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元朗發生7.21白衣人襲擊事件,至今8名白衣人暴動等罪成,被判囚3年半至7年,部分被告已提出上訴。事隔近4年,再多4名男子被起訴暴動和串謀傷人罪,今(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各被告須還柙。
4名被告:吳偉德(38歲,保安員)、王浩昇(28歲)、鄧兆雄(42歲,司機)和鄭文傑(43歲,商人)各被控一項暴動及串謀傷人罪。
控罪指4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於同日同地點,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共5名被定罪白衣人提上訴
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近4年,逾10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當中8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包括鄧懷琛、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吳偉南、鄧英斌、蔡立基及程偉明;唯一罪脫的被告為王志榮,律政司已提出上訴,將於明年3月7日處理。
罪成的被告中,共5人包括鄧懷琛、蔡立基、「飛天南」吳偉南、鄧英斌及程偉明就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亦分別排期於明年3月7日及今年8月18日聆訊。
林卓廷等人亦遭控暴動
此外,警方亦起訴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男子暴動罪,全部人皆不認罪。由於林另涉初選案,已分拆成另一案處理。另外6男則於今年10月12日開審。
另一名會計師被指7.21翌日在元朗站一帶參與暴動,排期至明年3月7日開審。
案件編號:FLCC 11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