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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被告稱有責任保護婦孺「相信捱多陣有人救我哋」、向白衣人招手因不能示弱

【元朗7.21】被告稱有責任保護婦孺「相信捱多陣有人救我哋」、向白衣人招手因不能示弱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19日)踏入第32天審訊。林卓廷已完成作供及傳召辯方證人,現時由第二被告庾家豪作供。庾供稱7.21下午在港島遊行後打算回屯門,期間想到元朗吃糖水。他抵達元朗站後見白衣人開始襲擊,自覺有責任保護老弱婦孺,故站人群最前抵擋。庾稱當時白衣人持棍,向他說「出嚟呀!打你呀!」,庾遂回應:「過嚟啦!Come on! 」他解釋:「佢(白衣人)恐嚇我,話要打我,我扮唔驚,大返佢『夠膽咪過嚟囉』。」其後白衣人行入閘朝庾招手,庾表示自己向對方招手,表達「我哋唔係弱過你,我唔可以向佢哋示弱嘅姿態」。其後閘外有黑衣男遭圍毆,庾稱希望引白衣人注意,故拾水樽用力擲地,並扶男子入閘。

另外,庾表示其後救護到場,「見到救護員嚟到,我相信警察就到或者到咗,我相信頂多一陣、捱多一陣,就有人救我哋。」及後閘內人持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庾表示曾將拉喉者拉後免受襲,亦曾協助捉住水喉。庾稱見救護員出閘時遭白衣人打,「嗰班白衣人痴晒線,連救護員都打,完全離晒譜。」直至庾進入車廂,他協助頂住白衣人。法官陳廣池指片見有白衣人「揸住車門兩邊扶手,擋住外面白衣人」,並問:「可唔可以推論佢係白衣人其中一個成員?」庾回答:「有機會係。」

庾稱任職1823熱線主管 因本案被停職

首被告林卓廷已完成作供及傳召辯方證人,現時到第二被告庾家豪作供,由辯方大律師李百秋主問。庾供稱現年39歲,案發時34歲。他自6至7歲起住屯門,案發直至現時居於兆康苑。庾稱中學會到元朗吃飯或補習,因此對該區熟悉。

庾表示案發時任職香港政府1823熱線中心,職位為客戶服務主管,屬合約制非公務員,他在2020年8月因本案被捕被停職。庾指有市民遇緊急情況如受傷會致電1823,但職員會建議打999,若市民不願自行報警,職員會協助。法官陳廣池問:「打999都要講對方嘅身份位置,做中間人幫佢打咪好怪?」庾同意,但有時未能說服對方。陳官追問:「如果說服唔到就幫佢?你哋有咁嘅責任?」庾表示:「有咁嘅指引。」

庾稱7.21下午參與港島遊行 晚飯後打算到元朗吃糖水

辯方問庾7月前有否參與合法遊行,他表示曾參與6.9及6.16的遊行。7.21當日,庾參與民陣舉辦的港島區遊行,他依照大會建議穿黑色衫,亦穿黑色褲及鞋,攜黑色背包。庾與當時女友於下午4時45分到達維園。庾表示沒有留意遊行終點,最終在上環離開,辯方提到遊行終點是灣仔盧押道。陳官留意到庾的答案顯示他或超出合法集會的範圍,有參與非法集會的風險,於是向他發出毋須回答損害權益問題的警告,免招致入罪。陳官又解釋,庭上證供比警署內的警誡供詞重要,因為「法庭唔會打人恐嚇,唔會有咁嘅控訴」。

庾稱,當晚與女友在尖沙咀晚飯後,一同乘搭西鐵回家,途中打算前往元朗又新街及雞地一帶吃糖水。庾表示於10時45分到達元朗站,辯方問他在車程途中有否從電話看遊行消息,庾稱沒有,「同女朋友一齊,咁樣撳電話真係唔得。」庾亦指,沒有看到林卓廷在 Facebook 發出的帖文,同時不知元朗發生衝突。

庾稱月台有人籲換衫 官:佢哋鼓吹人換衫?有免費衫送,(平時)冇咁好福利?

庾稱下車後見月台長凳附近有人停留,凳上亦有十多件衣服。他因「八卦」觀察情況,聽到有人說:「下面有人會打黑色衫嘅人」,並呼籲人換衫。陳官問說話的人是甚麼衣著,庾表示「乜色都有」。陳官再問:「佢哋鼓吹其他人去換淺色衫?」庾稱:「我唔會用鼓吹,係建議。」陳官問:「有人叫你換衫,有免費衫送,相信(平時)元朗月台冇咁好福利?」庾同意情況與往常有別。雖然他聯想到可能與有人穿黑衫遊行有關,但自己卻沒有換衫。

庾起初不覺危險 相信港鐵已報警 施襲者「冇理由返轉頭等畀人拉」

庾在月台玻璃圍欄向下望,未見有特別情況,故與女友經扶手電梯到大堂。他抵達大堂後見地上有血漬及斷棍,圍觀的人說:「啱啱有個女人畀一班人打穿頭,流晒血,匿埋喺女廁等救護員。」庾表示當時不覺得害怕或危險,因相信港鐵或市民已經報警,且認為施襲者已離開,「班人冇理由返轉頭,等畀人拉。」陳官確認其意思「即係話冇咁蠢返嚟?」,庾同意:「返嚟現場都唔合理。」庾其後聽到林卓廷大聲告知市民,現場很多黑社會,又表示已報警。陳官問他聽到林說話後有何感覺,庾表示:「我消化緊,係黑社會尋仇,定係好誇張咁幾百個人打人,我一片空白唔知咩事。」陳官追問:「見到林卓廷,你冇特別感覺?」庾表示:「佢都會搭地鐵,我唔知佢係專登嚟,定搭車經過。」

庾稱白衣人光明正大持武器:睇戲先見到黑社會咁做

其後庾聽到閘機附近嘈吵,見有20至30名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部分拿着國旗及區旗,他相信「黑社會同呢班人,係同一班人」,並指:「突然一班人拎住武器衝入嚟,港鐵站係公家地方,佢哋好似有制服咁著晒白色衫,有啲口罩都冇戴,光明正大,睇戲先見到黑社會咁做啫。」

庾稱白衣人兇神惡煞「好似大佬走埋嚟講數嘅態度」

庾形容自己站在「人群中嘅最前」,並目睹一名穿白色恤衫的人兇神惡煞,「好似大佬走埋嚟講數嘅態度」,向閘內人士說:「打你哋,夠膽就出嚟!」,他感覺「好似付費區內嘅人都要畀佢打咁」。他認為白衣人不會衝入閘打人,因閘機及圍欄「好似有無形嘅牆隔住佢哋」,不過若出閘的話很大機會被打。其後白衣人增至過百人。

庾稱見白衣人襲擊後「唔會表現出好驚」

不久後,白衣人開始伸手用藤條及木棍,襲擊閘內近欄杆的人。庾稱閘內人見狀害怕,越縮越後,亦有人幫忙抵擋,部分人叫「唔好打」、「停手」,但不見有作用。庾表示自己亦害怕,但「唔會表現出好驚」,他又認為逃跑的話,「容乜易追住我嚟打?」,因此選擇留在原地。陳官不解問:「我唔明,你話跑或者走會打你?」庾解釋害怕被追。陳官再問:「你喺閘入面應該好安全,使乜驚?」庾表示:「好難唔驚,佢揸住木棍可以衝入嚟。」

庾稱有責任保護老弱婦孺 故站人群最前抵擋

庾認為閘內相對安全故沒有離開,同時覺得閘內「越多人越好,互相保護」,若閘內人數比白衣人多,他們就不會得寸進尺。庾自覺有責任保護老弱婦孺及女友,因此站在人群最前抵擋。庾聽到林卓廷說已報警,故相信警察很快到。期間他聽到有市民報警,但部分人說未能接通,即使接通對方亦很快掛線。他不見現場有港鐵職員,辯方問是否覺得奇怪,他指沒有這樣想,因「佢哋都係普通人,相信都驚」。

庾:白衣人稱「過嚟呀」自己為表現出無懼及反抗 故回應「come on」

辯方播放片段,顯示庾對白衣人說話。庾稱當時白衣人持棍,向他說「過嚟呀!出嚟呀!打你呀!」,庾遂回應:「過嚟啦!Come on! 」他解釋:「佢(白衣人)恐嚇我,話要打我,我扮唔驚,大返佢『夠膽咪過嚟囉』。」他又補充,行為是希望與白衣人保持距離,「如果我跪低話唔好入嚟,佢扑我一下都唔出奇,而家我係話畀佢聽我唔驚。」辯方問庾實際上是否感害怕,他同意:「一定驚,我兩隻手咩都冇,佢打落嚟我用手擋都係受傷。」庾再次強調:「我哋表現到會反抗,佢哋未必夠膽衝入嚟。」陳官質疑,既然庾不認識身旁的人,又如何反抗?他解釋部分人均會表現出不害怕。

庾稱推跌指示牌 免白衣人再搖晃

另一片段顯示庾用手推跌指示牌,他解釋較早時白衣人搖晃指示牌,站在附近的女友差點被撞到手,庾於是將指示牌推跌,以免有人再搖晃。片段又顯示庾作出招手動作,他指當時白衣人不斷說「出嚟打」,雖然他驚慌但選擇向對方招手,「需要逞強,要扮唔驚,話畀佢聽我唔驚佢哋,唔係亂咁嚟。」

庾稱將水樽擲地為引白衣人注意 停止向黑衣男施襲

閉路電視片段見白衣人在閘外走廊圍毆一名黑衣男。庾稱希望引起白衣人注意,免令其他白衣人繼續向男子襲擊,於是他拾起地上的水樽,用力擲在地上發出「嘭」一聲,成功引起白衣人注意。庾及後趕至黑衣男附近,見對方未能爬入閘,於是庾連同數人「夾硬扯佢入嚟」,最終男子跌在閘內地上,庾扶起對方。過程中庾差點被白衣人打中,最後他回到人群中。陳官指,從其他片段可見該水樽飛出閘外,庾表示:「睇唔到飛咗去付費區外」,陳官要求翻看片段,並指:「好似係飛咗出去。你當時見唔到?」庾同意。

庾稱向白衣人招手為阻嚇:唔可以向佢哋示弱

其後一名白衣人行入閘內,朝庾的方向招手,他擔心白衣人會繼續衝入,於是自己行前兩步向向對方招手,為表達「我哋唔係弱過你,我唔可以向佢哋示弱嘅姿態,話畀佢哋聽唔驚你哋啲恐嚇,唔可以畀佢哋衝入嚟打」。他強調目的是為了阻嚇,該白衣人最後離開。庾當時感覺有人拉着其背包,回頭發現是林卓廷,他正叫人「唔好出去」。

庾:見救護員嚟到,相信警察就到,捱多一陣就有人救我哋

庾其後見救護員走到輪椅通道打算入閘,一名灰色頭盔記者在附近拍攝時遭白衣人打,因此庾上前拉着該記者,「我捉實佢,攬咗佢一陣。」庾補充:「見到救護員嚟到,我相信警察就到或者到咗,通常佢哋都差唔多時間到,我相信頂多一陣、捱多一陣,就有人救我哋。」庾續指,接着聽到閘機位置有人慘叫,於是他前往了解,並見很多人打開雨傘,閘外有白衣人襲擊何桂藍,數人跳出閘拯救她。庾稱「我冇膽跳出去」,他見其他人跳出去時被白衣人打,於是協助拉回對方。另外,遠處有一名穿白色裙的女士被打至倒地。

閘內人持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 庾稱曾拉後對方及助捉水喉

片段顯示約11時,閘內人手持消防喉向閘外白衣人射水,庾稱目睹情況,相信對方希望驅趕施襲的白衣人。庾拾起地上消防喉拋走,避免有人絆倒。他其後見白衣人停手,部分則滑到,因此認為射水能夠有效阻止白衣人襲擊。庾表示自己曾將拉喉者拉後,以免他被靠近的白衣人襲擊。其後他見到該人將喉射上天花板,因此庾捉住水喉射回白衣人方向,其後離開。

庾:白衣人痴晒線,連救護員都打

庾稱這時見救護員打算到閘外處理傷者,並見閘內人士打開雨傘保護他們,以抵擋襲擊。惟庾形容:「嗰班白衣人痴晒線,係咁打救護員,連救護員都打,完全離晒譜。佢哋應該想救人,都唔關事,根本冇差別咁打。」陳官質疑有分真實救護員和急救員,庾相信對方是政府救護員。

庾稱逃上月台被打中頭

不久後大批白衣人衝入閘內,庾跟其他人一起逃難前往月台。他見樓梯擠塞,於是經扶手電梯上去,期間卻被打中頭並感覺疼痛。他進入車廂後發現很多人在月台望下方,自己亦前往了解,發現一名黑衫女士在樓梯伸開雙手抵擋白衣人。庾隨即大叫「救人呀」並到樓梯協助女士上來,白衣人緊接追上,於是他跑入車廂。

片見白衣人在車門擋 官:可唔可以推論係白衣人成員?

進入車廂後,庾見前方車門有白衣人襲擊,而車廂內有婦孺,於是庾「行上前幫手頂」。他又指:「好多人喊,有人話:『有細路,有女人,唔好打!』」陳官見片段顯示有白衣人「揸住車門兩邊扶手,擋住外面白衣人,唔畀佢哋入嚟(車廂)」,並問:「你知唔知佢喺付費區內定外?」庾表示:「我唔會認得佢,其實佢一直喺出面同啲白衣人一齊,突然間入嚟擋住。」陳官並問:「可唔可以推論佢係白衣人其中一個成員?」庾回答:「有機會係。」

案件明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31日
控方稱「吹雞」指召集人 可用於添丁時叫村民恭賀 官認為屬「黑社會術語」
背部被打廚師首作供:說「好多白衫人」後遭圍毆 解釋「我收工你哋打錯人」仍被追打

審訊第30日
時任區議員黃偉賢稱通知警長「鄉事吹大雞」對方胸有成竹回應「有部署」

審訊第29日
控方質疑林卓廷稱呼市民「兄弟」卻不對白衣人說:兄弟唔好打?

審訊第28日
控方質疑林卓廷無能力: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
控方質疑林卓廷「冇試圖同白衣人和談」 亦無聯絡何君堯平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