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12日)踏入第27天審訊,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向林指出:「你係因為見到港島已經動用大量警力,所以故意前往相距甚遠嘅元朗,挑起事端?目的令警方疲於奔命?你亦都可以攻擊警方辦事不力?」林一律表示:「完全唔同意」,並稱:「我點知佢(警方)咁耐都唔嚟嘅啫!我邊有水晶球!」控方再指,「你目的係火上加油,唔係保護市民?」林回答:「我一路叫(閘內)啲人唔好企咁前,拉住啲人;我點樣可以演繹到火上加油呢?」控方另問:「有冇觀察到元朗區居民,尤其較多原居民,會比較團結?」法官陳廣池認為問題邏輯有錯,因元朗市中心有非原居民,並稱:「中國人係咪一定團結?唔一定係!美國人係咪一定團結?唔一定係!」林卓廷指7.21前有反修例組織澄清,被冒認發出「得元朗得天下」呼籲入元朗的假文宣,陳官質疑:「公開澄清都可以係假,假中帶假,可以一路假落去。」
控方問有否觀察到村民地域意識強 林:鄉情較重
林卓廷第5日作供,辯方已完成主問,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開始盤問。林確認案發時居於沙田,他童年時住元朗,直至5歲遷往屯門。林表示,母親於元朗一所小學教書,家中長輩居於元朗。他年幼時的活動範圍是元朗市中心,對雞地及鳳攸北街一帶不熟悉。
控方問林:「你知唔知元朗有不少村落,好多原居民居住?」林表示:「當然知啦。」控方追問:「你有冇觀察到元朗區居民,尤其較多原居民,會比較團結?」法官陳廣池打斷稱,控方問題出現邏輯上錯誤,因元朗市中心亦有很多非原居民,陳官反問:「中國人係咪一定團結?唔一定係!美國人係咪一定團結?唔一定係!」
控方於是問,元朗村落的「地域意識」是否比較強;林回答:「有啲住喺村落嘅,都唔係本村嘅人」,有部份只是租客。控方再問:「有冇認知元朗區村落居民地域意識強?」林憶述父母以往在元朗讀書,不少姓鄧世叔伯「睇住我大」。林表示:「我知道佢哋鄉情比較重,對中國傳統、鄉村文化,有啲人比較重視。」
控方指過往衝突警方會被要求離開 林:通常係警察要求在場嘅人離開
控方問及林對7.21前社會事件的認知。她舉例指7.13的上水反水貨遊行,以及7.14的沙田新城市廣場示威,林知道事件終演變成警民衝突。控方追問,林是否知道在衝突中,到場驅散人群的警察很多時會被要求離開。林不同意,並稱:「通常係警察要求在場嘅人離開,唔係掉返轉,在場嘅人要求警察離開囉。」
控方其後問,示威者會否以「暴力抗爭」方式,回應警方的驅散要求。控方指出7.1衝擊立法會例子,並問曾跪地勸阻示威者的林,是否同意「衝擊者毋懼警方在場」。林回答:「佢懼唔懼我唔知,我嘗試勸阻話暴動坐十年監,有人答我預咗付出代價。」控方再舉7.14沙田新城市廣場事例,林表示當日目睹示威者在警方驅散時反抗。控方問林,市民是否多數對警方有敵意,林同意有人罵警方。林在主問強調在元朗站避免「落單」,陳官得悉林獨自身處新城市廣場後,遂問:「你咪變咗落單?」林反駁:「嗰度冇白衣人打我吖嘛!」陳亦問:「你有冇自我直播?」林表示沒有。
林表示7.21前無聽聞「鄉頭吹大雞」
控方之後問,林在7.21前對元朗「吹大雞」消息的認知。林表示在7.21前,沒有聽過「吹大雞」消息,他只留意到網上新聞報導,參與支持政府集會人士,表明會對付黑衫或示威者。林關注到有人將集會人士起底,指出部分人屬黑社會。林表示,7.21當日下午致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後,才首次聽到「鄉頭吹大雞」消息。同時他從黃口中得知該些「鄉事領導人」有劇本,若黑衫人與對方有口角,就會「藤條 fit 三幾下」。
林稱有組織澄清被冒認發「得元朗得天下」假文宣 官:公開澄清都可以假
控方問林有否聽過有人說「得元朗得天下」,林表示沒有。事後他翻看新聞報道,發現有媒體提及上述口號來自「假文宣」。林解釋,該時期有很多真真假假的訊息流傳,「有人冒認反修例人士,出網上宣傳訊息或者宣傳品」,而其後遭冒認的組織及發起人,在7.21之前已經出來澄清,表示沒有發出有關訊息,並指「有人扮係佢哋,呼籲人入元朗示威」。陳官質疑:「公開澄清都可以係假,假中帶假,可以一路假落去嘅?你憑咩認為係真澄清?」林表示考慮到傳媒能接觸該澄清人士,而且該人亦為公眾所認識。
陳官追問以林的理解,「得元朗得天下」是甚麼意思。林回答:「我覺得邏輯上係狗屁不通,點樣『得元朗得天下』呀?」,「我係完全理解唔到,冇可能完全佔領元朗㗎!」陳官問:「就算佔領元朗,都唔會得天下?」林同意稱:「係囉!」
林稱報導指示威者鼓勵入元朗 官:有公信力嘅先係新聞
林記得,新聞曾引述稱有示威者鼓勵人入元朗。陳官問:「其實新聞都可以係假?」,林表示:「當時我相信呢個新聞囉!」陳官繼而探討「新聞」的定義,他指傳統概念而言,「有公信力嘅先係新聞,否則只可以話係網上傳聞」,他認為:「(新聞)一係大報、有江湖地位嘅報章⋯⋯如果全世界網上訊息都話新聞,就大件事!」林補充,當時閱讀手機的電子報章,新聞除提及上述口號外,亦稱「好似話要咩兵分幾多路」,其中一路就是入元朗。
控方質疑林相信黃偉賢稱有黑社會 卻無再查證
另外,林表示7.21前及當日,沒有市民就元朗事件直接向他求助。林表示見到網上流傳白衣人及藤條相後,才致電黃偉賢了解,但沒有再詢問其他人。控方問:「黃偉賢同你講咩,你都接納?」林表示:「我覺得佢可靠。」控方追問:「佢話有人係黑社會,你冇再向其他人查證,你就信佢?」林強調白衣人的規模及組織性,引起其強烈懷疑,而且早前有黑社會參與集會。陳官問:「你點知佢哋係黑社會,一眼就睇到咁叻?」林解釋有報道指名道姓描述這些人士的資料。陳官質疑:「你話好多網上信息係假?人哋話係黑社會⋯⋯講十次大話就變咗真」,林認為黃偉賢任職元朗區區議員數十年,其說話有公信力。
控方一度問:白衣人用錯誤方式保衛家園?
林稱收到消息白衣人會對付「入元朗的黑衫人」,他同意控方所指,可理解成「區外人士」。控方問:「其實白衣人係擔心區外人士入元朗生事?我唔係話佢哋呢個方法恰當。」林表示:「我冇呢個理解,我理解係佢哋搵個藉口打人!點樣分邊個入、邊個出呀?着黑衫唔代表支持反修例,唔代表係示威者,有啲人遊行完着黑衫都得⋯⋯點樣分呀?呢個係好危險嘅說法囉!」林表示在7.21當晚,沒有留意白衣人手持「保衛家園」牌子。控方問:「有冇可能佢哋用錯誤方式保衛家園?我唔係話佢做得啱」,林無奈笑道:「唔會囉!」陳官認為發問方式不恰當,控方最終收回問題。
控方又問林,有否看過何君堯的 Facebook 直播,林表示沒有:「我唔會有興趣去睇佢講嘢囉。」他事後看新聞得知對方曾發表鼓吹使用暴力的言論,「佢話要將佢哋打到片甲不留,最記得佢呢句 sound bite。」
何君堯
林稱沒有到中聯辦 因「唔覺得去嗰度發揮到緩和作用」
林強調入元朗前,一直關注有人呼籲在港島遊行後到中聯辦抗議。後來林見網上流傳男子背部滿佈藤條痕的照片,就開始關注元朗。陳官問他當時的心態是否「擔心元朗可能發生事,多過中聯辦可能發生事?」,林不同意,並指:「中聯辦已經係全城焦點」,各媒體及林的立法會同事均集中該處,「反而我認知元朗當時冇人理」,但不認為元朗情況會比中聯辦嚴重。
陳官質疑其說法矛盾,「你行動上係講緊入元朗重要過去中聯辦。你講冇用,行動最實際?」林解釋不想到場面激烈的中聯辦,「我唔覺得自己去嗰度發揮到緩和調解作用」,他亦不知元朗後來會發展至「咁恐怖嘅局面」。控方亦質疑港島區已出事,林卻選擇到「可能出事」的元朗,林重申不認為自己能在港島發揮作用。
控方指出林故意入元朗挑起事端 令警方疲於奔命
控方向林指出,「你係因為見到港島已經動用大量警力,所以故意前往同港島相距甚遠嘅元朗,挑起事端?目的令警方疲於奔命?你亦都可以攻擊警方辦事不力?」林一律表示:「完全唔同意」,並提高聲線稱:「我點知佢(警方)咁耐都唔嚟嘅啫!我邊有水晶球!」控方再指出,林進入元朗「目的係火上加油,唔係聲稱嘅保護市民?」,林回答:「我一路叫(閘內)啲人唔好企咁前,拉住啲人,叫啲人唔好出閘,係因為唔想同班(白衣)人有任何接觸。我有報警叫警察快啲嚟,我點樣可以演繹到火上加油呢?」
林強調入元朗前曾聯絡警方,亦有發帖文提醒市民注意安全,重申「我出發點都係市民嘅安危」。他解釋在現場的行為均屬「即場反應」,「我冇可能有個劇本,去排(練)即場反應」,他憶述當時在車廂退無可退,只能叫「大男人企前面」,盡量保護其他乘客,「我畀人打到咁傷,我覺得問心無愧囉!」
案件明續審,控方繼續盤問。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26日
林卓廷:遭白衣人指罵「最衰都係你」、被打至嘴流血及手臂骨裂
審訊第25日
林卓廷稱未完成保護市民故無離開:點可以喺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
林卓廷稱閘內市民射水為救傷者 官問:你有冇喝止佢哋?
審訊第24日
林卓廷稱事前不信會在西鐵站公然打人:係香港歷史上前所未見
林卓廷抱歉未能保護受襲市民 哽咽稱:無力感非常重,香港唔應該係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