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元朗7.21】時任區議員黃偉賢稱通知警長「鄉事吹大雞」對方胸有成竹回應「有部署」

【元朗7.21】時任區議員黃偉賢稱通知警長「鄉事吹大雞」對方胸有成竹回應「有部署」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15日)踏入第30天審訊,林卓廷經過8天作供後,今天終完成。辯方傳召時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作供。黃供稱知道部分鄉事委員會主席仍為現任黑社會頭目,又指1997年前有關鄉事大多已「金盆洗手」,但97年後情況有變。黃表示7.21前兩天收到廈村村民指「鄉事吹大雞」。黃將消息告知元朗警區警民關係組的鄧警長,對方聞後平靜、「一啲驚訝都冇,幾胸有成竹」,回覆:「有部署,得㗎啦,有安排。」黃致電鄉事區議員查證,對方指:「冇咩嘢,我哋表吓態啫,警告年輕人唔好入嚟元朗攪事,唔挑釁就冇嘢㗎喇。」黃理解表態指「show quali」、「曬馬」。7.21晚,黃獲居民告知,有黑衫年輕人遭白衣人「唔係好大力,輕輕 fit 佢吓隻腳,好似玩咁樣」,黃認為是「好似『玩馬騮』咁樣嚇吓佢」。其後黃致電警長,對方告知已派便衣到場。

另外,黃表示凌晨1時才到元朗,他目睹防暴警下車後表示「點解咁遲先嚟」,卻遭對方用盾牌大力壓向鐵絲網。及後3個白衣人大叫:「阿sir,我哋支持你!有咩要幫手出聲,我哋而家過嚟打佢哋」,黃向衝鋒車警員求助,對方卻將車駛走。

黃:部分鄉事委員會主席為黑社會頭目

辯方傳召首名證人、時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作供。黃供稱其英文名為 Zachary,簡稱「Z」,現年66歲。黃表示自2歲起搬入元朗,並在欖口村居住逾60年。他確認於1988年起擔任元朗區區議員,於2019年任南屏選區區議員,於2020年為元朗區議會主席,直至2021年離任,任職區議員超過33年。

黃表示在任期間需與警方溝通,大多聯絡警民關係組的指揮官或副指揮官,主要討論區內治安。他指元朗警區有時會舉辦非正式聚會,邀請區議員討論區內治安。黃續指,在2016至2019年任期,主要與警民關係組的鄭文德(音譯),以及鄧姓警長聯絡(鄧早前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黃表示與鄧溝通密切,除了就地區治安溝通,「大家會講吓笑、傾吓計。」鄧曾將私人手提電話號碼給予黃,兩人常以電話聯絡。

元朗警民關係組 鄧姓警長7520
元朗警民關係組 鄧姓警長7520

黃又指,平日會與鄉事委員會、村長及商會等溝通,有時鄉事委員會主席會要求他幫忙,「三十幾年嚟,我同元朗鄉事村長好熟」,有時其他區市民找他亦會幫忙。法官陳廣池問:「其他區有自己嘅區議員,咁你咪踩過界?」黃表示沒有這樣想,又指:「佢唔搵自己區嘅議員,相信係對我有認識,又或者佢搵嘅區議員介紹我」,因此沒有理由推卻。黃確認,其服務對象不止自己區,同時亦無限制不能處理選區以外的市民求助。

辯方問黃有否聽過「原居民」,黃表示他理解若政府及鄉議局認同該村是「原居民村」,在該村出生的就是「原居民」。黃同意起初原居民的地域意識強,但後期他們售賣丁屋,因此村內的外姓人開始多,而村民的氏族觀念漸薄弱。黃表示以其理解,部分鄉事委員會主席有黑社會背景。他補充,1997年之前的黑社會鄉事大多已「金盆洗手」,若然警方要出席鄉事舉辦的活動,會避免與黑社會人士同台拍照。但97年後情況改變,他知道有部份鄉事委員會主席仍然為現任黑社會頭目。

黃:7.21前接獲鄉事背景區議員查詢 會否有人入元朗遊行

黃得知7月16日有人在雞地鳳攸北街舉辦「黑警惡行」放映會,他在完結後到場,發現有黑衫年輕人被人粗口指罵,以及有輕微身體碰撞。另於7月19日,有人在朗屏站行人天橋製作連儂牆,遭村民責罵。黃到場後遭白沙村村長指罵:「我哋元朗人唔歡迎你哋入嚟搞嘢喎。」

黃表示,2019年7月19日前接獲有鄉事背景的區議員查詢,問是否有人會到元朗遊行,並轉發有關活動海報。黃於是向其他同事查問,對方指沒有聽聞,並指海報屬假。黃其後回覆該鄉事區議員沒有此事。另外鄧警長亦有致電黃,查詢元朗遊行消息是否真確;黃同樣回覆沒有消息。

廈村村民告知「鄉事吹大雞」黃理解「條條鄉都要動員」

黃續指,他於7月19日接到廈村村民致電,指「收到風21號鄉事吹大雞」。黃理解元朗有6條鄉,「吹大雞」指「條條鄉都要動員出人」,若然有人於21日到元朗遊行,他們就會作驅趕行動。陳官問為何村民要向黃「通風報信」,黃解釋村民有其他事都會告知他。黃表示吹大雞由「鄉頭」發起,他為鄉事委員會主席兼當然議員。陳官問:「『吹大雞』一定要鄉頭先得?」黃同意。陳官再問:「一條村,或者其他嘍囉咩都好,就叫『吹雞』?」黃同意。

黃:警長聞「吹大雞」消息後平靜 胸有成竹稱有部署

黃收到廈村村民的消息後,隨即致電鄧警長,表示「我收到料鄉事吹大雞喎」。黃形容,鄧警長聞後平靜,「佢聽咗我講之後,佢覆我好平靜,話『有部署,得㗎啦,有安排』。」黃續指:「鄧sir一啲驚訝都冇,幾胸有成竹」,黃認為警方應「收到風」,亦相信其收到消息比自己更多及更準確,並會安排部署。黃稱沒有向鄧警長查問警方的部署,因數十年來與警方指揮官開會,問及治安問題的部署時,「警方都會用涉及行動細節唔會講,一直都係咁。我知道警方唔會講,我哋唔需要問。」

黃指鄉事區議員稱「冇咩嘢,表吓態啫」他理解為「曬馬」

黃其後致電鄉事區議員,查證「鄉事吹大雞」消息。對方回覆:「冇咩嘢,我哋表吓態啫,警告年輕人唔好入嚟元朗攪事,唔挑釁就冇嘢㗎喇。」黃理解表態意思是「show quali(展示實力)」、「曬馬」,即動員警告反修例活動的年輕人不要入元朗生事,特別針對主動攻擊的黑衫年輕人。黃當時不擔心7.21將會發生的情況,因警方表示有部署,而且「鄉事畀定心丸話冇嘢,只係表吓態」,因此不覺得會有事發生。

林卓廷稱「元朗打仔喎」黃回覆「無嘢嘅,按劇本辦事」

7.21當日,黃到灣仔監察遊行期間,接到林卓廷來電告知「元朗打仔喎」,黃回覆不用擔心,因已聯絡鄉事且獲回覆:「無嘢嘅,按劇本辦事,只要唔挑釁就唔會教訓你。」黃表示早前看過白衣人聚集及一紮紮藤條竹枝的照片,因此對林表示「劇本」指「可能 fit 你一兩下啫」。陳官問,黃認為「fit 你一兩下」是「表態、show quali、定懲罰?」,黃認為是警告。

黃:市民稱黑衫遭白衣人「輕輕fit佢吓隻腳,好似玩咁樣」

直至晚上9時遊行完結,黃與另一元朗區區議員杜嘉倫打算前往中環。期間他收到元朗居民致電,表示於7時見到雞地有白衣人持藤條或棍聚集,但不見警察在場,而且報警亦打不通。另有市民致電黃表示,約7時見到黑衫年輕人經過雞地時,有白衣人「唔係好大力,輕輕 fit 佢吓隻腳,好似玩咁樣」。黃遂致電鄧警長,告知雞地有白衣人聚集,並叫他找人視察。警長回覆會派人留意。約20分鐘後該居民再致電,問:「黃議員,點解咁耐都未有警察到?」黃再致電警長,對方告知已派便衣到場。

另外,黃曾致電住鳳攸北街的區議員麥業成,指麥表示遊行後回雞地吃飯,「食飯坐我隔離枱有好多白衣人」,又透露,當日下午留意到鳳攸北街附近大廈的管理公司,曾派單張入居民信箱,提議地舖提早關門,因為可能有事發生。

黃認為白衣人僅「玩馬騮」般嚇人

黃表示沒有打算回元朗觀察情況,「市民形容輕手,好似喺度『玩馬騮』咁樣嚇吓佢」,且他相信警方稱已派便衣到場,「我相信警察一定會維持到治安嘅。」陳官質疑:「你所講有警察一定會維持到治安嘅,平時講大家都會接受」,但他指出7.1衝擊立法會事件並問:「有冇警察?有㗎嘛!點解話有警察一定維持到治安?」黃回應:「白衣人聚集唔係突然間爆出嚟」,且警方答應有部署,「冇理由唔相信佢。」

辯方問:「以你咁多年經驗,元朗發生事,有冇試過警方支援唔夠?」黃表示區議會一直要求元朗警區增加警力,但每次警方均回覆現有人手已足夠。辯方再問:「7.21元朗事件,你覺唔覺得警方人手唔夠,或者嚟得好遲?」陳官不批准問題並指:「你係引導緊佢。」辯方改問有否覺得警力人手有問題,黃指沒有,並引述警方指:「佢哋話有事發生,會調動新界北部隊幫手。」

黃稱見相中男子背部有藤條痕:幾心噏、覺得事態嚴重咗

黃續指,於10時多再次接獲林卓廷來電,林表示「而家唔係你晏晝同我講,跟劇本 fit 一兩嘢喎!係失控喎!」黃看過林傳來的相片,顯示男子背部佈滿藤條痕。黃表示:「我最有印象係有個人背脊畀人打到好花,我自己睇到都⋯⋯唉!都幾心噏。我睇到都好驚,點解打到咁樣?我自己都覺得事態好似嚴重咗喎!」陳官一度問:「你點知(張相)係當晚發生?人哋講啫!」黃表示相片是當晚傳來。

黃得知林卓廷正入元朗 勸喻不要出站

其後林卓廷表示要入元朗「睇一睇」,黃回覆:「好呀,我都入啦,一齊睇睇!」黃再致電警長,告知自己與林將會到元朗站,而警長並無勸阻他。黃之後致電林,打算相約在元朗附近會合,林卻指現時已在港鐵,並說:「唔等你,我入去先,你跟住嚟。」另外黃將警長的電話給予林,著他有事聯絡警方,亦勸喻林逗留站內:「唔好出站。」

黃稱險遭白衣人打 向警求助不獲理會

辯方問黃,對於林卓廷如此關心元朗,會否覺得奇怪。黃表示:「其他區嘅人搵我,我都會幫手。一個好嘅、有承擔嘅議員,唔應該計較,邊個區嘅工作都應該要做。」黃提到最後他與杜嘉倫乘搭街坊的私家車前往元朗,最後凌晨1時才到達。黃解釋,當時在朗樂路與青山公路交界被警方衝鋒車阻擋,黃目睹防暴警下車,並向其表示「點解咁遲先嚟」,但遭對方「用盾牌好大力將我哋推埋一邊,壓喺鐵絲網,幾乎唞唔到氣」。

及後有3個白衣人大叫:「阿sir,我哋支持你!有咩要幫手出聲,我哋而家過嚟打佢哋」,黃見對方衝過來後感驚慌,於是拍打衝鋒車的司機位玻璃窗。他表明身份並説:「白衣人打我」,並要求警方保護,但警員卻將車駛走。黃非常憤怒,「我好似有啲失控咁踏前兩步」,向該3名白衣人說:「打!夠膽就打!」白衣人見狀「窒咗步」,其中有人說:「唉,唔好搞嘢,快啲走啦。」其後黃前往元朗警署發現已落閘,期間有市民敲閘,半小時後警察出來表示,指揮官只會與議員見面,但無回應問題。

案件下周一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29日
控方質疑林卓廷稱呼市民「兄弟」卻不對白衣人說:兄弟唔好打?

審訊第28日
控方質疑林卓廷無能力:警察未到,你手無寸鐵憑咩保護市民?
控方質疑林卓廷「冇試圖同白衣人和談」 亦無聯絡何君堯平息事件

審訊第27日
控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挑起事端 令警方疲於奔命 再攻擊辦事不力

審訊第26日
林卓廷:遭白衣人指罵「最衰都係你」、被打至嘴流血及手臂骨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