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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西灣河開槍警員 外賣員認藐視法庭判緩刑 官批公開警女兒資料令人反感

「起底」西灣河開槍警員 外賣員認藐視法庭判緩刑 官批公開警女兒資料令人反感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有交通警在西灣河堵路現場向示威者開槍,他其後在一宗刑事案件中獲法庭頒下匿名令。一名外賣員涉在 Facebook 發文披露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如相片、身份證號碼和女兒學校的文件等,違反該警員的匿名令和高院針對「起底」警務人員的臨時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囚21日、緩刑1年。法官高浩文今頒下書面判刑理由,批評被告故意違反法庭命令的行為嚴重,披露該警員女兒的資料更是令人「反感」。不過法官考慮被告事後已主動刪除帳戶並承認責任,信納他已展示悔意。

被告不滿中槍學生反成被告 FB披露開槍警員的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等

根據案情,被告曾子成在2020年6月2至3日期間,在 Facebook 帳戶合共發佈三則帖文,皆載有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例如警員的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以及其女兒學校的內部文件等;曾亦在帖文中發布一張經編輯的相片,顯示警員兩名女兒均持刀,標題為:「我哋老豆係殺人犯」。

曾子成另分別在帖文中加上個人評論,包括:「仆街X家剷死全家」及「條仆街X家剷死全家啲電郵地址會唔會已經改X哂呢?⋯⋯橫掂佢人都可以唔做而改做禽獸,真係改乜都得啦」等等。

律政司一方亦依賴另一則不涉「起底」的帖文,以反映被告故意違反匿名令。被告以Facebook分享《立場新聞》報導,指法庭在中槍學生「熊仔餅」周柏鈞案件提堂時,批出開槍警員的匿名令,被告在帖文稱:「中槍係被告,開槍唔洗告⋯⋯仲要幫條仆街X家剷死全家保密身分?摷返條仆街啲相出嚟哂下先!」

被告被捕後承認知悉違反法庭命令

曾子成於2020年6月24日被捕,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發布三則涉案帖文,又指他從Google 搜尋而取得開槍警員的個人資料及相片。他承認知悉帖文違反了法庭頒下的臨時禁制令和匿名令,犯案是因認為匿名令並不合理。

曾子成庭上求情時曾提及他因案件而深感沮喪,現時已有悔意。他過去曾在漫畫界任職繪圖工作,其後由於行業萎縮而轉工,但因教育程度不高,故只能找到勞動工作,現時在中環任職外賣員,收入不穩定。

官批披露開槍警女兒資料更令人「反感」

法官高浩文今天頒下書面理由指,他同意律政司一方所述,被告的行為嚴重,屬故意違反法庭頒下的禁制令和匿名令。尤其令人反感的是,被告更披露了有關開槍警員女兒個人生活的資料。

法官指被告並非單純轉載他人帖文,而是自行在網上搜集資料,再加上個人的評論發文,幸運的是被告並非公眾人物,涉案帖文相對地獲得較少關注。

官考慮被告主動申請永久刪除FB帳戶 展悔意

但高官同時考慮被告被捕後與警方合作、主動申請永久刪除 Facebook帳號,亦在較早階段選擇承認責任,接納他已展示悔意。法官指雖然被告直至上次聆訊前均沒有回應律政司發出的傳票,但認為是源於被告作為外行人(layman),無法正確處理法律程序,相信並非故意拖延。

法官續指,律政司在被告被捕當日已掌握大部份資料,但至去年5月才向高院申請交付藐視法庭的程序,認為屬過分延誤。不過他同時認為,時間的流逝可以讓被告展示自己在這些年間已回復過往的良好品格,例如過去3年停止使用社交媒體,亦沒有再次干犯任何法律。

高官考慮各因素後,終判處被告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另下令須向律政司支付8,000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 5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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