人的支持(mandate)?區表示若市民「始終係投返咁多個民主派議員嘅話,咁呢個的確係市民嘅意願」。區並指,法律機制的假設,就是期望特首與立法會「最後能夠傾得成一個可以通過到嘅預算案」,而特首下台後,就要重選特首,期間或由政務司司長臨時代替特首職位。

Beel 問,因此根據《基本法》,是交由特首決定是否解散立法會,並假設特首是「合理(reasonable)」的?區重申特首「會去到一個位置,要決定解唔解散立法會」,因若繼續現時立法會組成,除非能與議員談得攏一個可通過的預算案,否則無法通過恆常撥款。

區同意重選立法會結果由選民決定、有人以否決預算案作為手段

李運騰指,不過爭議或是關乎預算案以外的東西,陳仲衡補充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區表示可以有這種情況,意指「通唔通過財政預算案係手段,其他嘅政治目標先係目的」。Beel 續問若立法會被解散,重選結果是否由選民投票決定?區指政治人物會互相「縱橫捭闔」、「博弈」,「但對市民嚟講,重選時佢哋始終要作出選擇嘅」,舉例指市民會考慮若長期沒有正常撥款,對於日常生活而言有很大壓力,同意最終是由選民決定是否重新投選民主派為大多數。

陳仲衡續問,35+組織者之所以有相關謀劃,是否因為民主派在區議會中大勝,因此亦想在立法會選舉勝出?區同意。惟 Beel 指,區議會與立法會的機制並不相同,前者是直接選舉,區同意,指立法會只有一半是直選,並奉行「比例代表制」;區議會則奉行「單議席單票制」,而「其中一個問題就勝者會過份被代表」。此時何桂藍鄒眉並面露愕然,其後掩嘴發笑,余慧明亦發笑。

區諾軒同意各派系對過半後部署沒有具體答案

文中另提及「而成功爭取議會過半後的具體部署,則是各派系必須說服選民投票前要回答的問題。區稱,按其觀察,不同派系代表都期望未來能於選舉組合出基本綱領,但具體做法仍未有共識」。

Beel 問到不同派別最後有否就具體部署提出答案,區指直至舉行初選,各派系仍沒有清楚說出具體答案,雖然在協調會議中曾就共同綱領作出討論,但未有共識,至7月尾政府亦宣布選舉延期。Beel 一度指,組織者和參與者就像計劃一個行程,但不清楚抵達後要做什麼,區指「所以我呢篇文章都係講,唔同嘅派系,有唔同嘅想像,而佢哋係未傾清楚嘅」。

辯方其後續就各方的不同想像發問。

辯方指戴耀廷目的是「談判」 區同意「開天殺價,落地還錢」為談判策略

此外,辯方今亦展示戴耀廷3月3日文章〈反制警察政權就要立會奪半〉,提及「立會若能奪半,反對陣營就會多了一個重要政治籌碼,就是以威脅否決整份預算案來換取特區政府在某些方面讓步」。Beel 問,故戴耀廷目標是「談判」?區指文章有提「談判」,但要留意其基礎是以奪半作為政治籌碼,故若沒有否決預算案作為籌碼就沒有條件談判。Beel 指,即沒有過半就不能談判?區指「唔係話完全冇嘅」,指即使民主派過往一直在立法會佔少數,各黨派都可以與政府交涉。李運騰舉例即透過製造各種麻煩拖延議案?區同意。

區同意,在政治談判中,為了取得成果,雙方都需作出讓步。Beel 再問,為了讓自己有較強的位置,並不會向對方透露自己的底線?區認同有這種策略,指「有句廣東話叫『開天殺價,落地還錢』」。Beel 再問,區是否預期若政府作出讓步,民主派都會讓步?區指「如果大家肯一人行一步,就係啱啱我哋所講嘅談判」。李運騰指即一個手掌拍不響(it takes two to tango),若某方寸步不讓,就不能進行談判,區同意。李再問,區在論壇有否聽過參與者談及「先破後立」,區指「冇辦法忽然連繫到每一個言論」,但在李詢問下同意有聽過「破局」。

Beel 再問,民主陣營的訴求是否普選,區同意。Beel 一度提及政府可能的回應,但被陳慶偉打斷,指 Beel 最終是要求證人揣測政府會做什麼,李運騰補充更是要揣測反對派會否同意妥協,但那涉及太多假設。李並指,認為 Beel 已成功提出有人或許想談判。Beel 表示會問最後一條問題,指普選是否五大訴求中最重要(paramount),惟李運騰再打斷,指證人只能代表自己,而非其他人回答,尤其他已表明民主派陣營光譜廣闊,Beel 遂沒有繼續再問。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其中陳慶偉今配戴口罩,疑身體不適,說話聲線亦比平常小。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二十九日
【初選47人案】區諾軒同意組織者無討論入議會後計劃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揮泛民

審訊第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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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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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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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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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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