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有交通警在西灣河堵路現場向示威者開槍。34歲巴士司機被指在事件發生當日在 Facebook 發帖披露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稱「唔好傳!千祈唔好傳!」,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務人員的臨時禁制令 。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囚28日、緩刑一年。法官高浩文今頒下書面判刑理由,指本案並非同類事件中最嚴重,接納為單一事件。他又考慮律政司雖然並非有意拖延,但直至去年5月才申請交付法庭程序,認為屬過分延誤,會在判刑時予以考慮。
被告涉FB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王國樑(34歲,司機)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 Facebook 上發布一則「起底」帖文,內容包含西灣河開槍警員的姓名、警員編號、住址、其 Facebook 帳戶的網址連結、其妻子的手提電話號碼,以及其長女的姓名、學校和社交媒體資料等,並配有一句「唔好傳!千祈唔好傳!」。被告於2020年1月9日被警方以「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拘捕。經檢驗後,其手機被發現儲存6張開槍警員及其兩名女兒的照片。
官信屬單一事件 被告被捕前已主動刪除帖文
法官高浩文今在書面理由中指,本案並非同類事件中最嚴重,他接納王國樑具良好品格,涉案行為屬單一事件,被告並非帖文的原作者,其行為只是轉發;而他亦非公眾人物,其 Facebook 只有200多名朋友,獲得的關注較少。
法官 高浩文
王國樑求情時曾稱,當他被朋友提醒其帖文可能違反禁制令後,便立即刪除,之後已被警方拘捕。法官對此說法予以接納,雖然未能肯定王刪除帖文的確實日子,但相信他在被警方拘捕之前已自願刪除。
官考慮被告保釋期間再沒刑事調查 或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
判詞提到王國樑3年前被捕後曾獲准保釋,但須每月到警署報到,至半年後獲無條件釋放。法官考慮王保釋後的6個月期間,警方沒有進一步的刑事調查。法官表示能理解被告作為一般人(layman),其教育程度不高,會認為事件已告一段落,能重過正常生活,然而他在逾2年後才收到律政司的法律文件,通知律政司決定追究,無疑會對他造成壓力。
法官又認為,律政司雖然不是有意拖延,但在事件發生後2個月已掌握大部分資料,惟直至去年5月才向高院申請許可,交付民事藐視法庭程序,法官認為屬過分延誤,會在判刑時予以考慮。
綜合以上,高官終判處王監禁28日,緩刑12個月,另下令須向律政司支付25,000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66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